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高职院校校企合作利益主体问题的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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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高职院校校企合作利益主体问题的探

作者:张月云

来源:《教育教学论坛》 2013年第34



张月云

(唐山职业技术学院,河北唐山063000

摘要:高职院校在校企合作深化过程中,必然涉及到多方的利益关系,如何协调好各方利益,在合作中实现双赢或多赢,科学合理、有序地定位彼此相关的利益主体,确定他们对加强高职院校校企合作的权利和义务,充当好合适的角色,是高职院校科学有序发展的关键所在。

关键词:高职院校;校企合作;利益主体;研究

中图分类号:G6718.5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4-9324201334-0105-02

高等职业教育作为与经济社会关系最为密切的教育类型,其目的是按照职业分类,根据一定职业岗位(群)实际业务活动范围的要求,使受教育者成为德、智、体全面发展,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熟练操作技术,适应生产、建设、管理与社会服务第一线需要的高端技能型人才。而校企合作是链接市场需求与学校教学的最有效的途径之一,期间必然要涉及到有关利益主体。合理处理各利益主体的利益诉求,从而保证高等职业教育的健康发展。

一、校企合作中体现的利益主体

利益主体就是利益的创造者、追求者、消费者和支配者,也就是在一定经济社会生产关系中通过自身各种行为活动来追求物质需要、精神需要满足的人,它既包括个人,也包括组织。各种层次、不同类型的利益主体,在整个经济社会中独立存在并互相制约,从而形成了整个人类社会的基本利益格局,并相应产生了各种不同的利益观念与利益行为。不同的社会结构和社会形态会形成不同的利益主体,而利益主体的形成也离不开特定的社会结构和社会形态。人类社会中不断产生、持续发展、日益变化着的错综复杂的利益关系与利益矛盾,终究都是利益主体之间的关系与矛盾。高职院校的校企合作涉及的利益主体主要包括政府、学校、行业、企业、学生,其目的在于使各利益主体的利益最大化。

二、校企合作中各利益主体的定位

1.政府的主导地位。高等职业教育作为一种跨界教育,其兴衰成败通常与政府的干预有着直接的关系,各级地方政府在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均强调高等职业教育的重要性,并成为影响地方发展的关键性因素。政府作为国家公共利益的代表者,在实际过程中,能够运用法律法规,规范学校、学生、企业及行业组织的行为;通过机构设置,依据行政手段管理学校、学生、企业及行业组织的活动;通过经济手段为学校、学生、企业及行业组织的发展创造物质条件,最终实现现维护公共利益与公共秩序的利益诉求。政府在校企合作中居主导地位,扮演着推动者、协调者、监督者和评价者的角色,而现实过程中往往存在政府缺位或“失灵”的现象。

2.学校的主动地位。在高等职业教育发展过程中,学校的利益诉求是为了实现教育教学效益的最大化和可持续性。高职院校要积极主动配合政府的整体发展规划要求,提高自身能力与企业需求的匹配度,发挥自身在人才智库方面的优势,主动联系企业,为企业提供技术培训服务和技术服务,合理配置教育资源,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和职业能力。




3.企业的被动地位。在高等职业教育过程中,企业的终极目标是追求利润最大化。尽管社会呼吁企业要有支持职业教育发展的社会责任感,企业为了提高核心竞争力、获得更大的生存和发展空间,对高等职业教育的关注度和热情度在逐步提升,但是企业参与高职院校校企合作热情程度的高低主要决定于其成本—收益关系,现实是企业对校企合作所带来收益预期不高,企业经济效益的因素未得到确认前,企业处于被动的状态,缺乏热情和主动性。

4.行业协会的中介地位。行业协会是一种介于政府、企业之间,商品生产业与经营者之间,并为其服务、咨询、沟通、监督、公正、自律、协调的社会中介组织。行业经常以协会的形式出现,成员之间只有靠信誉来维持,组织对成员约束力很弱,结果是行业在校企合作中的作用非常有限,中介地位不明显。

