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京城送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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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京城送报人



《北京民间风俗百图·送报图》清·佚名绘,图中文字为:“此中国送报之图也。其人多系山东人,在京开设报房,所有外省折奏及谕旨皆由内阁而发其报房刷印,送至各官宅、铺户之家,每日一换,按月给钱,名曰‘送报的’。”

过去,每到中秋节前后,北京的大街小巷总有卖兔儿爷的。明人纪坤的《花王阁剩稿》云:“京中秋节多以泥抟兔形,衣冠踞坐如人状,儿女祀而拜之。”至清代,兔儿爷逐渐由中秋节祭月用品变为儿童玩具。记录清代北京岁时风俗的《燕京岁时记》就说:“每届中秋,市人之巧者,用黄土抟成蟾兔之像以出售,谓之兔儿爷。”兔儿爷用黄泥捏成,兔面人身,面贴金,身绘彩,有穿衣打伞的,有披甲插旗的,有骑虎的,有默坐的,大的三尺,小的尺余。清代,兔儿爷多是小孩的玩具,取乐而已,可有一年(约是光绪十九年),无一例外,四九城里卖兔儿爷的摊子都被人砸了。砸摊子的就是当年走街串巷送报纸的。

原来,这年的中秋节,不知是谁的创意,把兔儿爷做成了送报人的形象,虽还是兔面,但身上背着报囊,上面写着“京报”。有人就把这事报告给了行会组织(相当于送报行业协会),大家认为受了耻辱。为什么有如此反应呢?是因当时民间有个说法,若两男性相交,被动的一方被称作兔子。于是,大家思来想去,不能忍受,相约砸摊,如果惹了官司,大家凑钱应诉。所以该场风波,虽打了官司,最后也不了了之。不过从此没人再敢给兔儿爷背上报囊了。

清代,北京送报人是一个很大的群体,有自己的行会组织,维持业内秩序,如送报的地界划分、统一报价、送报人之间的各种争端等,从砸摊一事可以看到,他们也很团结、心齐。

当时的报纸还不能算严格意义上的报纸,没有什么新闻,多是从内阁流出的奏折上谕或从邸报上摘编的奏折汇编,第一页叫宫门抄,就是每日早朝所办的事情,内容零碎得很,叫“京报”。京报装订成


册,约七八寸长三寸宽,用黄纸封面,因而也叫“黄皮报”。从事这一行当的多是山东人,各报房都有自己的专用名字,如聚兴、聚恒、聚升、集文、同文、合成、信义、公兴等,地点集中,在今天北京西城区的铁鸟胡同、大百顺胡同和东城区的报房胡同一带。京报虽然不是新闻纸,但也分零售和订户,报房起初雇用了一批送报人,专门给订户送报。不过,这些人偷奸耍滑,不肯出力招揽客户,甚至不正经送报,报房便将他们剥离出去,将京报按份数卖给他们,让他们自行兜售。于是,送报也就渐渐地形成了一个行业,并成立了行会。

送报人都统一打扮,上身蓝布大褂,稍微过膝,系一条布腰带——褡包,肩上背着一个蓝布报囊,长五尺余,宽五寸余,报囊上缝着白布作底的黑色“某某报房”字样。送报人都有自己的路线,送同一家报房的报,不能越界。比如,送聚升报房的在某条胡同送报,其他送聚升报房的人就得回避这条路线,送聚恒报房的人可以在此送,不过相互之间也经常打架。行会就是调解此类纠纷的。若占了某条路线,这辈子便归你专营,老了可以传给儿子,别人想送,得出钱买,叫“倒道”。

以上说的是北京送报人,往外地送,情况就不一样了。看路途远近,或两天一送,如良乡;或五天一送,如天津;再远的,有半月一送,也有一月一送的。路远量少,光靠送报就不能维持生活了,于是,送信、送包裹,甚至小额银两,还代购京城著名商家的笔墨纸砚、衣帽鞋袜、书籍等,送报倒成了副业。买卖做大了,雇驴、雇车、雇船,并成立专事邮递的机构——信局,这就类似今天的邮局和快递公司了。

随着近代报纸的出现,京报逐渐消亡,送报人或改送他报,或改事他业,行会也随之解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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