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学院学业奖学金评选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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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学院学业奖学金评选办法



为鼓励学生德、智、体各方面全面发展,培养学生五种能力和五种素养,引导学生在校期间愉快学习、自主成长,“更好地走向社会”打好基础,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结合我校的办学理念和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选对象

三亚学院正式注册的全日制在校本科生。 二、学业奖学金种类、金额标准和比例 (一)学习优秀奖:

一等奖 1500/人,获奖比例≤2% 二等奖 800/人,获奖比例≤4% 三等奖 500/人,获奖比例≤8%

(二)学习进步奖:500/人,获奖比例≤2% (三)创新实践奖:

一等奖1000/, 获奖比例≤1.2% 二等奖500/, 获奖比例≤6% 三、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有正确的政治立场; 2.自觉遵守《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管理制度,评选年度无违法乱纪、无校内外处分或法律制裁;

3.学习勤奋,成绩优秀,评选年度所有课程全部及格及以上;

4.团结同学,乐于奉献,自觉维护集体利益,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具有团结协作精神。

5.评奖当年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参评资格: 1)延迟学年者;

2)当学年因违纪受到警告(含警告)以上纪律处分或其他纪律(党纪、团纪等)处分以及处分未解除者;

3)违反“四禁”规定者。 (二)具体条件

1.学习优秀奖学金:奖励学习成绩优秀的学生,根据学业成绩排序,按评奖比例确定学业优秀一、二、三等奖名单。

另,学业优秀奖学金一等奖须满足如下要求:






1)学业平均分须达80分以上(含80分);

2非外语专业的本科一年级学生,外语课程成绩须达85分以上(含85分,下同),或者通过国家统一的四级考试(艺术体育类学生英语四级达到355分);二、三年级学生须通过国家统一的四级考试(艺术体育类学生英语四级达到355分);

3)外语专业的一年级学生,外语课程平均成绩须达85分以上,或者通过国家统一的四级考试;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下同)学生须通过国家统一的专业外语四级或以上考试,或者通过以下考试:

通过商务英、日、俄语中级考试;

英语专业还可通过剑桥商务英语中级考试(含ABC级);剑桥商务英语高级考试(含ABC级)

日语专业可通过国际能力测试二级及以上(包括二级)或日语托业考试,J-test C级以上(包括C级)

4非计算机专业的一年级学生,计算机课程成绩须达85分以上,或者通过国家计算机一级考试;二年级学生须通过国家计算机一级或以上等级考试,年级以上学生须通过国家计算机二级或以上等级考试。艺术体育类专业学生,算机课程成绩须达85分以上或通过国家计算机一级或以上等级考试;

5计算机专业的一年级学生,计算机课程平均成绩须达85分以上,或者通过国家计算机一级或以上等级考试;二年级学生须通过国家计算机二级或以上等级考试;三年级学生须通过国家计算机三级或以上等级考试或通过IE认证、科认证考试;

6)参评当年有开设《中文应用写作》课程的,《中文应用写作》的考试成绩须为良好,其中,文秘专业的须为优秀。

2. 学习进步奖学金:奖励学业有较大进步的学生,学习成绩应在该年级、专业(专业方向)排名前50%以内,且成绩排名较上一学年上升了该年级的专业或专业方向人数的1/4个名次。

3.创新实践奖:

1)创新实践一等奖学金须满足以下一项条件

①在全国性的学科竞赛中获得二等奖以上(含二等奖)奖励或在省、部级学科竞赛动中获得一等奖以上(含一等奖)奖励的个人;

②在科技发明活动中,发明成果获国家二等以上(含二等奖)奖励或省部级一等奖以上(含一等奖)奖励的个人;

③申报国家专利(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并获得通过的个人; ④社会实践及形成的论文成果获得全国三等奖(含三等奖)以上奖励或省部级一等奖以上(含一等奖)奖励的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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