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析广州市城市道路路内停车泊位管理相关问题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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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析广州市城市道路路内停车泊位管理相关问题研究

论文摘要:随着城市的快速发展,广州机动车保有量快速增长,中心城区停车难、乱停车、乱收费问题日益严重,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建设传统停车场来解决公共停车问题已难以达成,利用城市道路划设停车位,实施咪表停车收费,利用费率调节停车周转,方便市民出行,成为缓解停车难问题的重要途径之一。20146月,广州市政府制定了《广州市城市道路路内停车泊位管理工作方案》,着手建立资源有效利用、管理依法依规、服务规范有序的城市道路路内停车系统。本文首先从公共管理政策制定的角度,研究和分析泊位管理政策制定过程,然后从行政法角度对城市道路停车位收费的依据进行论述,重点研究政策方案的构建,对广州城市道路泊位管理具有重要的现实和理论意义。

论文关键词:城市道路;停车;泊位;管理 一、广州市城市道路路内停车基本情况

广州市主干道、次干道、支路及内街内巷等各类道路的路内停车场约有3万个停车泊位,其中占用市政道路停车泊位约1.9万个、内街内巷停车泊位约1.1个。市政道路有偿使用费标准为2800/泊位?年,预计全年收费4100万元。属于市财政投资建设的市政道路上所产生的有偿使用费全额上缴市财政、属于市城投集团投资建设的市政道路上所产生的有偿使用费留给该集团、内街内巷所产生的有偿使用费留给广州市各区,其中上缴市财政部分由市

135) 财政局安排用于市城投集团非经营性项目贷款的还本付息。(穗财综2010

停车场(含城市道路停车泊位)的行业管理维持由广州市、区交通行政主管部门行使不变,城市道路(市财政和市城投集团投资部分)停车泊位经营权出让的组织工作由财政局委托市城投集团进行。(穗府会纪〔201131)市城投集团全权委托


市建投公司负责实施我市中心城区道路停车泊位经营权出让、标后监督管理和收费征缴等工作。(穗城投运[2011]968)

2011年底,广州市建投公司在广州市产权交易所完成了招标工作,并于2012328日与中标单位广州市电子泊车管理有限公司及广州市德生咪表管理有限公司分别签署了经营合同,其中电子泊车公司中标经营越秀、荔湾、黄浦区市财政、市城投集团投资道路车位,德生公司中标经营天河、海珠、白云区市财政、市城投集团投资道路车位,20124月份开始按市局经营的车位数缴交有偿使用费。2家中标单位负责经营的路段约150条,车位5000个左右,截止20136月,累计向市财政缴交经营权有偿使用费约1260万。

二、广州市城市道路路内停车存在的问题分析 ()管理主体不明确,监管和执收力度不够

实际上广州市财政局委托广州市城投集团负责实施道路自动收费部位经营权出让、标后监督管理和收费征缴工作,市城投集团则委托下属全资子公司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负责管理。广州市建投公司担负非税收收入执收职责。《广州市停车场管理办法》第4条规定:“市交通行政管理部门是本市各类停车场的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停车场的行业管理工作。城市规划、建设、市政、环保、价格、工商、税务等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依法对停车场实施监督管理。”道路停车泊位经营管理权属于交通行政管理部门范畴,但同时广州市交委、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市物价局、市城管委以及区相关部门和街道均有权管理道路停车泊位,存在管理职责不明确,多头管理现象,无论是监管力度和经营权执收力度都不够,征管漏洞

很多。而市城投集团没有行政管理权和执法权,市建投公司作为企业,其执行和监管力度也明显不足。

2014124日,广州市停车场协会曾经召开过新闻发布会,公布广州市路内停车费情况。对于广州咪表公司的利润问题,广州市停车场协会新闻发言人介绍


说,经计算,每个车位每年的利润为410元,咪表公司的利润为410/年×6426个泊位=263.5万元/年。

()道路停车泊位数未能全面确认

道路有新建、改建、扩建和整治等不同时段、且由不同主体建设,难以确定统一标准来分清哪些一定财政城投投资,总投资额多少。城投集团和财政投资的道路难以区分,实际核查工作过程中,无实据可依。

()道路经营行政审批需进一步规范

路内停车场占道、经营审批环节多而复杂,涉及公安交警、属地城市道路管理(区建设局)、属地区交通局、物价、工商税务等相关职能部门。尤其是临时占道审批环节,相关审批工作标准和业务办理时限要求需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一是部分区建设局擅自要求经营单位另行征求属地街道办的意见,无形中增加了经营单位申办的难度;二是作为第一环节占道审批,交警和区城市道路管理部门均未明确设置停车泊位数量,给经营权有偿使用费核收带来难度;三是业务办理中时限随意性较大,造成相关证照过期的问题。

()相关单位或个体违规占道和非法经营

相关职能部门及属地街道办事处等行政事业单位占用城市停车泊位现象较普遍,此外,部分批发市场周边存在货车非法占用停车泊位情况,给中标单位经营带来障碍,也给城投集团核收经营有偿使用费带来难度。部分街道办事处由于利益考虑,阻碍中标单位进场,非法占用城市道路停车泊位进行经营,且整治执法难度较大,问题容易出现反复。

()道路自动收费系统不完善

停车收费手段落后,泊位收费有咪表和人工收费两种形式,难以实现对收费人员的有效监管,极易造成停车费的流失;监管信息化程度较低,现有泊位收费的管理,无论是刷卡还是现金收费,整个交易是完全离线的,其过程和结果不能实时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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