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浒英雄负面评价(水浒非好汉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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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统的水浒传批评大都从政治角度出发,认为水浒传是农民起义的代表,对其正义的一面肯定、褒扬.但是若从人文的角度去评论,对其存在的践踏生命的行为批判,梁山其实并非都是好汉,从那些残害生命的行径可以看出他们其实并不关心百姓快活,只图自己和其他江湖朋友快活,并不真正关注广大劳动人民,却还间接或直接地伤害人民。与其将其称作108位好汉,还不如称其为108头衔。

(水浒传)中看到的许多所谓的“英雄”残害弱小的生命,让弱小生命去充当阴谋的工具。

宋江 第五十一、五十二回中,宋江为逼朱仝上粱山煞费苦心。朱仝是宋江的救命恩人,也救了雷横的命。因此,宋江一心想让朱仝上梁山,于是让手下当演员,亲自导演了一幕杀害幼童的惨剧,通过杀害沧州知府的孩子——小衙内,朱仝无法在官府呆下去,只能随他们上梁山。沧州知府一和粱山无怨无仇.二对朱仝以礼相待,所以朱仝得知真情后要和李逵拼命。但他从李逵口中得知是晁盖、宋江亲口下的将令,被柴进、吴用、雷横相劝,最终兄弟义气征服他,答应上粱山。就这样,被李逵把头辟作两半的小衙内成了他们阴谋的牺牲品,一朵生命之花就这样凋谢。这小衙内的命该谁偿?小衙内因为是沧州知府的孩子就应该被梁山人随意杀害吗?第三十五回中,宋江一听到父亲去世的消息,捶胸捣脯.自骂自己:“不孝逆子,做下非为,老父身亡,不能尽人子之道,畜生何异?”不和梁山兄弟相会,冒着被捕的风险,回家奔丧。宋江对待自己的亲人命都可以不要.可对待别人的孩子却是什幺态度?冷酷无情,把孩子作为阴谋的工具,可以说是非常地歹毒。如果小衙内是他的儿子,会不会虎毒食子呢?粱山高举着“替天行道”的大旗,却对弱小生命进行着残害,那么,他们所标榜的“为民除害”是否真的为民除害?当屠刀举向小衙内时,“水浒英雄”是否扪心自问过:这也是一条鲜活的生命?

武松 如果说对生命的直接杀戮是残忍行径的话,那助纣为虐、残害生命的行为亦应引起反思。这种方式使得被害之人处于苦难深渊之中而不能自拔,并且长期饱受折磨。而助虐者往往自以为干的是好事,愈加放纵,愈使受害人痛苦不堪。武松是一个武士,尽管他有杀虎为民除害、杀嫂营兄报仇的正举,但他往往客易迷昏头,被他人所利用,助纣为虐.在东平府就盲目地答应旋恩的要求。

二十九中,施恩自报家底“往常时,小弟一者倚仗随身车事,二者捉着营里有八九十个弃命囚徒,去那里开着一个酒肉店,都分与众店家和赌钱兑坊里。但有过路妓女之人,到那里来时,都

从小说中我们可以了解到,他是一

个十足的地头恶霸,榨取快活林百姓的血泪钱。施恩让武松打走蒋门神,无非是重新夺回霸位。重新做霸主生意,坐享其成。如果武松是非观念分明,那很容易辨别出施恩的诡计,断然拒绝他的要求,而不是助纣为虐,但他迷昏了头,拳打蒋门神。结果是什么?走了狼又来了虎,施恩更加厉害地盘剥众人“买卖比往常加增三五分利息。各店家并各赌坊、兑坊,加利倍送闲钱来与施恩”要把蒋门神霸占期间的损失补回来,而武松也被施恩奉为财神,尊为座上宾,“似爷娘一般敬重。”施恩是快活林百姓心中的一霸,应该打的真正恶霸是施恩,武松应该把他打出快活林,让快活林的百姓不再受恶霸的压榨。只可惜,这里没有扬善惩恶的义举,却有着助纣为虐、残害生灵的行径,让百姓继续受苦。

自古以来,因为仇而造成的兵戒相见,累及无辜,荼毒生灵的事举不胜举。水浒人物有仇必报,把仇的雪球越滚越大,在仇的刀光剑影中杀死对方,并且往往累及他人,伤害无辜。攻城掠地不分老幼满门杀尽,个人报仇不问皂白尽数诛光。第三十一回中,血溅鸳鸯楼,武松杀完主要的仇家蒋门神、张都监和张团练

要来参见小弟.然后许他去趁食。那许多去处每朝每日都有闲钱.月终也有二三百两银子寻觅,如此撰钱。


后,就开始滥杀无辜,杀掉两个随人,“血滋画楼,尸横灯影。”武松道:“一不做,二不休,杀了一个,也只是这一死。”杀张都监的夫人刀都砍坏了,又换成朴刀继续杀。丫环、下人都遭受这飞来横祸,武松却远走高飞。加害武松的是蒋门神、张都监和张团练,而与他人无关,而武松却要斩草除根、赶尽杀绝,在仇性被激起时疯狂地滥杀无辜,毫无节制。武松报仇有其合理的一面,但他对无辜者的滥杀就让人无法原谅。当我们看到极其恐怖的武松杀人场面时,心中只会认为他是一个杀人狂魔。

李逵李逵把杀人作为快活的途径,一旦有杀人的机会就会不顾一切地杀,足他的快感。第五十回中,宋江攻打祝家庄,李逵在祝家庄厮杀,”杀得手顺,直闯入扈家庄,把扈太公一门老幼尽数杀了,不留一个。”宋江在责怪时,他还振振有词地辩解。宋江为了兄弟义气,给了他一个台阶下,将功折罪,结果他还自慰.“虽然没了功劳,也吃我杀的快活。我们可以看出杀人成了他的一种嗜好,一种享受。但他的这种‘幸福”是建立在以牺牲别人生命为代价的基础之上的。孔子说:“已所不欲,匆施于人”而李逵却是“已所欲就施于人。“我们对他这种价值观应是加以狠狠的批判。

第七十三回中,四柳村李逵捉鬼,砍死狄太公的女儿和王小二,并将尸体剁成十几块。本来两人是自由恋爱,结果都惨遭他的毒手。人心都是肉长的,将心比心,如果我们是狄太公,看到如此惨景,饱受丧女之痛,会如何呢?恐怕要和李逵拼命。

以以上三例,我们得重新审度对好汉的定义,至少滥杀无辜不应被称为好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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