三、完善校企合作各利益主体的思路

1.政府出台相关政策,加强宏观调控功能。政府作为各利益主体的平衡者和管理者,通过制度安排、政策的制订,合理配置资源,承担起调控的角色。从教育的可持续发展角度来看,应该设计高职院校校企合作长期稳定、综合战略性顶层设计制度。政府通过政策对高职院校的倾斜,形成利于高职教育发展的社会导向,通过政策对利益主体补偿引导,提升高职院校的地位和吸引力;教育具有公共产品的特性,为了让企业主动、积极地进行校企合作,政府应该出台政策加强激励,包括对参与的企业优先享受各种税费减免、财政补贴等政策的实施;政府采取相应手段,使高职学生的一些利益获得相对补偿,达到一定程度的平衡。如适当减免高职学生的学费,加大奖学金、助学金力度,高职学生毕业后没有顺利就业的可以免费继续教育问题以及最低工资水平的制定、失业补助的发放等等措施。

2.高职院校科学谋划,打造特色。高职院校在校企深度合作中要根据政府的经济社会布局要求,不断提升和发挥教学、科研、师资、技术等优势,为企业的发展提供更多的人才保障、智力支持和技术服务,发挥智库作用,使高职教育发展成为地方企业发展不可缺失的依靠。高职院校应派教师经常深入企业,了解企业岗位设置情况,具体岗位的技能需求,按经济社会要求,以市场为导向,调整人才培养方案,改革人才培养模式,科学设置专业与课程体系。高职院校为了解决企业的利益,保障企业优先获得毕业生的选择权,可以利用学校资源对企业员工进行培训和继续教育,校企共同开展各类科研项目研发。多与用人单位沟通协调,让用人单位参与课程体系的设计、开发和构建,实现真正意义上的校企合作。学校要唤醒学生的利益意识,帮助学生做好长期的职业规划,职业选择不是在学生毕业时才有的单一事件,而是一个整体的发展过程。

3.企业引进人才,提升竞争力。生存和发展是任何一个企业的根本所在,因此,市场经济中的企业需要建立合理的人才层级,强化员工培训,塑造良好的企业文化,为各类人才成才提供发展的空间。只有企业人才队伍稳定,企业才能实现更多的利益,从而赢得更大的发展。企业要利用先进的设施设备和生产环境,在专业建设、师资队伍建设、实验实训、课程建设等方面积极为高职院校提供一定的帮助,保障学校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培养出更多符合企业需要的技术技能型人才。企业的能工巧匠到高职院校参与教学建设和教学改革,可以为学校提供行业发展趋势的信息,确保专业发展方向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吻合;高职院校的学生进入企业,可以提升企业员工的综合素质,从而实现良性互动,协同发展。在校企合作渐成常态的情况下,企业应认真监督合约履行过程,明确企业与高职院校、学生主体之间的责、权、利。

4.学生规划人生,实现自我价值。学生从跨入高职院校时起,就应认真思考,结合自身的特长、个性特征、学习状况、家庭负担等方面考察高职院校的办学特色,认真做好专业的选择。做好专业选择即意味着未来能够干什么,使学生人力资本价值得到体现。学生在校企合作中应有明确自身职业意识,锻炼自身的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充分认识就业创业的需要,珍惜学校


提供的所有学习和锻炼的机会,使父母投入的学费利益最大化。每一个学生要获得利益最大化,必须学会全面衡量自身的优劣势,要给自己合适的职业定位,合理规划人生,积极实现自我价值。

5.行业协会合理协调,平衡各利益主体。行业协会在校企合作过程中,对内为企业提供生产指导、市场调研、行业管理、中介服务等服务,对外则发挥着联系企业、政府及学校的中介组织和重要桥梁作用,其最终目的是更好地为企业及学校提供一定指导,从而推动高职教育发展。

参考文献:

[1]赵平俊.马克思主义的利益主体观[J].玉溪师范学院学报,2004,(9):22.

[2]肖凤翔.简论职业教育利益主体的演变[J].职教论坛,2012,(13):9.


本文来源:https://www.dywdw.cn/2a74020ab62acfc789eb172ded630b1c59ee9bef.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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