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农办、省财政厅、省农村税费改革办关于进一步规范村级财务管理的意见-

2022-12-10 08:47:19   第一文档网     [ 字体: ] [ 阅读: ] [ 文档下载 ]
说明:文章内容仅供预览,部分内容可能不全。下载后的文档,内容与下面显示的完全一致。下载之前请确认下面内容是否您想要的,是否完整无缺。下载word有问题请添加QQ:admin处理,感谢您的支持与谅解。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第一文档网# 导语】以下是®第一文档网的小编为您整理的《湖南省农办、省财政厅、省农村税费改革办关于进一步规范村级财务管理的意见-》,欢迎阅读!
财政厅,省农办,税费改革,村级,湖南

湖南省农办、省财政厅、省农村税费改革办关于进一步规范村级财务管理

的意见

制定机关 公布日期 施行日期 文号 主题类别 效力等级 时效性



2002.04.30 2002.04.30

税务综合规定 地方规范性文件 现行有效

正文:

---------------------------------------------------------------------------------------------------------------------------------------------------- 湖南省农办、省财政厅、省农村税费改革办 关于进一步规范村级财政管理的意见 (省农办、省财政厅、

省农村税费改革办 00二年四月三十日)

为推进农村财务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保障农村税费改革的顺利实施,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行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中发[2000]7)《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国发[2001]5)《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行农村税费改革的通知》(湘发[2002]5)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就进一步规范村级财务管理提出如下意见:

一、理顺村级财务管理体制,规范管理村级收入

村民委员会和村集体经济组织要按照村民自治、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的原则,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切实规范村级财务管理。所有村级资金必须纳入村级财务管理,主要包括:农业税附加和农业特产税附加;“一事一议”筹资筹劳资金和以工补农资金;集体资产拍卖、租赁、发包及上交收入;集体统一经营收入;土地补偿费;救济扶贫款;上级部门拨款;各种代收、借贷资金;村组共同生产费;按规定清收的村提留历年尾欠,原合作基金会村级代办站的放款等。


农业税附加、农业特产税附加属于集体资金,由财政农业税收征收机关负责征收,乡()农村经营管理站负责监督、管理,实行乡管村用,专户储存,专款专用,接受县(市、区)农村经营管理部门的审计和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部门、财政部门的监督。农业税附加和农业特产税附加用于村组干部报酬、五保户供养和办公经费。对于没有集体经济收入或收入较少,田土较少,农业税附加和农业特产税附加不能满足上述开支的村,县(市、区)、乡()财政应给予适当补助,以确保村级组织的正常运转。 二、建立健全农村民主理财制度和农村财务审计监督制度,全面实行村级财务公开

建立健全农村民主理财制度。村民主理财小组由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成员5名左右。村党支部和村民委员会成员不得兼任民主理财小组成员。民主理财小组有权参与制定本村财务计划和各项财务管理制度,审核财务收支项目,否决不合理开支,监督财务计划和各项财务制度的执行。

建立严格的开支审批制度。小额支出由村主管财务的负责人一支笔审批;重大支出项目由村民委员会或村民代表大会集体讨论决定。村组不准报销招待费用。村干部因公出差需借款的,必须经村主管财务的负责人审批,并在办完公务后10日内结清帐目。村组干部的补贴标准,要与村级经济发展水平和农村税费改革后的村级财力相适应,并由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决定,报乡()人民政府审定。

村级财务公开要规范化、制度化、经常化。村级财务帐目每年至少公布三次,即年初公布上年决算结果,本年度财务计划;第二季度末公布上半年收支;第四季度末公布下半年收支。一事一议项目,重大的基建项目以及多数村民最关心的重要事项要单独公布。村民委员会要在村民集中聚居、便于观看的地方设立固定的公开栏。帐目公布后村党支部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村会计要解答群众的疑问。

加强农村财务审计监督。县(市、区)和乡()农村经营管理部门应定期或不定期对村级财务进行审计监督。审计监督的内容包括财务制度执行情况,财务会计报表、凭证、帐簿的完整性、真实性和合法性,资产、负债、损益、分配情况,建设项目预算、决算情况,土地征用补偿费和政府有关部门所拨资金、物资的管理和使用情况,农业税附加、农业特产税附加使用情况,主要负责人任期责任审计和其他需要审计的事项。

村民委员会的现金、存款、有价证券,必须由出纳员统一管理,其他人员不得经手和管理。库存现金实行限额管理。支取存款的支票和印鉴应分别妥善保管,定期与银行或信用社核对帐目。救灾款、扶贫款,上级对村集体的奖励款,土地补偿费,上级有关部门的拨款等要专款专用,如实把上级分配和使用该款项的规定告知群众,并接受上级有关部门审计与群众监督。

村级债权和债务要向全体村民公开,建立债权债务台帐,逐年清收欠款,偿还债务,坚决防止新增不良债务。村级兴办集体生产公益事业,必须坚持量入为出,量力而行的原则。村级不允许通过贷款、举债等方式完成上级交办的任务,也不准为企业贷款提供担保和抵押。切实加强集体资产的管理。集体资产要建立登记台帐,健全各项管理制度。集体资产管理要明确管理使用人员的职责,制定资产折旧和维护维修


本文来源:https://www.dywdw.cn/7df7caca730abb68a98271fe910ef12d2bf9a97d.html

相关推荐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