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湖南省综合高中建设标准(试行)》的通知

2022-04-02 23:08:14   第一文档网     [ 字体: ] [ 阅读: ] [ 文档下载 ]
说明:文章内容仅供预览,部分内容可能不全。下载后的文档,内容与下面显示的完全一致。下载之前请确认下面内容是否您想要的,是否完整无缺。下载word有问题请添加QQ:admin处理,感谢您的支持与谅解。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第一文档网# 导语】以下是®第一文档网的小编为您整理的《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湖南省综合高中建设标准(试行)》的通知》,欢迎阅读!
湖南省,教育厅,印发,试行,高中







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湖南省综合高中建设标准(试行)

的通知

【法规类别】中等教育

【发文字号】湘教发[2012]85 【发布部门】湖南省教育 【发布日期】2012.10.19 【实施日期】2012.10.19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湖南省综合高中建设标准(试行)》的通知

(湘教发〔201285号)



各市州教育局:

为进一步推进全省普通高中教育的改革与发展,引导综合高中建设,促进普通高中多样化发展,我厅制定了《湖南省综合高中建设标准(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在试行过程中有何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反馈我厅基础教育处。 附件:湖南省综合高中建设标准(试行)

湖南省教育 20121019



1 / 2










附件



湖南省综合高中建设标准(试行)



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建设教育强省规划纲要精神,为推动普通高中多样化发展,创新人才培养模式,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对人才的多样化需求,分类建设高中优质资源,特制定本标准。 一、办学定位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执行普通高中课程计划,面向全体学生,为在工程技术、科技发明、设计制作等应用领域有兴趣和发展潜质的学生提供学习发展平台,为学生未来的专业选择和职业发展奠定基础。 二、基本条件

1.学校为全日制普通高中,办学规模适度,班额原则上不超过45人。

2.办学条件整体达到普通高中办学要求,能够满足按照课程计划和课程标准组织教育教学的需要。

3.毕业生参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一次性合格率达到90%以上。 4.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法治校,无违法违规办学现象。

2 / 2




本文来源:https://www.dywdw.cn/5637509403020740be1e650e52ea551810a6c9fb.html

相关推荐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