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封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文本(2006~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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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文本

来源:登封市政府网站





第一章 土地利用现状与面临的形势 第一节 登封市概况 第二节 上轮规划实施评价 第三节 土地利用现状与特点 第四节 土地利用面临的形势 第二章 土地利用战略任务和目标 第一节 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第二节 战略定位与经济社会发展目标 第三节 土地利用目标

第三章 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 第一节 合理调整土地利用结构 第二节 优化土地利用空间布局

第四章 中心城区及乡镇用地布局调控 第一节 中心城区用地布局及规模控制 第二节 乡镇土地利用调控 第三节 产业集聚区用地调控 第四节 保障重点独立建设项目用地 第五章 加强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 第一节 巩固粮食生产的耕地基础 第二节 强化基本农田保护和建设

第三节 土地整理复垦开发重点区域及项目安排 第六章 节约集约利用建设用地 第一节 严格控制建设用地规模 第二节 集约利用城镇工矿用地


第三节 规范整合农村居民点用地 第七章 重点工程建设安排

第八章 土地用途管制分区与管制规则 第一节 土地用途分区

第二节 建设用地空间管制分区 第九章 协调土地利用与生态环境建设 第一节 构建良好的土地生态环境基础 第二节 构建环境友好型土地利用模式 第三节 合理规划生态用地 第十章 近期规划

第十一章 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第一节 行政措施 第二节 经济措施 第三节 技术措施 第四节 公众参与





为了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切实落实“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建立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更好地统筹土地资源的开发、利用和保护,更好地落实土地宏观调控政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有关规定,按照《郑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要求,结合登封市实际,登封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了《登封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全面分析了登封市土地利用面临的形势和任务,阐明了全市土地利用总体目标和完成总体目标需着力开展的各项工作,制订了各业用地结构与布局优化调整方案,提出了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

《规划》是规划期内登封市土地开发、利用、整治和保护的纲领性文件,是规范城乡建设用地及土地管理的重要手段,是加强土地宏观调控和实行土地用途管制的主要依据。《规划》以2005年为基期年,2010年为近期目标年,2020年为规划目标年。规划范围为登封市所辖全部土地,土地总面积121101.99公顷.

第一章 土地利用现状与面临的形势

第一节 登封市概况

登封市位于郑州市西南部,地跨东经112°42-113°19′,北34°15-34°35′,地势西北部高,东南部低。境域东西长60.0公里,南北宽25.0公里,总面积1211.02平方公里。登封市东临新密市,南临禹州市、汝州市,西连伊川、偃师,北依巩义市。全市12个乡(镇)、1个矿区、1个工业区和3个办事处,307个行政村。2005年总人口为63.75万人,城镇人口为23.24万人,城镇化率为36%2005年全市社会总产值111.30亿元,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为6.12亿元,第二产业增加值为78.91亿元,第三产业增加值为26.27亿元。

登封市煤炭资源丰富,含煤面643.0 平方公里,占全市总面积53%。目前已探明的煤炭储量15.5亿吨,域内有开采价值的矿产


资源约30余种,其中最主要的矿产资源是煤炭和铝钒土,煤炭远景储量约30亿吨,铝钒土储量约2.4亿吨,分布在市域南部。

登封市的能源和原材料产业有明显优势,工业主要以煤炭、电力、冶炼、磨料磨具、耐火材料等为主导产业,其中卢店镇被誉为—中原磨料第一镇。

登封市交通较为便利。西有焦枝铁路,东有京广铁路,207国道、03、豫3l线省道三干线公路贯穿全境,郑少、洛少、永登三条高速在市区交汇,许洛公路斜跨登封东南、西北,郑汝公路横贯登封东北、西南。

登封旅游资源得天独厚。中岳嵩山是国务院首批公布的国家级重点风景名胜区、世界地质公园、国家级森林公园之一,有人文景观150处,自然景观30余处。全市现有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16处,省16处,市()123处,已发掘出各类文物珍品6700多件。其中“天下第一名刹”少林寺,道教洞天中岳庙,儒学圣地嵩阳书院驰名天下。嵩山地质具有“五世同堂”的地质构造,被地质学家誉为“天然地质博物馆”,20032月被联合国科教文组织首轮通过为“世界地质公园”,城市北、东、西三面分别靠邻嵩山风景名胜区五大景区的少林寺景区、嵩阳书院景区、中岳庙景区和三皇寨景区。

登封市是全国“武术之乡”,体育事业稳步发展。承办了第七届中国郑州国际少林武术节迎宾活动和首届世界传统武术大型迎宾活动,成功举办“全国少林拳大赛”,使少林武术正式被列入全国性赛事活动。


第二节 上轮规划实施评价

《登封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72010年)》以1996年为规划基期年,2010年为规划目标年。由登封市人民政府从1997年开始组织编制,1999年经河南省人民政府批准实施。

主要规划指标: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800.00公顷,土地开发整理和复垦增加耕地1900.40公顷,到2010年耕地保有量为38602.28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32470.00公顷。

19972005年主要规划指标完成情况: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面939.85公顷,超出规划指标139.85公顷;19972005年全市实际补充耕地量为939.85公顷,占规划指标总量的49.46%;其中本地补充耕地687.82公顷,异地补充耕地252.03公顷。

耕地保有量38023.86公顷,比保护目标少578.42公顷,没有实现耕地保有量目标,这主要是因为上轮规划对全市退耕灾毁预计不足,耕地保有量目标制定偏高;基本农田保护面积32427.00公顷。

