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总监工作条例

2023-01-14 02:48:11   第一文档网     [ 字体: ] [ 阅读: ] [ 文档下载 ]
说明:文章内容仅供预览,部分内容可能不全。下载后的文档,内容与下面显示的完全一致。下载之前请确认下面内容是否您想要的,是否完整无缺。下载word有问题请添加QQ:admin处理,感谢您的支持与谅解。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第一文档网# 导语】以下是®第一文档网的小编为您整理的《财务总监工作条例》,欢迎阅读!
工作条例,总监,财务

财务总监工作条例





第一章

第一条 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为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加强对直属全资公司的财务管理明确财务总监的职责与权限,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集团直属全资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公司经各自董事会讨论通过可参照执行。

第三条 集团在直属全资公司设臵财务总监。财务总监受集团总部委托,负责指导和监控公司的经营活动和财务运作,对集团总部负责。

第二章 财务总监的任职资格

第四条 财务总监任职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认同集团企业文化和基本管理制度;

(二)取得会计师或相关专业技术资格,从事财务工作五年以上,在本集团系统从事财务管理工作一年以上;

(三)熟悉本集团业务,精通集团《财务管理基本制度》(简称“大财务”制度)

(四)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坚持原则,忠于职守,诚信勤勉,廉洁奉公;

(五)熟悉任职企业所属行业情况和有关法律、法规、政策; (六)具有丰富的财务管理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

第三章 任免程序

第五条 财务总监由集团总部财务部门提名,经人事部门考核,集团总部任免。



第四章 财务总监的职责






第六条 财务总监履行下列职责:

(一)从财务的角度,监督和检查公司投资项目的实施; (二)监督公司年度投资计划、年度财务计划的实施; (三)检查公司资金筹措的合法性、合理性及安全性; (四)审核公司重要的财务事项,与总经理联签按集团总部规定需要联签的资金使用;

(五)审核属下全资(控股)公司的财务报告;

(六)向集团总部提交对公司年度财务预、决算方案、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的意见。

(七)财务总监需参与下属公司的财务分析,并向集团总部及公司提供季度、年度财务分析报告。



第五章 财务总监的权限

第七条 财务总监是集团总部派往直属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列席公司经营班子会议,有建议权;对公司经营活动有知情权和报告权。 第八条 负责监督、检查公司财务部的工作,核实各类财务报表的真实性,定期将公司财务运作情况向集团总部报告。 财务总监与公司财务部不构成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 第九条 和公司总经理一起对下列款项的支出实行联签:

(一)个人借款超过5000元的;

(二)集团总部核定额度内资金的调度、使用。

上述需联签的情形,由财务总监先行签署意见,并至少在两个工 作日完成;当联签意见不一致时,报集团总部计财部裁决;

第十条 财务总监根据本条例授予的权限行使职权,公司任何人员不得阻碍和干预。



第六章 财务总监的薪酬

第十一条 财务总监薪酬实行年薪制,具体办法另行规定。 财务总监的所有工作、业务费用均由集团总部列支,不得在公司报销。

第七章 财务总监的考核与奖惩






本文来源:https://www.dywdw.cn/4f0426d3f405cc1755270722192e453611665b50.html

相关推荐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