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道德经》与构建和谐社会和谐世界(一)

2023-04-18 13:25:17   第一文档网     [ 字体: ] [ 阅读: ] [ 文档下载 ]
说明:文章内容仅供预览,部分内容可能不全。下载后的文档,内容与下面显示的完全一致。下载之前请确认下面内容是否您想要的,是否完整无缺。下载word有问题请添加QQ:admin处理,感谢您的支持与谅解。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第一文档网# 导语】以下是®第一文档网的小编为您整理的《简述《道德经》与构建和谐社会和谐世界(一)》,欢迎阅读!
道德经,和谐,简述,构建,社会

简述《道德经》与构建和谐社会和谐世界()

论文关键词:《道德经》和谐思想自然小国寡民冲气文化资源

论文摘要:老子《道德经》中的和谐思想极其丰富,极其高明。文章主要从人与自然的和谐、人与社会的和谐以及和谐的哲理来弘扬老子的和谐思想,作为我们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宝贵文化资源。

构建和谐社会,是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的伟大目标。构建和谐世界,是胡锦涛主席在2005年联合国成立6O周年首脑会议上提出的伟大目标党的十七大又把构建和谐社会与建设和谐世界作为我国战略发展的基本国策

而今国内与国际在人与自然、人与社会(即他人)、人的身与心等方面,都存在着不同程度的失衡与不和谐的问题,急需我们各方面的努力,以使生态、世态和心态都能健康地、正常地向前发展,从而构建一个和谐社会与和谐世界。

贯彻落实对内构建和谐社会与对外构建和谐世界的伟大目标,需要很多资源。我们应努力从中华文化传统里挖掘、弘扬优秀文化资源,使之成为我们构建和谐社会、和谐世界的软实力。 中华民族是一个热爱和平、追求和谐的民族在传统中华文化中,有着非常丰富的和谐思想资源不仅孔子所开创的儒家具有和谐思想,老子所开创的道家同样也具有珍贵的和谐理念和谐智慧。

一、人与自然的和谐:人、地、天、道法自然的和谐

老子关于和谐的智慧与思想最精深的理论就是他的四大学说。老子在故道大,天大,地大,人亦大。域中有四大,而人居其一焉。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道德·二十五章》)这一著名的判断里,全面精当地回答了人与自然界的和谐、人与社会和谐、人与人的和谐、人的身与心的和谐的问题。其中人代表内含人的代表自然界以及、人的,加上作为它们以及其他万物的本原与起源的,本来都是各不相同的东西。而各自独立的东西之间,是存在着差异、对立、甚至矛盾的。但是,万物的生存与发展,又都离不开彼此之间所应具有的和谐状态。那么,这和谐状态如何才能出现并保持呢?对于这一重大问题,儒家与道家作为我国最早的两大思想体系,都给出了自己的回答。

儒家的回答集中体现于《论语》里所提出的礼之用,和为贵之说。有子日:礼之用,和为贵,先王之道,斯为美,小大由之。有所不行,知和而和,不以礼节之,亦不可行也。”(·学而》)意思是说,和谐的各种各样的作用中最为重要的一种。这是因为,古代君王在治理国家时,无论遇到什么事情,都由于做到了和谐,从而取得了成功。但是,只知道为和谐和谐,而不知道用去节制它,那也是行不通的。可见,有子认为和谐二者之间的关系应该是:和谐;是决定着和谐,而不是和谐制约着和谐必须从属于不难发现,有子把他的老师孔子关于非礼勿视,非礼勿听,非礼勿言,非礼勿动的原则作为更基本的原则。

我国数千年的历史证明,一方面在的指导与制约下,使得君臣、父子、夫妇、朋友之间呈现并保持了和谐的状态,从而使我国封建社会得到了充分的发展;另一方面,在指导与制约下,人与人之间本应有的和谐关系,被破坏殆尽,礼教天理,正如戴震所揭露出的,竟然成了杀人的残酷工具。他义正词严地指出:尊者以理责卑,长者以理责幼,贵者以理责贱,虽失,谓之顺;卑者幼者贱者以理争之,虽得,谓之逆……上以理责其下,而在下之罪,人人不胜指数。最后,他愤慨地鸣不平:人死于法,犹有怜之者;死于理,其谁怜之?”由上述可见,儒家和为贵和谐思想,其依据仅仅是我国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的等级制和宗法制的社会规范和道德规范的其作用仅仅是或主要是关系到人与人这一层面而已。而道家老子四大和谐学说,则截然不同。它深深地扎根于之上,并且全方位地作用于和谐的各个层面。


