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公司母子公司管理制度

2022-12-06 00:40:20   第一文档网     [ 字体: ] [ 阅读: ] [ 文档下载 ]
说明:文章内容仅供预览,部分内容可能不全。下载后的文档,内容与下面显示的完全一致。下载之前请确认下面内容是否您想要的,是否完整无缺。下载word有问题请添加QQ:admin处理,感谢您的支持与谅解。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第一文档网# 导语】以下是®第一文档网的小编为您整理的《集团公司母子公司管理制度》,欢迎阅读!
母子公司,管理制度,集团公司

集团公司母子公司管理制度

一、总则

第一条 为确立母子公司的出资关系,建立资本联结纽带,规范母子公司的权利、

义务关系,充分发挥集团的整体优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国家体改委《关于企业集团建立母子公司体制的指导意见》集团章程》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集团公司为集团公司,为集团的母公司,集团公司本部为不

含事业部的集团公司职能机构简称,子公司为集团公司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母公司单独投资设立的公司为其全资子公司,母公司持有50%以上股权,或持有股权虽不足50%但拥有实际控制权的公司为其控股子公司。

第三条 集团公司内设电力事业部,作为集团公司电力主业的利润责任主体。

二、母子公司权限划分

第四条 母公司是向子公司、参股公司出资并行使出资人(股东)职能,具有资

本运营和投资决策等多种功能的公司制企业。母公司是集团的战略规划中心、投资管理中心、资本运营中心、人力资源中心和财务管理中心。

第五条 母公司的主要职能是:依照法定程序和集团章程,组织制定和实施集团

公司的长远规划和发展战略;开展投融资、资产重组等资本运营活动;决定集团内的重大事项;推进成员企业的产权结构及组织结构调整;协调成员企业之间的关系;编制集团的合并会计、统计报表;统一管理集团的名称、商标、商誉等无形资产;建立集团的营运网络和信息网络;有利于形成集团整体经营优势的其他职能。

第六条 子公司作为经营与利润中心,享有自主经营权。

第七条 母公司、子公司都是依法设立的公司制企业法人,各自享有独立的法人

财产权,独立行使民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

第八条 母公司作为战略规划中心,各子公司的发展战略与规划、年度经营计划

应服从母公司制定的集团整体发展战略与规划。

0


第九条 母公司作为资本运营中心,各子公司的投融资行为应符合《集团公司投

资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第十条 母公司作为财务中心,制定统一、完整的会计核算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

决定集团内部母子公司间利益分配格局,统一财务审计监督。各子公司财务管理应符合《集团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第十一条 母公司作为人力资源中心,主要通过产权关系行使重要人事管理职

能,依照股权比例派遣董事、监事,依照聘用、考查、党政联席会审批等有关程序推荐子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主管等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母公司可以培养集团后备力量为目的,决定部分集团员工在集团内任职轮换及升迁。

第十二条 全资子公司的总经理由母公司组织人事部考查,母公司总经理任免,

副总经理、三总师由子公司总经理提名,母公司组织人事部考查,母公司总经理批准;控股子公司总经理由母公司推荐,组织人事部考查,子公司董事会聘任,副总经理、三总师由子公司总经理提名,母公司组织人事部考查,子公司董事会批准,母公司组织人事部备案。

第十三条 分配。全资子公司的税后利润应全额上缴母公司;控股子公司的税

后利润分配由子公司提出利润分配预案,母公司外派董事在子公司董事会行使表决权。

第十四条 集团公司本部与事业部分别行使以下管理权限:

战略规划与投资决策权限:事业部战略规划和年度经营计划应服从集团公司发展战略规划要求;投资行为应符合《集团公司投资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主要核心经营管理人员的任免:事业部部长由集团公司组织人事部考查,总经理任免;副部长由事业部部长提名,集团公司总经理批准;事业部内部主要管理人员由事业部部长任免。事业部内部所有人员人事管理由集团公司组织人事部统一管理。

财务核算与经营管理职能:事业部设立财务岗位,接受事业部部长的领导,进行财务常规性业务工作,但应接受集团公司财务审计部的业务指导,对事业部实行单独核算。

1


本文来源:https://www.dywdw.cn/49b0c8293269a45177232f60ddccda38376be1a3.html

相关推荐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