上轮规划批准实施以来,在严格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加强土地对国民经济的宏观调控、实施土地用途管制、促进土地集约合理利用、保护生态环境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指导作用,有力地保障了工业、基础设施和城镇发展用地,促进了登封市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上轮规划与目前经济社会发展间的不适应性逐渐显露出来,用地需求与上轮规划的矛盾比较突出;规划法制建设、实施管理体系有待进一步健全;因此,根据登封市社会经济发展


需要,为解决上轮规划执行中存在的问题不足,加快城镇和产业集聚区建设的步伐,必须尽快进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

第三节 土地利用现状与特点

一、土地利用现状结构

1.农用地

2005年全市农用地(包括耕地、园地、林地和其他农用地)面积为71365.66公顷,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58.93%。

耕地:面积38023.86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31.40%。其中水浇地面积8174.11公顷,占耕地总面积的21.49%;旱地面积29849.75公顷,占耕地总面积的78.50%

园地:面积2983.82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46%。主要分布在大金店镇、颍阳镇、东华镇、石道乡和君召乡,园地面积占全市园地面积的67.64%

林地:面积16137.27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3.33%。分布面积较大的有徐庄镇、颍阳镇、唐庄乡、白坪乡和石道乡,占全市林地面积的67.18%

其他农用地:面积14220.71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1.74%

2.建设用地

2005年全市建设用地(包括城乡建设用地、交通水利用地和其他建设用地)面积为16824.19公顷,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13.89%。

城乡建设用地:面积13792.49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1.39%其中城市用地1238.84公顷,占城乡建设用地的8.98%;建制镇用地


1347.62公顷,9.77%农村居民点用地9306.49公顷,67.48%采矿用地1031.54公顷,7.48%独立建设用地868.00公顷,6.29%

交通水利用地:包括铁路、公路、水库水面和水工建筑用地,面2855.25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36%

其他建设用地:包括风景名胜设施和特殊用地,面积176.45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15%

3.其他土地

2005年全市其他土地面积32912.14公顷,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27.18%。其中水域921.33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76%;滩涂沼泽1141.51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94%;自然保留地30849.3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5.47%

1 2005年登封市土地利用现状结构表



二、土地利用特点

1.山地丘陵多,林业资源丰富

登封市地貌类型多样,以山地丘陵为主,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79.50%,其中山地面积60793.19公顷,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50.20%丘陵面积35482.88公顷,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29.30%。全市林地面16137.27公顷,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13.33%,林业资源较丰富。

2.其他土地较多,土地利用率相对较低

全市其他土地面积32912.14公顷,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27.18%未利用土地在全市各乡镇均有分布,除北部和南部山区分布的裸地近


期内难以开发利用外,其他大多可开发利用,其中仅可开发利用荒草地一项便达18498.87公顷。

3.农村居民点人均用地大,有较大整治潜力

2005年全市农村居民点用地面积9306.49公顷,农村人口40.51万人,人均农村居民点用地229.7平方米,远高于国家规定的农村人均用地标准150.0平方米的控制上限,具有较大的整理潜力。

三、土地利用存在问题

1.人均耕地少,耕地质量偏低

2005年全市耕地面积38023.86公顷,人均耕地面积0.89亩,低于同期全省人均耕地1.21亩和全国人均耕地1.44亩的平均水平。2005年中低产田占全市耕地总量的85%水浇地面积仅占耕地总面积21.49%,且耕地土壤肥力不足,有机质含量偏低。

2.土地生态环境问题突出

矿产资源的不当开发是造成市域内植被退化,生态功能衰退,土流失加剧的主要原因。2005年累计水土流失面积达564.90平方公里;同时,大量废矿渣的堆放,不仅压占大量土地,也因其风化、雨淋而污染环境,加剧了土地生态环境的恶化。

3.城乡土地利用缺乏统筹,二元用地结构问题突出

2005年全市农村居民点用地面积为9306.49公顷,占建设用地总面积的55.32%,布局分散,村庄周围空坪隙地较多,土地利用不够充分,人均用地229.7平方米,是国家规定的农村人均用地标准控制上限的1.53倍;近年来登封市城镇化进程加快,但农村居民点用


地减少的速度明显低于城镇建设用地增加的速度,城乡土地缺乏互动的二元结构,农村建设用地低效闲置状况短期内难以改变。

第四节 土地利用面临的形势

当前和未来一个时期,是登封市加快推进城镇化、工业化和农业现代化的关键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对土地利用管理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如何在严格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的条件下,障经济又好又快的发展,是未来时期土地利用面临的艰巨任务。

一、机遇

1.登封市处于中原城市群核心区,是郑州市经济发展最具活力的城市之一,良好的工业基础和发展环境有利于登封市实现跨越式发展,有利于土地利用空间格局向理性分工和互利协作发展,有利于促进城乡土地资源的优化配置。

2.随着科学发展观的深入贯彻,民主法治的不断健全,市场配置土地资源的作用将进一步加强,有利于促进土地利用和管理方式的转变,实现人地关系的和谐发展。

3.随着河南省乃至全国的城乡统筹战略的实施,使工业反哺农业,城市反哺农村成为可能,将使全市的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更为合理,土地利用更加高效。

二、挑战

1.耕地保护形势更加严峻。1997年到2005年期间,全市耕地面积逐年减少,2005年耕地面积为38023.86公顷,人均耕地面积为0.89亩。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到2020年,全市人口预计增长


73万,2005年增加9.4万,从粮食需求角度讲对耕地的需求增加;城镇扩张、基础设施建设和工业发展不可避免占用耕地,而十分有限的耕地后备资源和脆弱生态环境对开发利用的制约,加剧了未来全市耕地资源供需矛盾。综合人口增长、经济发展、资源有限等多种因素,登封市耕地保护面临更加严峻的形势。

