沟通协调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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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调,沟通,机制

信息科与职能科室沟通协调机制 1 目的

为了建立科学、规范、合理的信息管理机制,指导临床使用,增强与临床工作的互动,及时反馈临床信息系统功效,确保信息系统安全畅通有效,结合我院工作实际,特制定此制度。 2 协调的范围

2.1在医院信息化工作运行过程出现的各种状况,都在协调范围之内。这些状况按与医院组织的关系,分为内部与外部两大类:对医院内部特别是信息科与各职能科室的各种矛盾的协调,属于内部协调;医院与其它组织的矛盾,属于外部协调。

2.2在内部与外部的协调工作中,主要协调好三个方面的关系:

2.2.1上下级之间的工作关系,包括信息科与上级有关部门之间的工作关系; 2.2.2同级之间的关系,包括信息科与各职能科室、临床科室、医技科室之间的工作关系;

2.2.3区域公众之间的工作关系,包括信息科与外部业务往来单位之间的关系。 3内容

3.1协调的方式方法

3.1.1进一步明确信息科与各职能部门的工作制度和职责范围,各职能部门要明确与信息科沟通的人员,做到有岗有职、权责分明。

3.1.2在内部的协调工作中,各职能科室负责人要搞好科室工作人员与信息科的协调工作。

3.1.3当信息科职能出现交叉与重叠时,或某项事情需要信息科与多个职能部门负责时,或出现的新任务、新项目信息科职能涵盖不了时,应以信息科为首牵头并与其它部门共同协办,必要时由综合职能部门的院办公室负责职能部门之间的协调。

3.1.4在信息科协调出现困难时,由分管领导出面协调,必要时通过协调领导小组研究解决。

3.1.5在外部的协调工作中,重要的是建立起畅通的信息沟通渠道,互通情况,加强联系,遇到困难时应及时地向信息科主管领导或院领导通报情况。 3.2信息科协调工作职责基本分工

3.2.1院办为信息科综合协调部门,负责信息科与上级有关部门、信息科与职能科室、信息科与职工、信息科与院外医疗单位等之间工作关系协调。 3.2.2医务科、护理部负责信息科与临床科室工作关系的协调,与信息科医务人员之间工作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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