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学专业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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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学专业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

(专业代码:120201 理学博士 学位)

一、培养目标

1. 掌握马列主义理论、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思想和科学发展观,拥护

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热爱祖国,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较强的事业心;具有国际学术视野和创新思维、创新能力,主动适应国家经济社会建设发展需要的高层次财务与会计管理和研究人才。

2. 掌握坚实的会计、审计和财务管理基础理论,掌握系统的会计、审计和财务管理业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和高等学校教学工作,或独立承担企业财务与会计管理工作的能力。

3. 熟练掌握一门外语。 4. 身心健康。

二、研究方向

1. 财务会计理论

研究企业和单位财务会计基本概念、财务会计报告,以及会计确认和计量的基本理论和方法

2. 财务管理理论

研究企业和单位财务管理基本理论和方法 3. 审计理论

研究国家审计、独立审计和企业(单位) 部审计的基本理论和方法 4. 管理会计理论

研究企业和单位管理会计的基本理论和方法

三、学习年限

本专业博士生基本培养年限为3年,最长学习年限6年。

四、课程设置及学分

(一)课程设置

参见《会计学专业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课程计划表》




外国留学博士生课程总学分与国内博士生一致,其公共必修课程为:中国文化概论2分,汉语综合2学分。港澳台博士生马克思主义理论课可免修,所缺学分通过选修其他学位课程填补。

(二)学分要求

本专业博士生应修满的总学分不少于12学分,其中公共必修课4学分,其他学位课不少

4学分,其余为选修课学分。

五、其他必修环节及要求

其他必修环节

具体要求

学科综合考试参照《武汉大学关于修订学术型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的通知》执行。

学科综合考试

学术交流

博士生应定期参加学校组织的“学术道德规范讲座”和其它专题讲座、学术报告、研究生论坛等学术研讨活动。同时,还应具有在国际性或全国性学术会议发言的经历,参加国际性或全国性学术会议并发言的次数不少于三次。

博士生应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可利用假期赴企业或其他单位调查;参加导师或教研室安排的辅助教学实践活动(包括讲授、辅导、答疑等)参加导师承担的科研项目研究工作、或根据导师的安排参与调研、收集资料等。

博士生必须按照《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关于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和博士学位申请资格论文认定的规定(修订)(武大经管函【201432号)的要求,达到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博士生在学期间发表学术论文的基本要求(博士生必须以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或者学院所属教学、科研单位为第一作者单位以第一作者身份(包括研究生第一署名和研究生本人导师后第一署名)在指定的国内外重要期刊上发表至少2学术论文(其中权威期刊1篇,核心期刊1篇)和本学科的具体规定后方可申请学位。

实习实践

学位资格论文

申请

六、学位论文

博士学位论文相关工作参照《武汉大学关于修订学术型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的通知》武汉大学博士学位答辩工作的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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