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市员工工服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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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市员工工服管理制度

超市员工工服管理制度

超市营业人员及促销人员夏秋装每人两件,冬春装每人壹件;金磨坊工作人员每人夏秋装两套,冬春装一件;一线行管人员(超市店长、超市主管)及防损队员(含队)每人两套(夏季、冬季服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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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树立公司良好的整体形象,展现员工精神风貌,宣扬企业文化, 规范员工统一着装,增强管理力度,现特对公司工作服的领用、着装和日常管理做出以下规定:

第一条 工作服的制作和采购:公司统一制作和采购。 第二条 工作服的使用人员:公司全体员工。 第三条 工作服的领用规定。

一、数量:超市营业人员及促销人员夏秋装每人两件,冬春装每人壹件;金磨坊工作人员每人夏秋装两套,冬春装一件;一线行管人员(超市店长、超市主管)及防损队员(含队长)每人两套(夏季、冬季服装)

三、新进人员入职后,办理完相关手续后,到综合办公室申领工作服,并做好登记记录。

四、综合办公室建立工作服管理台帐,应可明确追溯各部门人员领用时间、领用型号、领用数量等相关信息。

五、 工作服预计使用期限为三年,三年后再领可参照上述第三条执行。在使用期限内如因人为损坏、丢失、污染再领,将承担工作服的制作或采购费用。

第四条 着装工作服的要求

一、所有工作人员必须按照公司要求,根据不同季节统一着工作服。 二、办公室工作人员(除办公室主任外)上班时间着装不严格要求,但着装要大方得体。

三、在参加公司统一组织的'活动时,如表彰大会、员工大会、培训、公司庆典其它集体活动时全体员工必须着工作服。


四、公司的工作服代表着公司的企业形象,员工穿着的工作服必须整洁、干净,清香无异味。

五、男员工在穿夏秋装工作服时,原则上统一将上衣底边放置到裤腰边里,保持工作服的大方体得。

第五条 日常检查及管理

一、各部门主管及组长日常对员工穿工作服的情况进行检查,防损部负责对员工工作服的穿着进行监督和管理。

二、若发现员工没有按公司要求穿工作服,每发现一次扣款10――20,行管人员每发现一次扣款30――50,并责令其改正,每月三次以上者公司将作辞退处理。

三、主管及组长应对所属员工穿工作服的情况进行检查、记录,凡发现有员工每月有三次以上没有穿工作服者,相关主管及组长将负连带责任,处以50元以上罚款。

四、营业员春冬装工作服在该员工离职时必须收回,若没有上交的员工,公司将从工资中扣除服装费用(按实际价格扣除)。公司统一采购、自费购买的工作服(100/套以上者),自购买使用之日起满一年的在职员工按购买服装总价的20%退还;两年的在职员工按购买服装总价的50%退还(含以前退还的金额);满三年的在职员工按购买服装总价的80%退还(含以前退还的金额)

员工工服管理规定2015-10-23 19:25 | #2 第一章

第一条 工作服不仅是主要的劳保用品,更是展示企业形象、表现企业精神面貌的重要载体。为使

工服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使用公服的全体员工。

第三条 行政人力资源部负责规定制定、修改、废止的起草工作。 第二章 使用人员和配发标准 第四条 使用人员:

各部门配备公服的员工,于工作时间内一律着装上岗并佩戴工牌。 第五条 配发标准:


等同集团公司配发标准和公司现行惯例,保安员服装佩带的配发按《保安员着装管理规定》执行。

第三章 管理办法

第六条 工服采购、保管、发放、回收由公司采购部和行政人力资源部统一进行管理。

第七条 工服领用后不予退还,只按时间长短折价扣款(保洁、后勤除外)。 第八条 工服扣款办法:

(一)自发放之日起三个月内离(退)职者须扣除工服全额的全部,三至十二个月内离(退)职者

扣除工服全额的百分之五十,满一年后公司辞退的员工不予扣款,自动离职的员工需扣除工服全额的百分之四十。

(二)部门经理及以上人员工服费用由公司承担。

(三)员工工服如在工作中损毁或无法使用时,经总经理批准后可以换发,因遗失等个人原因造成工服不足时可申请补发,个人负担费用的百分之百。 (四)着装应整洁、规范,不得敞口、歪斜、系扣不整,工牌应端正佩戴胸前。不按此规定者,发现一次扣款 50.00 元。

(五)其余按集团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六)公司保洁员、勤杂工在办理离(退)职手续时,须将工服洗净晒干,交回行政人力资源部。 公司以此作为离(退)职人员完善手续之一。

第四章

第九条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相关规定如与本规定有冲突,以本规定为准。

第十条 解释权归行政人事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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