2.经济的快速增长对建设用地的需求加大。经济增长与建设用地规模增加呈正相关关系。2005年登封市城镇化率为36%根据“十一五”规划,到2010年登封市城镇化率达到41%2020年达到55%规划期间,登封市正值工业化加速阶段,城镇化工业化的快速发展必将直接带动建设用地需求增长,各项建设用地的供给将面临前所未有的压力。

3.产业空间布局分散,需进一步加强集聚。由于受地形地貌条件的限制,在工业发展的初期,企业往往选择在一些地形地貌条件较好的地方进行布局;但是这些企业规模小、空间布局分散,对登封市的资源与生态环境造成压力。





第二章 土地利用战略任务和目标

第一节 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严格保护土地资源、保障科学发展用地、高效集约利用土地的“两保一高”要求。正确处理当前与长远、局部与整体、需要与可能的关系,加强宏观调控,转变用地观念,创


新用地模式,注重开源节流,落实共同责任,构建保障科学发展新机制,促进登封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基本原则

1.严格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

立足于保障粮食生产安全,加强对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的保护和建设,进一步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确保耕地数量的稳定与质量的逐步提高。非农业建设优先利用其他土地和其它农用地,尽量不占或少占耕地。

2.保障科学发展用地

按照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合理安排非农业建设用地和生态环境保护用地,重点保障中心城区、产业集聚区和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以及战略支撑产业发展用地,保障廉租房、经济适用房等民生用地,促进经济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

3.以节约集约利用土地为核心,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以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为目标,严格执行建设用地定额标准,善节约集约用地的奖惩机制,走新型城镇化和工业化道路,提高土地利用效率,推动土地利用方式由外延扩张向内涵挖潜、由粗放低效向集约高效转变,引导和促进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

4.统筹安排各类用地,促进城乡协调发展

按照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要求,按照经济社会发展要求与土地供应能力,综合平衡各业用地需求;从实现城乡统筹、区域协调


的要求出发,合理确定城乡、区域各类用地的规模、结构和布局,促进城镇化健康发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5.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保障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

按照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要求,统筹生活、生态和生产用地空间,加快转变土地利用模式,优先保护自然生态空间,积极开展国土综合整治,加大对水土流失、土地污染的防治力度,提高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能力。

第二节 战略定位与经济社会发展目标

一、区域功能定位

登封市位于中原城市群的核心圈内,是河南省重要的能源原材料基地;位于郑州东西城镇发展轴上,是郑州都市圈的旅游卫星城;位于省域两条二级经济轴线的交汇点,在郑州市经济中占有较大比重,是河南省历史文化名城,以煤炭、电力、冶炼、磨料磨具、耐火材料等工业及第三产业为主导的旅游城市。



二、经济社会发展目标

1.宏观经济主要预期目标

“十一五”期间,全市GDP年均增长16.5%以上,2010年达到260亿元左右,人均GDP达到4万元以上。

2020年,全市GDP达到500亿元以上,人均GDP达到7万元。

2.经济结构调整主要预期目标


2010年,二、三产业增加值比重达到92%,非公有制经济比重达到90%以上,农业劳动力占劳动力总量的比重下降到50%以下。

2020年,二、三产业增加值比重达到90%以上,非公有制经济比重达到95%,农业劳动力占劳动力总量的比重下降到35%左右。

3.人口发展目标

2010年,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5‰以内,全市总人口控制66万人以内;城镇化率达到41%。

2020年,全市总人口控制在74万人以内,城镇化率达到55%。

4.资源节约利用和环境保护目标

2010年,单位生产总值能耗比“十五”末降低20%以上,资源利用效率显著提高;森林覆盖率达到40%;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达100%;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

2020年,森林覆盖率达到42%

第三节 土地利用目标

根据《郑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20062020)》,结合登封市经济社会发展确定的总体目标及土地利用战略任务,规划期内努力实现以下土地利用目标:

1.耕地和基本农田得到有效保护

规划期内,确保全市耕地保有量不低于38023.86公顷,确保34320.00公顷的基本农田数量不减少、用途不改变、质量有提高。

2.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明显提高


充分利用闲置和低效建设用地,提高建设用地容积率和经济产出率,实现人均城镇工矿用地由2005年的193平方米分别降到2010185平方米和2020年的157平方米;加大农田整理建设力度,大力推广先进实用农业科技新技术,不断推进农用地利用规模化、集约化、产业化,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

3.城乡和区域统筹的土地利用格局基本形成

按照登封市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体系空间结构、村镇规划及产业空间分布体系,不断优化城乡空间布局,规划期内统筹布局城镇建设、产业集聚区建设、基础设施建设、新农村建设和现代农业建设,有力促进城乡一体化进程。2010年城镇工矿用地面积占城乡用地总面积的比例由2005年的32.52%增加到201036.72%,2020年达50.91%。

4.土地整理复垦开发目标得到落实

2010年,全市土地整理复垦和未利用土地开发补充耕地面积680.28公顷,土地整理复垦和未利用土地开发补充耕地面积2575.00公顷,保质保量完成补充耕地任务。

5.水土流失和土地污染防治取得明显成效

每年治理水土流失面积不少于1000公顷,森林覆盖率2010年达40%以上,2020年达42%以上,农用地特别是耕地污染的防治工作得到加强,农村环境质量显著提高。

2 土地利用的主要调控指标

指标

总量指标(单位:公顷)

