腐败产生的根源及治理

2022-04-23 21:22:14   第一文档网     [ 字体: ] [ 阅读: ] [ 文档下载 ]
说明:文章内容仅供预览,部分内容可能不全。下载后的文档,内容与下面显示的完全一致。下载之前请确认下面内容是否您想要的,是否完整无缺。下载word有问题请添加QQ:admin处理,感谢您的支持与谅解。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第一文档网# 导语】以下是®第一文档网的小编为您整理的《腐败产生的根源及治理》,欢迎阅读!
根源,腐败,治理,产生

腐败产生的根源及治理

一、没有真正的监督机构

我国的监督机构:审计、纪委。纪委查出的问题是保护同志;审计出的问题不会受到重视。这就没有真正的监督机构。

二、没有真正的做好网底防护工程、腐败的产生是事后发现,事前预防不到位。

三、监督机构不产生真正的监督作用。监督机构只对下一级有查处权,中共中央纪委可以查处省部级单位,省部级单位可以查厅局级单位,厅局级单位可以查县处级单位。 四、官员为民服务的意识逐步淡失,而邪恶的欲望不断膨胀。 要扼制腐败:

一要增强监督者的责任意识,提高领导干部接受监督的自觉性。通过教育使广大党员和干部群众认识到,党的权力是属于全体党员的,国家权力是属于全体人民的,如果放弃对领导干部的监督,就是放弃自己当家作主的权利,也是对腐败分子的放纵。

二要加强监督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真正落实中央《纪律处分条例》,重点加强对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的监督。要切实落实党内监督十项制度,严格执行述职述廉、民主评议、谈话诫勉、民主生活会、巡视、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和经济责任审计等制度,健全和完善质询制、问责制和罢免制,强化媒体监督,监督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辞职制度,建立健全及时发现问题和纠正错误的机制。

三要进一步拓宽监督渠道,整合监督资源。把党风监督与党外监督、组织监督与法律监督、专门机关监督与群众监督等有效结合起来,重视发挥民主党派、工商联、社会团体和新闻舆论的监督作用,努力形成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


本文来源:https://www.dywdw.cn/2e5fca7e31126edb6f1a10a6.html

相关推荐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