那么,究竟什么是老子所说的自然?这无疑是问题的关键之所在。《道德经》全书一共使用了五次自然一词。例如,功成事遂,百姓皆谓我自然”(《道德经·十七章》)希言自然”(《道德经·二十三章》)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道生之,德畜之,物形之,势成之。是以万物莫不尊道而贵德。夫道之尊,德之贵,夫莫之命而常自然”(《道德经·五十一章》)是以圣人欲不欲,不贵难得之货;学不学,复众人之所过。以辅万物之自然而不敢”(《道德经·六十四章》)显然,这五处自然没有一处是指自然界完全都是专指然而然而言的。这是大多数注者的共识。最早的注者之一,西汉的河上公在其所著的《老子章句》一书中注道:道性自然,无所法也。意思是说,的本性或本质是自然而然的,正是以其自然的本性或本质的存在为法的,此外则别无所法了。又如最著名的注者之一,三国魏晋玄学的创始人王弼在其所著《道德真经注》一书中注道:法自然者,在方而法方,在圆而法圆,于自然无所违也。王弼在这里是通过二者所法的应是也只能是的本性或本质的存在自身,这当然就更具体而易解了这些诠释是完全符合老子的本意的。可见,自然,实乃一而二、二而一的关系。自然作为原则,乃是最基本的最高的原则。”“三者既然都是要效法、遵循的,那么也就是要效法、遵循了。这是非如此不可的,也是概莫能外的。自然,虽有五个名称,但其实只有四个单元,所以老子不说域中有五大,而说域中有四大

老子正是通过这、这自然、这自然而然,启发并要求人们在从事一切活动时,无论是思想,还是语言以及行动,都必须自觉做到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按照事物的本来面目遵循事物的客观规律;既坚决反对任何超客观事物的主宰力量,也坚决反对人们的一切主观臆想与盲动。只有这样,人们在实践中才能少犯或不犯错误,走向成功。所以,自然而然,乃人生获得智慧与成功的大道

环保来说。自然环境已经受到并继续遭受人类更严重的破坏,生态平衡每况愈下,人类的生存与发展受到严重威胁。所以,我们必须牢固地树立环保意识,并大力采取措施,以恢复自然环境的生态平衡。但是,无论我们如何发动广大群众,群策群力地去搞好环境保护,也无论我们如何动用财力,投入巨资,采用高新技术去搞好环境保护,归根结底,恢复、保护、发展自然环境生态平衡最行之有效的原则与方法,是切实遵循自然环境生态平衡的规律。而这正是老子所说的法自然的奥义与妙用。

为了创造与保持人与人之间的和谐关系,老子十分强调对进行统治与教化的侯王应提出严格的要求。要求他们一定要自觉遵循法自然的最基本的原则,如果他们违背法自然的最基本的精神,随心所欲,胡作非为,就必定会破坏国家与人民应有的和谐局面,使得国家滋昏”(《道德经·五十七章》)其民缺缺”(《道德经·五十八章》)而民弥”(《道德经·五十七章》)。与此相反,如果侯王圣人能恪守法自然的最基本的精神原则,去信任群众、关心群众、保护群众、尊重群众,而不瞎指挥群众、横加干涉群众、越俎代庖,对群众采取清静无为无为而治的态度,就一定会天下将自定”(《道德经·十七章》)以无事取天下”(《道德经·五十七章》)无为而无不为”(《道德经·四十八章》)人民就会白化自正自富自朴”(《道德经·五十七章》)

可见,老子在解决人与人之间和谐的问题时,把全部责任至少是主要责任指向了侯王圣人而这与儒家的责任指向,岂不是正相反吗?所以,我们说,在老子的名著《道德经》里,不仅含有许多君人南面之术,而且也含有很厚重的重民思想民本思想。如果用一句话来概括老子五千言的主旨,那就是他自己所说的爱民治国四个字。总之,老子关于和谐四大学说及其法自然的主张,言简意赅,充满了智慧之光,含有巨大的价值,具有无穷的力量,对我们全面彻底地解决所面临的自然界的和谐、人与自然界的和谐、人与人的和谐、人与社会的和谐、人的身与心的和谐问题,无疑是极富启迪意义的。 二、人与社会的和谐:小国寡民式的保民利民乐民的社会和谐


本文来源:https://www.dywdw.cn/1e9c969b5e0e7cd184254b35eefdc8d377ee144b.html

相关推荐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