2005

2010

2020

指标属性




耕地保有量 基本农田面积 园地面积 林地面积 建设用地总规模 城乡建设用地规模 城镇工矿用地规模 农村居民点规模 交通、水利及其他用地规模 增量指标(单位:公顷) 新增建设用地总量 新增建设占用农用地规模 新增建设占用耕地规模 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规模 效率指标(单位:平方米) 人均城镇工矿用地

38023.86 32427.00 2983.82 16137.27 16824.19 13792.49 4486.00 9306.49 3031.70

- - - - 193.00

38023.86 34320.00 3183.82 18137.27 16720.88 13575.34 4985.10 8590.24 3145.54



38023.86 34320.00 3383.82 22137.27 16574.19 12542.49 6386.00 6156.49 4031.70

2900 2385 2275 2575 157.00

约束性 约束性 预期性 预期性 预期性 约束性 预期性 预期性 预期性 预期性 预期性 约束性 约束性 约束性

862.94 670.67 630.28 680.28

185.00

注:1.规划基数由2005年土地利用变更数据转换;

22005年人口数来源于《2005年登封市统计年鉴》





第三章 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

按照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总体要求,结合区域发展战略、城镇体系规划和各类产业发展规划,合理调整土地利用结构,优化土地利用空间布局,实现土地资源的集约高效利用,促进经济结构的优化和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

第一节 合理调整土地利用结构

一、农用地结构调整

2005年全市农用地面积为71365.66公顷,2010年增加到73354.78公顷,2020年增加到76371.59公顷,与2005年相比分别增加1989.12公顷、5005.93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比重由2005年的58.93%分别提高到2010年的60.57%2020年的63.06%


1.严格保护耕地面积、做到耕地占补平衡

2005年全市耕地面积38023.86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31.40%规划至2010年和2020年耕地面积均不低于郑州市规划下达的38023.86公顷,与2005年相比耕地面积不减少。

严格控制非农建设占用耕地,20062010年全市建设占用耕地控制在630.28公顷以内,20112020年建设占用耕地控制在1644.72公顷以内; 20062010年全县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680.28顷,20112020年补充耕地1894.72公顷,保质保量完成耕地补充任务。

2.适当增加园地

2005年全市园地面积2983.82公顷,规划至2010年园地增加到3183.82公顷,2020年增加到3383.82公顷,与2005年相比分别增200公顷、400公顷;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比重由2005年的2.46%提高到2010年的2.63%2020年的2.79%。增加的园地面积主要是来自农村居民点用地整理和土地开发。

3.大力发展林地

2005年全市林地面积为16137.27公顷,规划至2010年林地面积增加到18137.27公顷,至2020年增加到22137.27公顷,与2005年相比分别增加2000公顷、6000公顷;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比重由2005年的13.33%,提高到2010年的14.98%2020年的18.28%。增加的林地面积一部分来自农村居民点用地整理,一部分来自土地开发。


4.合理安排其他农用地

合理安排畜禽养殖等用地,提高产出效益,结合农田整理,优化沟渠、农村道路等其他农用地的结构与布局,2005年其他农用地面14220.71公顷,规划至2010年,其他农用地减少到14009.83顷,至2020年减少到12826.64公顷,与2005年相比分别减少210.88公顷、1394.07公顷。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比重由2005年的11.74%,减少到2010年的11.57%2020年的10.59%。减少的其他农用地面积一部分被用于耕地整理,一部分被建设占用。

二、建设用地结构调整

基本保障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用地需求,重点保障各级政府确定的重点区域、重点项目用地需求。2005年全市建设用地面积16824.19公顷;规划至2010年减少到16720.88公顷,至2020年减少到16574.19公顷。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比重由2005年的13.89%,减少到2010年的13.81%2020年的13.69%

1.有序增加城镇工矿用地

大力推动工业化,加快发展城镇化,规划至2020年城镇化率达55%以上。2005年全市城镇工矿用地4486.00公顷,2010年全市城镇工矿用地增加到4985.10公顷,至2020年增加到6386.00顷,与2005年相比分别增加499.10公顷、1900.00公顷。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比重由2005年的3.70%,提高到2010年的4.12%2020年的5.27%

2.逐步缩小农村居民点用地


推进农村居民点的迁并和整理,逐步缩小农村居民点用地规模。2005年农村居民点用地9306.49公顷,至2010年农村居民点用地减少到8590.24公顷;2020年减少到6156.49公顷,2005年相比分别减少716.25公顷、3150.00公顷。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比重由2005年的7.68%,降低到2010年的7.09%2020年的5.08%。减少的农村居民点用地一部分被整理为耕地、园地、林地等,一部分转化为城镇用地,一部分建设占用。

3.增加交通、水利用地及其他建设用地

规划期内,保障国家和省、市、县重点交通、水利工程建设用地,适当提高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的用地比重。2005年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面积3031.70公顷,规划至2010年交通水利用地及其他建设用地增加到3145.54公顷,至2020年增加到4031.70公顷,与2005年相比分别增加113.84公顷、1000公顷。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比重由2005年的2.50%提高到2010年的2.60%2020年的3.33%

三、适度开发其他土地

2005年全市其他土地面积32912.14公顷,规划至2010年面积减少到31026.33公顷,至2020年面积减少到28156.21公顷。与2005年相比,通过开发分别减少其他土地1885.81公顷、4755.93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比重由2005年的27.18%分别降低到2010年的25.62%2020年的23.25%减少的其他土地一部分被开发为耕地、园地、林地等,一部分被建设占用。




第二节 优化土地利用空间布局

一、优化生态用地布局

加强嵩山自然山水生态旅游区的建设与保护,抓好矿山生态环境的分区分类恢复与保护,加快采煤塌陷地的综合整治与开发,加强平原田园生态景观保护区的开发与建设,加强林地生态系统建设,推进林业重点工程建设,重点建设登封环城生态防护林工程,绿色通道建设,淮河上游防护林工程,黄河中游防护林工程,黄岭区生态治理工程,森林公园和自然保护区建设,城市村镇绿化工程。

