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舆论四辩稿

2023-01-28 23:27:28   第一文档网     [ 字体: ] [ 阅读: ] [ 文档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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舆论,网络

网络舆论四辩稿

四辩稿

谢谢主席女士。大家好!非常感谢您的提问,但我们仍然相信“网络舆论对司法公正的利大于弊”。

众观整场辩论赛,对方辩友的发言可谓十分精彩,但还是有几个观点我方不敢苟同。第一:很显然今天对方辩友犯了主观的错误,把一切归结于现今网民的素质不高,司法制度不完善,因此认为网络舆论对司法公正弊大于利。但是如果网民的素质提高了,司法制度完善了,我们是不是就可以说网络舆论于公正司法利大于弊了呢?那我可不可以认为对方辩友先是坚持了您方的观点,而后又赞同了我方的观点呢?再说了这只是在国内,我们放眼世界,中国人口虽多也就是全世界的五分之一,面积就只有7.7%了,希望对方辩手不要以偏概全,模糊视听。

第二,对立的辩论者一直试图让我们相信当今互联网用户的非理性、主观性和情感偏见。很明显,你的驳斥无法征服我们坚强的心。从立法的角度促进司法公正是互联网舆论的固有特征,不会因参与者的不同而改变,也不会因网民的情绪问题而改变。司法公正需要阳光正义,司法程序需要透明公开,便于人民监督;我们需要在司法和人民之间搭建一座桥梁,与人民沟通。正是因为这样的特点,两人才会合得来,一见钟情,相得益彰。 下面有我进一步阐述我方观点,首先,2021年的孙志刚案,2021年湖北的佘祥林“杀妻”冤案,2021年的彭宇案,2021年的“周老虎”事件,2021年云南晋宁县的“躲猫猫”事件,他们那个案件不是在民众的监督下,使得司法活动程序公开化,透明化,防止司法腐败,提高司法的公正性而完成的.试问对方辩手,要是你遇到这种事情,你没钱没权,难道就不想依靠民众的力量么?难道你就坐以待毙么?难道你就看着他们逍遥法外么?

此外,我们知道上网是一件非常容易的事情。正是这种便捷的方式,可以让更多的人参与正义的讨论,有利于促进司法公正;公平正义是一个时代的主流价值观。网络舆情提供了一个互动平台,可以在法律和人民之间架起一座桥梁,让法律倾听人民的声音,让人民了解法律,有利于正义的实现,比如在“邓玉娇案”中,正是由于大多数媒体和无数网名的关注,该案得到了公正审理,人民看到了正义的曙光。因此,舆论在扩大办案效率,高执法人员业务水平,提高执法人员执法能力,促进司法人员文明办案,办好案件,,铁箱和精箱

最后我只想说:”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网络舆论能有效的防止暗箱操作!”所以我方坚持”网络舆论对司法公正是利大于弊”.这样才不会导致案件久述不立,久立不审,久审不结,久结却无果的现象的发生.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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