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金融信息安全保护制度

2022-07-21 10:41:15   第一文档网     [ 字体: ] [ 阅读: ] [ 文档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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夷陵支行客户个人金融信息



为进一步加强中信银行宜昌夷陵支行个人金融信息保护工作,履行客户个人金融信息保护义务,确保客户个人金融信息安全,我行员工要严格遵守《个人存款账户实名制规定》《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高度重视客户个人金融信息保护工作:

一、在收集、保存、使用个人金融信息时,要严格遵守

法律规定,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个人金融信息保护,确保信息安全,防止信息泄露和滥用,遵循合法、合理原则,不得收集与业务无关的信息或采取不正当方式收集信息。 二、明确规定各岗位和人员的管理责任,加强个人金融信息管理的权限设置,形成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的管理机制,切实防止信息泄露或滥用事件的发生。

三、按照省分行要求配备完善信息安全技术防范措施,确保个人金融信息在收集、传输、加工、保存、使用等环节中不被泄露。

四、按照文件要求加强对员工的培训,强化员工个人金融信息安全意识,防止员工非法使用、泄露、出售个人金融信息。

五、使用客户个人金融信息时,符合收集该信息的目的,


不得发生篡改、违法使用客户个人金融信息行为.

六、通过接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支付系统以及其他系统获取的个人金融信息,严格按照系统规定的用途使用,不得违反规定查询和滥用行为。

七、员工在日常工作互相监督,如若发现非法使用、泄露、出售个人金融信息的情况应立即制止并向上级领导报告。

八、对违反联社客户个人金融信息保护工作制度非法使用、泄露、出售个人金融信息的员工将根据有关规定追究法律后果。

中信银行宜昌夷陵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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