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愈“以文为诗”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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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愈“以文为诗”理念

山石 韩愈

山石荦确行径微,黄昏到寺蝙蝠飞。 升堂坐阶新雨足,芭蕉叶大栀子肥。 僧言古壁佛画好,以火来照所见稀。 铺床拂席置羹饭,疏粝亦足饱我饥。 夜深静卧百虫绝,清月出岭光入扉。 天明独去无道路,出入高下穷烟霏。 山红涧碧纷烂漫,时见松枥皆十围。 当流赤足踏涧石,水声激激风吹衣。 人生如此自可乐,岂必局束为人鞿。 嗟哉吾党二三子,安得至老不更归。



韩愈的“以文为诗”,就是以先秦两汉古文的笔法和形式进行诗歌创作,也就是以古文入诗,概括起来主要指以下几个特征:

第一,在创作中将散文的章法、句法、字法引入诗歌。韩愈试图改变在唐代已变得规范整齐、追求节奏和谐、句式工整的诗歌外在形式,摒除骈句,使诗歌松动变形,达到跌宕跳跃、变化多端的艺术效果,进而使诗句可长可短,力求造成错落之美。像《忽忽》诗采用十一、六、十一、七、三、七、七的句式,开头就是一句“忽忽乎余未知生之为乐也,愿脱去而无因”,完全是散文句法,却又给人以一种诗的意味。又如《南山诗》,连用五十多个“或”和“若”字,如“或连若相从,或蹙若相斗,或妥若弭伏,或竦若惊”。将“或”“若”这样的散文字眼应用到诗歌的创作中,的确是一种大胆的尝试。韩诗中还有意识地运用了大量古文虚词,《寄卢仝》“破屋数间而已矣”“忽来此告良有以”《谁氏子》“知者尽知其妄矣”“不从而诛未晚耳”等等,读起来让人感到有散文的味道。

第二,将散文的谋篇、布局、结构,加之起承转合的气脉,贯彻到诗歌创作,把散文描绘事件、刻画人物、摹写物状的笔法运用到诗歌创作之中。如著名的《山石》诗,即采用一般山水游记散文的叙述顺序,从行至山寺、周围所见、夜看壁画、铺床吃饭、夜卧所闻、夜卧所见、清晨离寺一直写到下山观感,娓娓道来,让人有如历其境的感觉。在这一夜到晨的所见所闻中,又选用了色彩浓淡明暗变化的若干图景,错落交叠,如“山石荦确行径微,黄昏到寺蝙蝠飞”,写出暮色苍茫中的“暗”;下两句写芭蕉与栀子花,又是暗色中的一“亮”;下写以火把观壁画,是明中有暗;而夜卧无声时“清月出岭光入扉”,又是暗中有明;“天明独去无道路,出入高下穷烟霏”,则是天色蒙蒙亮时的山岚弥漫;而下接“山红涧碧纷烂漫”,则又豁然一明。这样,就在读者脑际留下了视感极强的连续图景。全诗流畅中见奇崛,有精心的雕琢但又显得十分自然。清方东树评曰:“只是一篇游记,而叙写简妙,犹是古文手笔。 又如《八月十五夜赠张功曹》诗,韩愈作此诗时正由郴州赴江陵参军任。诗先写郴州官舍中秋夜凄清之景,次写张(即张功曹) 歌辞,备述其被贬所历、岭南贬地环境之恶劣及遇赦不得归之苦状。末以宽解之词作结。全诗首尾两节仅有十一句,中间一段长达十八句,以宾为主,借张署之口叙自己的愤懑情绪,章法安排独具匠心。方东树在《昭昧詹言》卷十二中也认为是“一篇古文章法。前叙,中间以正意苦语重语作宾,避实法也。一


线言中秋,中间以实为虚,亦一法也。收应起,笔力转换” 《桃源图》诗,方东树《昭昧詹言》卷十二同样说是“先叙画作案,次叙本事,中夹写一、二,收入议,作归宿,抵一篇游记”

