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大学申请学位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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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大学关于2012年成人、网络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申报及授予学士学位工作

的通知 各校区成教办、办学单位及网络教学中心:

现开始进行2012年(下半年)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申报及授予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本次申报学士学位者应为吉林大学2012届夏季(含2008年、2009年、2010年及2011年报名参加吉林省学位外语考试2002年以来毕业的往届生)成人教育脱产、夜大、函授、网络教育及自学考试毕业生,申报者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吉林大学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的规定,且已通过吉林省成人高等教育本科生申请学士学位外国语水平统一考试。 二、申报程序

(一)申报学士学位的初审工作由各校区办组织进行,具体要求如下: 1 学生到所在办学单位或教学中心申报。申报时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身份证号应与学位外语考试报名时身份证号相一致,如不一致请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否则学校不予受理。本次申报者应为2008年、2009年、2010年及2011年通过吉林省成人本科生申请学士学位外语考试的学生,申报时需提供外语合格证书及合格证书编号,否则办学单位不予受理。

2、自学考试、二学历学生通过相关专业学院进行申报,要求持自考毕业证书原件及成绩单原件,且毕业证书和成绩单上的身份证号与提交的身份证复印件证号相一致,如不一致请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同时将毕业证书复印件和成绩单原(加盖省自考办公章)上报校区办。各学院负责人和审核人要在毕业证书复印件上签字并加盖公章予以确认,否则学校不予受理。 3各办学单位按专业填写《吉林大学申报成人学士学位名单及成绩表》(见附件1并附电子版上报校区成教办,由各办学单位主管领导和校区办主任签字,以保证数据真实准确,校区办汇总后报学籍部。

4、各办学单位依据申报学生的自然状况填写上报数据(填报说明见附件3填报数据格式见附件4)。由于上报数据采用年报形式,内容较多,请各办学单位认真填写。

各办学单位和校区办要认真核对附件4中身份证号与学生的身份证复印件、毕业证书、成绩单、外语合格证等信息是否一致。由于上报数据错误导致证书打印错误,证书将不予更改,后果由办学单位承担。校区办汇总后报学籍部。 5、学生成绩由校区成教办进行审核,由负责人签字、部门盖章后,报学籍部备案。

6、各校区办按专业填写《吉林大学成人学士学位授予审批意见表》(附件2),并附申报学生名单,上报学籍部初审。

7、申报人员需提供近期免冠蓝底二寸照片一张(成人计划内招生和网络教育学生提供毕业生图像信息采集二寸照片),用于粘贴学位证书照片。

8、根据《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进一步规范高等学校教育收费管理若干规定的通知》吉政办发[200631号文件规定,成人本


(含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每生交纳学费 200元。

(二)网络教育毕业生申报、授予学位工作参照上述方式进行,由各教学中心将申报材料提交学籍部,由学籍部进行审核。 三、申报时间

1、学生申报时间截止到2012914日,各办学单位上报校区办时间截止到928日,逾期不再受理。

2、到教务处审核及办理证书时间另行通知。

授予成人教育本科生学士学位工作应严肃认真,保证质量,如发现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同时取消该生申请学士学位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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