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管理十不准

2022-04-10 08:20:07   第一文档网     [ 字体: ] [ 阅读: ] [ 文档下载 ]
说明:文章内容仅供预览,部分内容可能不全。下载后的文档,内容与下面显示的完全一致。下载之前请确认下面内容是否您想要的,是否完整无缺。下载word有问题请添加QQ:admin处理,感谢您的支持与谅解。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第一文档网# 导语】以下是®第一文档网的小编为您整理的《质量管理十不准》,欢迎阅读!
质量管理,不准

质量管理“十不准”

一、严格按图施工,不准随便更改。

二、每一分项目工程施工前进行班前技术交底,不准无交底施工。

三、各分项工程必须实行三检制:自检、互检、交叉检不准不经检验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四、存在隐患工程施工时,施工员必须现场监督,设安全标识,不准擅离岗位.

五、不合格的材料,不准运进工地使用。 六、砂子,碎石没有过筛、冲洗,不准使用.

七、水泥、钢材、砖等建材,未经化验试验,不准使用. 八、严格材料配合比,不准施工现场更改施工配合比。 九、施工时,不准在钢筋上行走或推车,保持成形产品. 十、不准违反安全操作规程,无任何劳动保护的人员不准进入施工现场。


本文来源:https://www.dywdw.cn/46ece3f987254b35eefdc8d376eeaeaad0f3165b.html

相关推荐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