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违法行为监督处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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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条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监督处理合同违法行为,实行查处与引导相结合,惩罚与教育相结合,推行行政指导,督促、引导当事人依

在经济生活中,交易无所不在,与交易相伴的合同行为无所不在,在签

法订立、履行合同,维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

订、履行合同中,你可能会遇到合同欺诈或者毁约行为,为了维护市场经济

第六条当事人不得利用合同实施下列欺诈行为:

秩序,爱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当事人合法权益,制定了合同违法行

()伪造合同;

为监督处理方法,下面是方法的具体内容。

()虚构合同主体资格或者盗用、冒用他人名义订立合同;

合同违法行为监督处理方法 第一条为了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爱护国家利

()虚构合同标的或者虚构货源、销售渠道迷人订立、履行合同;

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当事人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

()发布或者利用虚假信息,迷人订立合同;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方法。

()隐瞒重要事实,诱骗对方当事人做出错误的意思表示订立合同,

其次条本方法所称合同违法行为,是指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利用合

者诱骗对方当事人履行合同;

同,以牟取非法利益为目的,违反法律法规及本方法的行为。

()没有实际履行力量,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

第三条当事人订立、履行合同,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敬重社会公

诱骗对方当事人订立、履行合同;

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

()恶意设置事实上不能履行的条款,造成对方当事人无法履行合同;

第四条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职权范围内,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本方

()编造虚假理由中止(终止)合同,骗取财物;

法的规定,负责监督处理合同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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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违法行为监督处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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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虚假担保;

()采纳其他欺诈手段订立、履行合同。

第七条当事人不得利用合同实施下列危害国家利益、 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

()以贿赂、胁迫等手段订立、履行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

()以恶意串通手段订立、履行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 ()非法买卖国家禁止或者限制买卖的财物; ()没有正值理由,不履行国家指令性合同义务; ()其他危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违法行为。

第八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状况下,为他人实施本方法第六条、第七条规定的违法行为,供应证明、执照、印章、账户及其他便利条件。

第九条经营者与消费者采纳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经营者不得在格式条

款中免除自己的下列责任: ()造成消费者人身损害的责任;

()因有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消费者财产损失的责任; ()对供应的商品或者服务依法应当担当的保证责任; ()因违约依法应当担当的违约责任; ()依法应当担当的其他责任。

第十条经营者与消费者采纳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经营者不得在格式条款中加重消费者下列责任:

()违约金或者损害赔偿金超过法定数额或者合理数额; ()担当应当由格式条款供应方担当的经营风险责任; ()其他依照法律法规不应由消费者担当的责任。

第十一条经营者与消费者采纳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经营者不得在格式条款中排解消费者下列权利: ()依法变更或者解除合同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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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恳求支付违约金的权利; ()恳求损害赔偿的权利; ()解释格式条款的权利;

()就格式条款争议提起诉讼的权利; ()消费者依法应当享有的其他权利。

第十二条当事人违反本方法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规定,法律法规已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视其情节轻重,分别赐予警告,处以违法所得额三倍以下,但最高不超过三万元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十三条当事人合同违法行为稍微并准时订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应当依法不予行政惩罚;主动消退或者减轻危害后果的,应当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惩罚;经督促、引导,能够主动改正或者准时中止合同违法行为的,可以依法从轻行政惩罚。

第十四条违反本方法规定涉嫌犯罪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根据有关

规定,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十五条本方法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本方法自20xx1113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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