暨阳学院科技〔2019〕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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暨阳学院科技20191



浙江农林大学暨阳学院科技

关于高层次科研项目申报考核办法(试行)



各二级学院(部、中心),各部门:

为了加快推进学院的学科建设、硕士点建设和鼓励广大教师积极申报高层次研究项目(以下简称“项目”),争取标志性成果,特制订本办法。

第一条 项目的认定必须同时满足以下四个条件: 1)以浙江农林大学暨阳学院为第一单位(如学院没有单独申报资格条件,可以校本部作为第一单位);

2)项目申报书经过科技部审核或备案;

3)项目负责人在申报当时是学院在编的教职工; 4)项目类型为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国家科技部相关研究计划项目等国家级纵向项目。


第二条 科技部每年度根据各项目申报过程和申报书进行等级认定,分为ABC三个等级,其中已获批立项的项目直接认定为A级,对申报文本质量较差并不配合修改的项目直接认定为C级。

第三条 对于认定为B级以上项目以课题立项形式予以适当经费资助(已获批立项为国家级项目的除外),并根据等级的不同,在资助额度上划分为一、二两档。

第四条 同一个年度内多渠道申报但以相同题目或文本主体内容基本一致的项目只就高的等级资助一次。

第五条 B级以上,但以相同题目或主体内容基本一致的项目连续多年申报,只资助一次,不再进行重复资助。

第六条 科技部对每年申报项目的等级认定结果分别按照项目负责人和二级学院进行建档,作为今后教师个人职称评定和二级学院年度科研考核的参考依据。

第七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科技部进行解释。

科技 2019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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