黄山天旺农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与陈树珍、邬开模等民间借贷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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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山天旺农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与陈树珍、邬开模等民间借

贷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案由】民事 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 合同纠纷 借款合同纠纷 民间借贷纠纷 【审理法院】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 【审理法院】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 【审结日期】2020.04.30

【案件字号】(2020)02民终2009 【审理程序】二审

【审理法官】黄朝华孙皓富建文 【审理法官】黄朝华孙皓富建文 【文书类型】裁定书

【当事人】黄山天旺农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陈树珍;邬开模;无锡市凯翔贸易有限责任公司;李杏仙;邬夏燕

【当事人】黄山天旺农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陈树珍邬开模无锡市凯翔贸易有限责任公司李杏仙邬夏燕

【当事人-个人】陈树珍邬开模李杏仙邬夏燕

【当事人-公司】黄山天旺农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无锡市凯翔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 【字号名称】民终字

【原告】黄山天旺农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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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陈树珍;邬开模;无锡市凯翔贸易有限责任公司;李杏仙;邬夏燕 【指导案例标记】0 【指导案例排序】0

【裁判结果】本案按上诉人黄山天旺农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自动撤回上诉处理。一审判决自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更新时间】2021-11-01 21:01:22

黄山天旺农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与陈树珍、邬开模等民间借贷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02民终2009

当事人 上诉人(原审被告):黄山天旺农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安徽省黄山市徽州区信行一路某某。 法定代表人:邬开模。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陈树珍。 原审被告:邬开模。

原审被告:无锡市凯翔贸易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江苏省无锡市新吴区梅村新风路某某。

法定代表人:邬开模。 原审被告:李杏仙。 原审被告:邬夏燕。 2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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