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安全温馨提示

2022-07-12 20:33:17   第一文档网     [ 字体: ] [ 阅读: ] [ 文档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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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安全温馨提示





XXXX中心各单位:

鉴于XXXX2021XXXX日,发生办公单位工作人员违规将未熄灭彻底的烟头丢入垃圾桶,造成垃圾桶起火的消防安全事故。现为进一步做好XXXXXXXX公共区域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营造安全的办公环境,XXXXXX中心将联合物业公司对以上办公大楼实行严格、规范、长期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机制,现将相关管理要求提示如下:

一、请勿在办公室内使用大功率电器或超线路负荷使用电器、设备。

二、请勿在办公区域内使用明火,特殊情况需要使用请先向机关事务中心报备,通过申请并在做好安全防护措施下方可操作。

三、请勿在办公室内私拉乱接电源线、插线板,特殊情况需要操作,请先联系物业电工实际测量用电设备及电源线路负荷,符合要求方可操作。

四、请勿随意移动、使用公共区域内的消防设施与器材。 五、请勿在消防疏散通道内堆放物品或违规停车。 六、为确保用电安全,所有配电箱、强电井将统一由物业上锁进行管理,如需开启请提前联系物业或本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

七、为规范用电管理,非正常工作时间大楼插座电源统一由物业人员关闭,各单位加班、节假日值班用电实行报备制度,请各单位需要用电时提前与物业工作人员联系,用电完毕后及时通知物业工作人员断电。


八、请您在下班前仔细检査门、窗、电脑和其他电器、设备电源是否关闭。

九、请不要随意拆除公共区域玻璃窗上的安全钉。 十、请不要在窗外摆放花盆或其他杂物,以免发生高空坠物等意外。

十一、请不要将贵重物品及现金留在办公室,谨防丢失。 十二、单位装修、施工前,请先联系机关事务中心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到物业办理装修、施工许可证,并做好相关资料审核与备案工作后方可施工;装修、施工过程中,不得破坏消防设备设施,特殊情况移动、改造需要经消防部门审核通过,区机关事务中心备案后,由符合消防施工资质的单位进行操作;装修、施工完毕后,需经物业及相关单位验收,验收合格施工单位方可离场;违规施工造成的一切责任由发包单位和施工单位负责。

十三、为规范公共秩序管理合理、错峰利用电梯,大批量物品搬入、搬出尽量安排在周末进行,集中送水必须在非上下班高峰期时间段进行;特殊情况需要提前向区机关事务中心报备,通过审核后物业方可放行;大件物品、贵重物品搬出,需提前向XXXX中心报备并开具放行条后物业方可放行;单位出售废品、杂物需由单位开具证明后,物业方可放行。

十四、如有车辆需要长时间停放在停车场,请您锁好车门,关上车窗,带走车上贵重物品及易然、易爆等危险物品,并做到有序停放或告知物业加强关注。

十五、如在XXXXX中心发现可疑人员或安全隐患,请您及时告知物业服务人员,以便立即采取应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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