第三,忽视平仄、音韵等声律,因为五言诗的音节一般是上二下三,七言诗的音节一般是上四下三,韩愈却有意打破这种常规,努力营造一种别出心裁的反均衡、反圆润的美,打乱原有的节奏感,使诗歌具有先秦散文的风格。程千帆先生认为,韩愈“以文为诗”,主要体现在古体诗中,并指出:“韩愈在古诗中,有的地方故意避免对仗,如《此日足可惜一首赠张籍》中‘淮之水舒舒,楚山直丛丛’二句,强幼安《唐子西文录》就指出这是‘故避属对’,而这种‘故避’,显然与以文为诗有关,所以,韩集中古诗,尤其是七言古诗,很多是通首不对的,其中包括《此日足可惜一首赠张籍》《山石》及《八月十五夜赠张功曹》这样一些名作。在创作中,韩愈有时甚至突破诗的一般音节,直接用散文的句法叙写,如《寄卢仝》诗“放纵是谁之过欤”《陆浑山火和皇甫 用其韵》“火行于冬古所存,我如禁之绝其飨”等等。

第四,以议论直言个人的感受和情绪,将明白如话的议论糅入诗歌。如清顾嗣立评《谢自然诗》云:“公排斥佛、老,是平生得力处。此篇全以议论作诗,词严义正,明目张胆《 原道》《佛骨表》之亚也。 程学洵《韩诗臆说》也评此诗曰:“韩集中惟此及《丰陵行》等篇,皆涉叙论直致,乃有韵之文也,可置不读。篇末直与《原道》中一样说话,在诗体中为落言诠矣。”汪佑南《山泾草堂诗话》评《石鼓歌》云:“如许长篇,不明章法,妙处殊难领会。首段叙石鼓来历,次段写石鼓正面,三段从空中著笔作波澜,四段以感慨结。妙处全在三段凌空议论,无此即嫌平直,古诗章法通古文,观此益信。 方东树也评此诗曰:“一段来历,一段写字,一段叙初年己事,抵一篇传记。夹叙夹议,容易解。”韩愈以议论入诗这一点对宋代诗歌影响最大。严羽《沧浪诗话》指责江西诗派“以议论为诗”宋人即直接承袭韩愈的艺术风格而来。



中国文学史上,“以文为诗”最早由韩愈倡导,主张诗歌创作中引进或借用散文的字法、句法、章法和表现手法的诗歌创作主张。赵翼《瓯北诗话》“以文为诗,自昌黎始;至东坡益大放厥词,别开生面,成一代之大观。

“文”指的是不同于骈文的散行单句,不拘骈偶、对仗、音律等的形式自由的文体。“诗”则是特指六朝至唐以来形成的句法、字数、平仄、音韵等有严格规定的近体诗。“以文为诗”即是突破近体诗的种种束缚和羁绊,借用形式较为自由的散文之字、句、章法来进行诗歌写作。

以文为诗在中国诗歌史上是一个较有争议的话题,肯定者认为它开拓了诗歌的新领域,丰富了诗歌的艺术表现手法;否定者认为它混淆了诗文的界限,以文为诗“要非本色”。以文为诗其实不独为韩愈的诗歌创作现象,韩愈之后代不乏人;以文为诗的“文”也不仅局限于韩愈倡导之古文,它有广阔的延伸和扩展;可以说,以文为诗在韩愈之后有着绵延不绝的历史。

“以文为诗”是中国文人诗歌发展史上的一件大事。“以文为诗”丰富了诗歌的表现手法,扩大了诗歌的表现内容,为后来苏轼的“以诗为词”提供了有益的启示,对唐以后中国诗歌的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后世苏轼的诗歌,与“高云之游空”的李白诗和“乔岳之矗立”的杜甫诗之所以能够相提并论,就在于他以“以文为诗”开辟了“流水之行地”的新境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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