发挥农用地多重功能,扩展生态空间。在保护耕地的前提下,充分发挥耕地的生态、景观和间隔功能,使生态建设与耕地保护有机统一起来。将具有生态功能的耕地与建设用地穿插布局,构建具有田园风光特色的城乡宜居环境。

二、优化农用地布局

全市农用地布局的优化,在有效保护现有耕地、确保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不降低的前提下稳步进行。

1.耕地布局

2020年登封市耕地保有量不低于38023.86公顷,耕地总量不减少,质量要有提

高。




规划期内全市总耕地面积保持稳定,但在各乡(镇、办事处)的分布面积有所调整:

耕地减少情况:中心城区建设涉及的嵩阳办事处、中岳办事处、少林办事处分别减少95.00公顷、197.07公顷和309.17公顷耕地;阳城区减少26.65公顷;卢店镇减少65.77公顷,大金店镇减少59.39公顷,白坪乡减少105.80公顷。

耕地增加情况:其他各乡镇耕地保有量都有所增加,其中君召乡、石道乡、颍阳镇增加较多。具体调整情况见表4

2.基本农田布局

合理划分土地利用区域,科学调整基本农田布局,把优质耕地划入基本农田,引导基本农田集中连片分布。

依据登封市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农用地分等定级成果,科学调整基本农田布局。在为经济社会发展留出必要的、合理的用地空间的同时,优化基本农田布局,把质量较好的一般农田优先划为基本农田,特别是将高等别耕地、集中连片耕地、已验收合格的土地整理复垦开发新增的优质耕地调为基本农田,保证基本农田质量有提高。同时将


不宜农作的基本农田、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的基本农田调出,重点将登封市中心城区、产业集聚区、重点乡镇、重大基础设施和重点建设项目、新农村建设及重要道路两侧一定范围内所涉及的基本农田调出。

①明确基本农田调整空间

2005年全市耕地面积38023.86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32427.00公顷,全市一般农田面积为5596.86公顷。按规划期内调入基本农田必须是耕地(一般农田),扣除中心城区1029.79公顷的一般农田后,全市基本农田调整的最大空间为4567.07公顷。全市基本农田调整空间见表5



②基本农田调整情况

落实上级规划下达的基本农田:2005年全市基本农田面积32427.00公顷,郑州市规划下达登封市基本农田保护面积34320.00公顷,2005年高出1893公顷;规划期间首先落实郑州市规划下达多保的基本农田,根据登封市各乡镇建设用地安排情况及基本农田调整空间,1893公顷的基本农田具体落实情况:大冶镇129.16公顷,宣化88.46公顷,告成镇202.36公顷,徐庄镇105.34公顷,唐庄镇203.58公顷,大金店镇190.49公顷,颍阳镇393.57公顷,君召乡159公顷,送表矿区53.92公顷,东华镇181.18公顷,石道乡185.94公顷。

调出情况:全市共调出基本农田1792.12公顷,占全市基本农田保护面积的5.53%;其中中心城区调出380.16公顷,产业集聚区调


433.72公顷,镇区建设调出90.55公顷,基本农田保护缓冲区调691.70公顷,独立建设项目调出195.99公顷。具体调整结果见表6、表7

调入情况:全市共调入基本农田面积1792.12公顷,占全市基本农田保护面积的5.53%。调入基本农田涉及阳城区44.56公顷,大冶115.45公顷,宣化镇112.50公顷,告成镇35.68公顷,卢店镇212.50公顷,徐庄镇30.90公顷,唐庄乡224.12公顷,大金店镇68.58公顷,颍阳镇233.62公顷,君召乡247.13公顷,送表矿区22.66公顷,东华镇234.44公顷,石道乡183.46公顷,白坪乡26.52顷。

③基本农田调整质量

调出的基本农田主要由耕地、园地、林地和其他农用地构成,调入的基本农田全部为一般耕地。根据农用地分等成果,登封市农用地共分为5个农地等。调出的4-5等地比重为24.2%,调入基本农田中4-5等地比重为14.26%;调出的6-8等地比重为75.8%,调入的6-8等地比重为85.74%;调入基本农田平均质量等别高于调出的平均质量等别。

规划期内耕地面积调整情况表

4



2005

行政辖 中岳办事处

耕地面积

1726.27



单位:公顷 规划期内增减 -197.07









嵩阳办事处

661.15 566.15 -95.00

2020耕地保有量 1529.20


少林办事处 阳城区 大冶镇 宣化镇 告成镇

669.00 417.28 3026.88 1549.58 2775.75

359.83

-309.17









390.63 -26.65 3117.06 1559.27 2853.48 1821.13 1352.55 2856.69 3088.48 6010.60 3571.50 776.50 3283.60 3956.15 931.20 38023.86

90.18 9.69 77.73

卢店镇 徐庄镇 唐庄乡 大金店 颍阳镇 君召乡 送表矿 东华镇 石道乡

1886.90 1310.59 2816.69

-65.77 41.96 40.00

3147.87 5900.60 3293.00

-59.39 110.00 278.50

768.43 3230.84 3806.15

8.07 52.76 150.00 -105.80 0.00

白坪乡 合计

1037.00 38023.86










登封市基本农田保护面积调整表

7 行政区域 中岳办事处 少林办事处 阳城区 大冶镇 宣化镇 告成镇 卢店镇 徐庄镇 唐庄乡 大金店镇 颍阳镇 君召乡 送表矿区 东华镇 石道乡 白坪乡 合计







单位:公顷,%

调入面积



2005年基本农

田面积 1473.95 551.11 353.60 2634.02 1336.16 2414.39 1608.30 1115.78 2378.45 2754.93 5263.57 2868.87 649.48 2799.44 3319.70 905.25 32427.00

