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尘埃落定》叙事视角的审美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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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尘埃落定》叙事视角的审美意义

论《尘埃落定》叙事视角的审美意义

摘要:《尘埃落定》是一部集写实、浪漫、神秘于一体的长篇历史小说,它的叙事方式及技巧给我们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小说将第一人称的限知视角和全知全能的第三人称叙事视角联系起来,并结合了“白痴叙事”傻子视角,三者混合使用,转换自由,互为补充,取得了其他任何叙事视角都无法取得的艺术审美效果,带来特殊的审美愉悦。不仅是阿来在小说叙事方式及技巧上的大胆创新和尝试,同时也为中外文学创作增添了一条新的创作道路。

关键词:《尘埃落定》叙事视角傻子审美意义

青年藏族作家阿来凭借长篇小说《尘埃落定》荣获了第五届茅盾文学奖,并迎来了众多评论家、批评家的热切关注。在作品中,阿来以其独特的艺术视角和表现手法,为我们讲述了一个个平实却又奇特的故事,展现了一个陌生而又神秘的艺术世界,展示了丰厚而又独特的藏族文化,透露出藏族文化独有的神秘色彩。作为一部描写民族历史的小说,阿来为了使其既具有浓厚的藏民族地域色彩,同时又符合汉民族的语言习惯和审美意识,他选择了一种和内容极为相称的叙事方式:将全知全能的第三人称叙事视角与限知性的第一人称叙事视角以及傻子视角混同使用,造成多重视角的多重叠置。他打破了中西叙事视角理论的许多规范,是一种新的叙事探险。

一、第一人称叙事视角与第三人称叙事视角的杂糅

角度的选择对叙事来说至关重要,杨义先生早就指出:“叙事学的要点就是把握三把尺子:一把尺子是结构,一把尺子是时间,一把尺子是视角。”《尘埃落定》采用了比较特殊的叙事视角:以“傻亦非傻”的土司二少爷“我”为叙事承担者:“我”是一个地道的有生理缺陷的傻子、“我”又是一个不傻的正常人,甚至是智者,“我”既傻又不傻,所以许多内容就干脆让作者充当“我”来讲述,于是“我”变成了一个无所不知的全能叙事者。整部小说都是这三种视角并置于“我”的身上,呈现出一种杂语交替发声的复调状态。


小说以“我”的记忆开始为起始,“那是个下雪的早晨,我躺在床上,听见一群画眉在窗子外边声声叫唤”;以“我”生命的结束为小说的终结,“血滴在地板上,是好大一汪,我在床上变冷时,血也在地板上变成了黑夜的颜色”,记述了“我”一生中所经历的几个重大事件,同时也是藏族土司制度在特定的历史时期由盛而衰的必经之路:种植、引进贸易、引进梅毒和“红色汉人”的到来。此外,还详细地记述了“我”的爱情、婚姻经历,与这些重大的历史事件交织在一起,互为辉映。从此看来,似乎小说所运用的完全是第一人称叙事视角,但当我们阅读完小说之后,却发现小说中的第一人称叙事并不纯粹,含有第三人称的叙事在其中。这种第一人称叙事视角与第三人称叙事视角混合使用,互相补充,相辅相成,在中外文学创作中并不常见.来这次成功的尝试,使小说《尘埃落定》具有了特殊的审美意义。

首先,第一人称叙事视角与第三人称叙事视角相结合使用,使作者在行文时获得了最大限度的叙事自由,不仅可以直抒胸怀、侃侃而谈,使读者有身临其境般的逼真感觉,同时又有小说中第三者的客观描述和评价,使小说中故事情节和人物等更加透明、更易于理解。

在麦其土司家,法定继承人有两个,一个是麦其家的大少爷旦真贡布,一个就是小说中的叙事人“我”,也就是麦其家的二少爷,他没有名字,因为他出生不久就被认定是一个傻子。因此人们都叫他“傻子二少爷”或“麦其家的傻子”。南此看来,麦其土司的继承人是旦真贡布似乎已经是确定的了,因为任何一个聪明的人都不会将土司之位传给一个傻子。但随着“我”的成长,以及社会外部大环境与土司家族内部环境的变化,“我”的聪明渐渐显露出来,从对种罂还是种粮食的选择上以及后来的大少爷与“我”的竞赛中,“我”的做法处处都透着睿智,也得到了越来越多人的拥戴。而“我”也越来越觉得自己比哥哥更适合做麦其土司,特别是在“我”的哥哥旦真贡布被麦其家的仇人杀死以后,“我”成了麦其土司之位的唯一继承人。但麦其土司和土司太太的表现却让“我”的土司愿望成了漫长的等待。在这个从无望到希望再到绝望,直至最后的无尽的等待过程中,“我”内心矛盾、复杂的情感得到了淋漓尽致的表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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