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家科研经费结余经费上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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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国家科研经费结余经费上缴的通知

各课题负责人:

近日,我校陆续收到国家科技部下达的我校承担的一些课题的“关于下达国家科技计划和专项项目课题财务验收专项经费结余资金上缴通知书的通知》,现结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科技部关于改进和加强中央财政科技经费管理若干意见的通知》的精神,提醒各位承担国家“973”项目、“863”项目、“支撑计划”课题、“重大研究计划”课题、“民口重大专项”课题等课题负责人: 1 收到上缴通知的项目负责人请及时、足额按科技部《结余资金

上缴通知书》的金额、时间、和银行帐号、办理上缴手续(财务处)(请汇款单注明单位、项目负责人姓名、课题编号)。 2 如不按规定上缴结余经费的,科技部将取消个人今后三年内申

请国家科研项目的资格,并向社会公布。学校同时停发所在院、系的所有科研酬金。

3 如原经费卡上已无《结余资金上缴通知书》的金额,请将原经

费卡中不符合财务验收的支出(财务验收时不能通过的如超预算、审计不通过的支出)调出该经费卡(下载填表科技处网“经费查询”经费调出、入申请表),空出余额以便上缴。院系、课题负责人在申请表上签字(科技处、财务处审核办理)。


4 课题财务结题流程:课题填写自验收报告财务审计(除保密

项目和国家指定项目,自选科技部网上公布的五家会计师事务所)—财务验收(科技部、财政部组织专家组)。 5 严格按国家批复预算、和科研进度使用专项经费。 科技财务处 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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