调出面积 353.60 260.00 74.56 76.47 67.03 31.58 167.72 26.48 168.30 93.36 104.18 58.68 47.88 162.27 55.44 44.57 1792.12

规划期末基本农

田面积 1120.35 291.11 323.60 2802.16 1470.09 2620.85 1653.08 1225.54 2637.85 2920.64 5786.58 3216.32 678.18 3052.78 3633.66 887.20 34320.00

增减变化 -353.60 -260.00 -30.00 168.14 133.93 206.46 44.78 109.76 259.40 165.71 523.01 347.45 28.70 253.35 313.96 -18.05 1893.00



嵩阳办事处

44.56 244.61 200.96 238.04 212.50 136.24 427.70 259.07 627.19 406.13 76.58 415.62 369.40 26.52 3685.12

2.园地布局调整

2005年登封市园地面积为2983.82公顷,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和食物消费结构的改善,未来对果品的需求量呈上升趋势,2010年和2020年园地面积分别增加200公顷和400公顷。南部、北部山区利用荒坡和劣耕地建园,中部平原区利用滩地建园。规划期内颍阳镇、君召乡、东华镇、石道乡、告成镇、大金店镇增加面积较多,


到规划期末面积共有215公顷,占全市园地的53.84%。规划期内全市园地分布情况见表8



规划期内全市园地面积布局

8 行政单位 嵩阳办事处 中岳办事处 少林办事处 阳城区 大冶镇 宣化镇 告成镇 卢店镇 徐庄镇 唐庄乡 大金店镇 颍阳镇 君召乡 送表矿区 东华镇 石道乡 白坪乡 合计



2005年园地面积

3.81 129.91 193.48 0.95 138.01 57.47 17.44 94.93 138.87 23.45 828.07 383.91 246.38 97.60 312.53 247.33 69.67 2983.82



2010年园地面积

4.77 140.62 206.45 2.01 147.26 61.36 32.61 107.29 148.18 30.02 843.57 408.94 267.89 106.14 333.47 263.91 79.32 3183.82



2020年园地面积

6.32 150.33 215.42 3.20 160.51 72.17 43.79 119.66 161.49 42.02 858.27 429.65 284.38 112.68 354.42 280.49 89.01 3383.82

单位:公顷 规划期内增量

2.51 20.42 21.94 2.25 22.50 14.70 26.35 24.73 22.62 18.57 30.20 45.74 38.00 15.08 41.90 33.16 19.34 400.00

3.林地布局调整

稳步扩大林地面积。2005年登封市林地面积为16137.27公顷,2010年和2020年林地将分别增加2000公顷和6000公顷。规划期内


重点加强嵩山山脉水源涵养林,淮河上游、黄河中游防护林,南部黄丘陵区及黄沙岭区水土保持林,登封环城生态防护林,绿色通道及城市绿化工程建设。规划期内全市林地分布情况见表9



规划期内全市林地面积布局

9 行政单位 嵩阳办事处 中岳办事处 少林办事处 阳城区 大冶镇 宣化镇 告成镇 卢店镇 徐庄镇 唐庄乡 大金店镇 颍阳镇 君召乡 送表矿区 东华镇 石道乡 白坪乡 合计



2005年林地面积

145.62 223.16 601.42 213.25 751.69 597.57 404.08 73.58 3570.80 1974.46 804.16 2861.71 564.49 468.43 449.59 1100.26 1332.98 16137.27



2010年林地面积

163.66 250.82 675.96 239.68 844.86 671.64 454.16 82.70 4013.35 2219.17 903.82 3216.39 634.46 526.48 505.31 1236.62 1498.18 18137.27



2020年林地面积

199.76 306.13 825.04 292.54 1031.18 819.76 554.32 100.94 4898.46 2708.59 1103.15 3925.73 774.38 642.59 616.75 1509.35 1828.59 22137.27

单位:公顷 规划期内增量

54.14 82.97 223.62 79.29 279.49 222.18 150.24 27.36 1327.66 734.13 298.99 1064.01 209.88 174.17 167.16 409.09 495.61 6000.00



二、优化建设用地布局

优化全市建设用地布局,要遵循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保障重点地区、重要项目用地,推进工业向园区集中、人口向城镇集中、住宅向


社区集中,提高基础设施运行能力和效益,有效控制建设用地规模,充分体现各类用地的功能性和合理分区,体现不同组团的协调性。



1.优化城乡建设用地布局 ⑴优化配置城镇工矿用地

根据登封市市域城镇体系现状特点,以及各乡镇的区位、交通、经济、历史、社会等诸多因素,按照“带状城镇轴线”发展格局,规划形成由一条主轴和一条副轴的城镇空间发展格局。

①主轴。在颍河两岸,以市区、卢店、大冶、大金店、君召为依托与铁路(地方铁路)、公路(国道207、豫03、豫21)等交通网线共同构成人口密集,交通便捷,工农业发展基础较好的轴线。

②副轴。指串联送表、白坪、徐庄与宣化等形成的次轴线。 充分利用登封市优越的区位优势,以产业集聚区为载体,做大做强煤炭、电力、冶金、磨料、耐料、建材等优势产业,发展壮大汽车电子、医药包装、新材料等新兴产业,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

