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公司社会责任与利益相关者

2022-04-14 12:25:21   第一文档网     [ 字体: ] [ 阅读: ] [ 文档下载 ]
说明:文章内容仅供预览,部分内容可能不全。下载后的文档,内容与下面显示的完全一致。下载之前请确认下面内容是否您想要的,是否完整无缺。下载word有问题请添加QQ:admin处理,感谢您的支持与谅解。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第一文档网# 导语】以下是®第一文档网的小编为您整理的《论公司社会责任与利益相关者》,欢迎阅读!
相关者,社会责任,利益,公司

龙源期刊网 http://www.qikan.com.cn

论公司社会责任与利益相关者

作者:李

来源:《商场现代化》2009年第02

[ ] 公司的社会责任,是公司社会化的必然产物,是调整公司与公司的利益相关者之间关系的基本法律制度。公司的利益相关者,由外部化的公司内部成员,以及内部化的公司外部主体组成,其是建构公司社会责任制度的基本原因,是研究公司社会责任课题时不可回避的问题。

[关键词] 社会责任 利益相关者 社会公益

一、传统公司法中社会责任制度的缺失

公司社会责任,自2005年《公司法》进行的重大修改后,就成为我国公司法学者、立法者、公司经营者、股东和社会各界都十分关注的一个热点问题,是公司法理论面临的一个不得不解决的挑战。其中,如何从理论的角度对其进行合理的定义,就成为一个必须要解决的问题。

从历史上看,公司社会责任问题的产生,与公司治理结构的变化有着密切关系。在早期,当公司以闭锁管理为多数形态时,与公司有关的关系往往可以鲜明的划分为内外两个组成部分。内部,是公司的投资人之间,以及投资人与公司之间的关系,其性质是公司与公司的管理者之间,以及公司的管理者之间的关系。这种关系的处理,只会改变公司内部的利益分配,影响有限,法律无须另加干涉。而就外部关系而言,公司与其他主体所进行的联系,一般都体现为普通的因契约与侵权产生的债权债务关系。在这种利益关系中的主体,在民法的眼中都是同质的民事主体,统一适用普通私法规范,课以民事责任,自然不会有社会责任的问题。 二、公司社会责任产生的根本原因:利益相关者的需要

然而,随着公司社会化程度的深入,公司的治理结构发生了极大的变化。首先,大型公司的出现改变了传统公司治理的诸多特性。在大型的社会化公司中,股东通常会退出公司管理职务,而交由公司董事会或者管理层掌管公司事务,公司呈现出鲜明的企业投资人与企业管理相分离的特征,即企业最终控制权归属于投资者,企业经营活动却由管理层直接把持。因此,在公司的内部,谁控制了公司的董事会,谁就等于在实际上控制了公司。而在这方面,在公司中占优势地位的大股东当然特别具有优势,因此,公司的大型化对公司提高了管理者的地位,而大股东则通过掌握管理者的方式实现了对公司的实际控制。因此,在股东与股东之间,因持股量大小所造成的差异开始体现,大股东控制了公司的日常管理与重大决定,而小股东则由于在管理层中缺少自己的代表而在公司内日益沦为配角的角色。在这种情况下,小股东虽为公司


本文来源:https://www.dywdw.cn/169016175ebfc77da26925c52cc58bd63086931e.html

相关推荐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