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单位微型消防站配置标准

2022-08-24 12:00:07   第一文档网     [ 字体: ] [ 阅读: ] [ 文档下载 ]
说明:文章内容仅供预览,部分内容可能不全。下载后的文档,内容与下面显示的完全一致。下载之前请确认下面内容是否您想要的,是否完整无缺。下载word有问题请添加QQ:admin处理,感谢您的支持与谅解。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第一文档网# 导语】以下是®第一文档网的小编为您整理的《重点单位微型消防站配置标准》,欢迎阅读!
消防站,微型,配置,重点,单位

重点单位微型消防站配置标准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微型消防站建设标准

为积极引导和规范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简称“重点单位”)志愿消防队伍建设,推动单位主体责任落实,着力提高重点单位自查自纠、自防自救的能力,建设“有人员、有器材、有战斗力”的重点单位微型消防站,实现有效处置初起火灾的目标,特制定本标准。

一、建设原则

除按照消防法规须建立专职消防队的重点单位外,其他设有消防控制室的重点单位,以救早、灭小和“3分钟到场”扑救初起火灾为目标,依托单位志愿消防队伍,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建立重点单位微型消防站,积极开展防火巡查和初起火灾扑救等火灾防控工作。用消防控制室的重点单位,可联合建立微型消防站。

二、人员配备

(一)微型消防站人员配备不少于6人。

(二)微型消防站应设站长、副站长、消防员、控制室值班员等岗位,配有消防车辆的微型消防站应设驾驶员岗位。

(三)站长可由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兼任,消防员负责防火巡查和初起火灾扑救工作。

(四)微型消防站人员应当接受岗前培训。培训内容包括扑救初起火灾业务技能、防火巡查基本知识等。

三、站房器材

(一)微型消防站应设置人员值守、器材存放等用房,可与消防控制室合用;有条件的,可单独设置。

(二)微型消防站应根据扑救初起火灾需要,配备一定数量的灭火器、水枪、水带、破拆工具等器材;配置外线电话、手持对讲机等通信器材;至少配备6套个人防护装备。

(三)微型消防站应在建筑物内部设置消防器材存放点,可根据需要在建筑之间分区域设置消防器材存放点。

(四)有条件的微型消防站可根据实际选配消防车辆。

1 / 41


重点单位微型消防站配置标准

四、岗位职责

(一)站长负责微型消防站日常管理,组织制定各项管理制度和灭火应急预案,开展防火巡查、消防宣传教育和灭火训练;指挥初起火灾扑救和人员疏散。

(二)消防员负责扑救初起火灾;熟悉建筑消防设施情况和灭火应急预案,熟练掌握器材性能和操作使用方法,并落实器材维护保养;参加日常防火巡查和消防宣传教育

(三)控制室值班员应熟悉灭火应急处置程序,熟练掌握自动消防设施操作方法,接到火情信息后启动预案。

五、值守联动

(一)微型消防站应建立值守制度,确保值守人员24小时在岗在位,做好应急准备。

(二)接到火警信息后,控制室值班员应迅速核实火情,启动灭火处置程序。消防员应按照“3分钟到场”要求赶赴现场处置。

(三)微型消防站应纳入当地灭火救援联勤联动体系,参与周边区域灭火处置工作。

六、管理训练

(一)重点单位是微型消防站的建设管理主体,重点单位微型消防站建成后,应向辖区公安消防部门备案。

(二)微型消防站应制定并落实岗位培训、队伍管理、防火巡查、值守联动、考核评价等管理制度。

(三)微型消防站应组织开展日常业务训练,不断提高扑救初起火灾的能力。训练内容包括体能训练、灭火器材和个人防护器材的使用等。



微型消防站备案表

2 / 42


重点单位微型消防站配置标准

微型消防站名称:大同农机(安徽)有限公司 编号:

微型消防□社区微型消防站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微型站类型 消防站

建设管理 大同农机(安徽)有限公

建成日期 2017.12.10

单位名称

基本情况 全椒县经济开发区纬二路

值班电话 5259500-8025

与经三路交汇处 □与社区服务中心合用

站房建设 站房面积

□与消防控制室合用

形式 (平方米)

■单独建设 社区(单位

姓名 出生年月 站内职务 联系电话

兼任职务

1973.07管理部总

金守红

.15 1980.01

王燕 副站长 安全员

.04 1974.10

钟发新 队员 总务

.25

队员情况

1971.03

胡斌 队员 驾驶员

.04 1975.05

尤成刚 队员 主任

.15 1986.08

陈月 队员 班长

.08













小型消防 (辆)



消防摩托车 (辆)



灭火器 (具) 消防水枪 (支) 消防水带 (盘)

1 手持对讲机 (台)



消防头盔

消防装备

(顶)

器材配备

6

4 1 灭火防护

灭火防护服(外线电话



套) (部)

()

6 6 1

其他消防装备、器材

消防装备



器材名称 配置数量

备注: 1、微型消防站由公安消防部门统一进行编号。

2、微型消防站如有内容变更,应重新报辖区公安消防部门备案。



3 / 43


重点单位微型消防站配置标准

3、务必于20171210日前上报辖区公安消防部门备案。







4 / 44


本文来源:https://www.dywdw.cn/350c362c93c69ec3d5bbfd0a79563c1ec5dad78a.html

相关推荐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