规划期内重点保障中心城区发展用地,新增城镇工矿用地规模800公顷,占全市新增城镇工矿规模的42.11%;其次重点保障大冶、卢店、大金店、颍阳和告成5个重点镇和产业集聚区的发展用地。

⑵规范农村居民点用地布局

以逐步达到城乡一体化、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为出发点,以社会稳定尤其是煤矿塌陷区居民的生活稳定为基础,以实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目标、引导和促进农村居民点适度集中为方向,以村民自愿为原则,实行整体规划、分类指导、循序渐进的方法,把对农村居民点的


调整、整治、改造和建设紧密结合起来,以布局调整带改造建设,以改造建设促布局调整,达到空间调整与水平提高的双重效果。对大冶、白坪、徐庄告成、宣化等由矿区开发建设、唐庄乡、石道乡等偏远交通不便的山区等搬迁型农村居民点布局调整,充分结合中心城区、镇规划建设区以及合村并点实施。规划期内重点加大大冶镇、白坪乡、告成镇、徐庄镇等乡镇的农村居民点整治,整治面积共1996公顷,占全部整治面积的63.38%

2.保障必要的基础设施建设用地

坚持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和节约土地的原则,优先保障重点交通运输、水利设施项目用地。

交通用地增加量主要用于完善高速及国省主干线公路网,实施干线公路升级改造,全面提升乡村道路通行能力。

科学安排水利设施用地,规划期间,按照新农村建设要求,进一步提高现有防洪除涝工程体系,提高现有河道的防洪能力,保障以小型灌区节水改造和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为重点的农田水利设施用地,高土地和水资源利用效率,改善农业生产条件。

水利设施用地增加量主要用于颍河、书院河下段、书院河支流双溪河、少阳河、焦河支流、石淙河等部分河段治理,完成大中型水库除险加固。






第四章 中心城区及乡镇用地布局调

第一节 中心城区用地布局及规模控制

一、中心城区布局及定位

发展定位:登封市作为全市政治、经济、文化中心,重点发展生态旅游、武术文化、电子等高新工业和旅游产品加工为主的轻工业等产业。

发展方向:规划期内重点向东、向西、向南发展。

用地布局:规划结合用地选择确定中心城区发展模式仍为分散组团式,总体布局由“三个组团”组成。三个组团间以丘陵绿地和风景区做自然过渡分割。

1)中心组团:西起现207国道,东到中岳庙景区,北起嵩阳景区,南到郑少洛高速。主要功能是旅游服务和城市公共设施及生活居住用地,也是市域的政治文化中心。规划到2020年,城市人口13.22万人,人均用地95.9平方米,城市建设用地规模控制面积1268.17公顷。

2)西部组团:东起现207国道,西到少林河,主要功能是少林武术城、武术健身科研中心和休闲健身生活基地。规划到2020年,城市人口4.61万人,人均用地106.4平方米,城市建设用地规模控制面积490.35公顷。

3)东部组团:西起中岳庙景区,东到焦河东岸,主要功能是现代旅游服务业与各类旅游服务基地和度假综合区,也是发展风景区


边缘经济的新城区。规划到2020年,城市人口2.56万人,人均用地109.5平方米,城市建设用地规模控制面积280.32公顷。

二、中心城区规模

2005年中心城区人口12.33万人,建设用地规模为1238.84顷,人均城镇建设用地100.5平方米;规划至2010年中心城区人口14.51万人,人均城镇建设用地100.2平方米,规模为1453.84公顷;规划至2020年中心城区人口20.39万人,人均城镇建设用地100方米,规模为2038.84公顷;净增用地800公顷,含登封市高新技术产业集聚区用地100公顷。

中心城区西离环山旅游公路100米,东至康村,北靠环山路,南离郑少洛高速80米。

三、中心城区扩展边界

为适应中心城区发展的不确定性,综合建设用地适宜性评价、市发展趋势判断、主要发展方向等因素,在中心城区规模边界之外划定了规划期内可选择布局的范围(即扩展区)确定为有条件建设区。中心城区扩展区面积240公顷,其中中部组团有两块共60公顷(一30公顷在登封市公墓以西,G207以北至环山公路,一块30公顷在郑少洛高速公路南);东部组团有一块180公顷,在城区东部(焦河以东)。




登封市中心城区发展主要指标控制表

10





单位:公顷,万人,平方米

发展阶段 现状

主要指标 规模 人口 人均用地 规模

中心组团 1068.17 10.86 98.4 1118.17 11.51 97.2 1268.17 13.22 95.9 60

西部组团 90.35 0.79 114.4 190.35 1.71 111.3 490.35 4.61 106.4





东部组团 80.32 0.68 118.1 145.32 1.29 112.6 280.32 2.56 109.5 180

中心城区合计

1238.84 12.33 100.5 1453.84 14.51 100.2 2038.84 20.39 100 240

2010 人口 人均用地 规模

2020 扩展区



人口 人均用地 规模

第二节 乡镇土地利用调控

一、重点建制镇

根据登封市城镇体系规划,规划期间重点发展大冶镇、卢店镇、大金店镇、颍阳镇和告成镇等5个建制镇。

1.大冶镇

依托资源,以发展高新技术和资源精深加工等节水型产业为主导的登封市区域中心工业型城镇。镇区建设用地发展依托镇区现状用地、有序的向西、南方向延伸发展为主,适当向东发展。

2005年镇区人口1.59万人,镇区面积204.81公顷,人均建设用地128.8平方米;规划到2010年镇区人口1.79万人,镇区面积214.81公顷,人均建设用地120.0平方米;规划到2020年镇区人口2.17万人,镇区面积229.81公顷,人均建设用地106.0平方米;规划期内镇区规模净增25公顷,不包含远离镇区的大冶镇产业集聚区80


