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金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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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规定,现金

***有限公司



现金管理规定

生效日期:2009-05-01

文件编号:FC090401

版本号:A1/0 1 3

为加强现金管理,规范现金结算行为,杜绝各种不合理占用损失。根据国家《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1、现金的收取范围

1.1个人购买公司的物品或接受劳务;

1.2个人还款、赔偿款、罚款及备用金退回款; 1.3无法办理转账的销售收入; 1.4不足转账起点的小额收入; 1.5其他必须收取现金的事宜。 2、现金的使用范围

2.1职工工资、奖金、津贴;

2.2各种劳保、福利费以及对职工个人的其他支出; 2.3支付企业外部个人的劳动报酬; 2.4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

2.5票据结算起点(2000元)以下的零星支出; 2.6向股东支付红利;

2.7按规定允许使用现金的其他支出。 3、不得使用现金的规定

31超过使用现金限额的部分,应当以支票支付;确需全额支付现金的,经财务部负责人审核,总经理批准后支付现金。

32公司固定资产、原材辅料、办公用品、劳保、福利及其他工作用品的采购必须采取转账结算方式,不得使用现金。

33出纳员支付现金,可以从公司库存现金限额中支付或从银行存款中提取,不得从现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即坐支)。因特殊情况确需坐支,应事先报财务部负责人批准。 4、库存现金的限额

4.1财务部门要结合现金结算量和与开户行的距离合理核定库存现金限额。 4.2库存限额以不超过两天的开支额为限,具体数额由财务部向主办银行提出申请主办银行核定。

4.3核定后的库存现金限额,出纳员必须严格遵守,若发生意外损失,超限额部


***有限公司



现金管理规定

生效日期:2009-05-01

文件编号:FC090401

版本号:A1/0 2 3

分的现金损失由出纳员承担赔偿责任。

4.4需要增加或减少库存现金限额的,应申明理由,请主办银行重新核定。 5、现金收付的规定

5.1现金收付必须坚持收有凭、付有据、堵塞由于现金收支不清、手续不全而出现的一切漏洞。

5.2财务部门的出纳职能具有垄断性。除财务部门或受财务部门委托外,任何单位或个人都不得代表公司接受现金或与其他单位办理结算业务。

5.3出纳员在收取现金时,应仔细审核收款单据的各项内容,收款时坚持唱收唱付,当面点清;应认真鉴别钞票的真伪,防止假币和错收。若发生误收假币或短款,由出纳员承担一切损失。

5.4现金收讫无误后,要在收款凭证上加盖现金收讫章和出纳员个人章,并及时编制会计凭证。

5.5对于需支付现金的业务,会计人员必须审查现金支付的合法性与合理性,对于不符合规定或超出现金使用范围的支付业务,会计人员不得办理。

5.6办理现金付款时,会计人员应认真审查原始凭证的真实性与正确性,审查是否符合公司规定的签批手续,审核无误后填制现金付款凭证。

5.7出纳人员必须根据审核无误、审批手续齐全的付款凭证支付现金,并要求经办人员在付款凭证上签上自己的名字。

5.8支付现金后,出纳员要在付款凭证上加盖现金付讫章和出纳员个人章,并及时处理有关账务。

5.9不准以白条抵充库存现金。现金收支要做到日清月结,不得跨期、跨月处理账务。

5.10每天收入的现金,应及时足额送存银行,不得坐支。

5.11任何部门和个人,都不得以任何理由公款私借,个人因公借款,按公司相关规定办理。

5.12出纳人员因特殊原因不能及时履行职责时,必须由财务部领导指定专人代办有关业务,不得私自委托。

非现金出纳代收现金时,要及时登记“现金收付款项交接簿”办理交接手续,5.13“现金收付款项交接簿”要同现金日记账一起保管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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