公顷的新增用地。划定扩展区面积30公顷,占大冶镇新增城镇工矿指标(105公顷)的28%

规划期末耕地保有量为3117.06公顷;规划期基本农田保护面积2802.16公顷;规划期末园地面积为160.51公顷;规划期末林地面积为1031.18公顷;2010年建设用地总规模达到2459.26公顷,2020年建设用地总规模达到1566.13公顷;规划期内农村居民点整治面积1303公顷;规划期内新增建设占用耕地234.41公顷,规划期内补充耕地569.74公顷。

2.卢店镇

卢店镇是登封市域东部中心镇,以磨料磨具、耐材等加工制造业和商贸流通业为主的现代化工贸城镇。规划期内,建设用地主要发展方向为向北,适度向南发展。

2005年镇区人口1.69万人,镇区面积211.87公顷,人均建设用地125.4平方米;规划到2010年镇区人口1.89万人,镇区面积221.87公顷,人均建设用地117.4平方米;规划到2020年镇区人口2.26万人,镇区面积236.87公顷,人均建设用地105.0平方米;规划期内镇区规模净增25公顷。划定扩展区面积7公顷,占卢店镇新增城镇工矿指标(25公顷)的28%

规划期末耕地保有量为1821.13公顷;规划期基本农田保护面积1653.08公顷;规划期末园地面积为119.66公顷;规划期末林地面积为100.94公顷;2010年建设用地总规模达到508.94公顷,2020年建设用地总规模达到442.14公顷;规划期内农村居民点整治面


130公顷;规划期内新增建设占用耕地40.19公顷,规划期内补充耕地65.06公顷。

3.大金店镇

大金店镇是登封市域西部的重点镇,以轻工业和农副产品加工业为主的小城镇。规划期内主要向南或向东发展。

2005年镇区人口1.32万人,镇区面积163.92公顷,人均建设用地124.2平方米;规划到2010年镇区人口1.45万人,镇区面积171.92公顷,人均建设用地118.5平方米;规划到2020年镇区人口1.85万人,镇区面积193.92公顷,人均建设用地105.0平方米;规划期内镇区规模净增30公顷,不包含镇区外的登封市三里庄高新技术产业集聚区50公顷的新增用地。划定扩展区面积24公顷,占大金店镇新增城镇工矿指标(80公顷)的30%

规划期末耕地保有量为3088.48公顷;规划期基本农田保护面积2920.64公顷;规划期末园地面积为858.27公顷;规划期末林地面积为1103.15公顷;2010年建设用地总规模达到1216公顷,2020年建设用地总规模达到1261.42公顷;规划期内农村居民点整治面积128.49公顷;规划期内新增建设占用耕地125.32公顷,规划期内补充耕地155.51公顷。

4.颍阳镇

颍阳镇是登封市的农业大镇,以煤炭、原材料、农副产品加工为主的商贸中心城镇。规划期内城镇主要向南发展。


2005年镇区人口1.45万人,镇区面积174.39公顷,人均建设用地120.3平方米;规划到2010年镇区人口1.62万人,镇区面积174.39公顷,人均建设用地107.6平方米;规划到2020年镇区人口1.70万人,镇区面积174.39公顷,人均建设用地102.6平方米;规划期内镇区规模不变,在自身内部发展。划定扩展区面积9公顷,占颍阳镇新增城镇工矿指标30公顷,全部为独立建设用地指标)30%

规划期末耕地保有量为6010.60公顷;规划期基本农田保护面积5786.58公顷;规划期末园地面积为429.65公顷;规划期末林地面积为3925.73公顷;2010年建设用地总规模达到1982.11公顷,2020年建设用地总规模达到2009.47公顷;规划期内农村居民点整治面积180公顷;规划期内新增建设占用耕地108.92公顷,规划期内补充耕地256.61公顷。

5.告成镇

告成镇是嵩山风景名胜区的旅游服务次中心,是以发展文物古迹和科教科普为主题的旅游名镇。规划期内主要向北、向南发展。

2005年镇区人口1.62万人,镇区面积200.18公顷,人均建设用地123.6平方米;规划到2010年镇区人口1.78万人,镇区面积210.18公顷,人均建设用地118.1平方米;规划到2020年镇区人口2.34万人,镇区面积240.18公顷,人均建设用地102.6平方米;规划期内镇区规模净增40公顷。不包含远离镇区的阳城产业集聚区40顷的新增用地。划定扩展区面积24公顷,占告成镇新增城镇工矿指标(80公顷)的30%


规划期末耕地保有量为2853.48公顷;规划期基本农田保护面积2620.85公顷;规划期末园地面积为43.79公顷;规划期末林地面积为554.32公顷;2010年建设用地总规模达到1064.93公顷,2020年建设用地总规模达到976.64公顷;规划期内农村居民点整治面积231.36公顷;规划期内新增建设占用耕地90.83公顷,规划期内补充耕地243.02公顷。

二、一般乡镇

1.宣化镇

宣化镇是登封市的重工业镇,是登封市未来的政治、经济、文化的三级中心,镇域的行政、商贸、金融、信息、文化中心,以原煤、水泥、铝矾土生产为主和旅游业为辅的工业城镇。规划期内主要向西、向北发展。

2005年镇区人口1.36万人,镇区面积170公顷,人均建设用地125平方米;规划到2010年镇区人口1.55万人,镇区面积178公顷,人均建设用地114.8平方米;规划到2020年镇区人口1.96万人,区面积200公顷,人均建设用地102平方米。规划期内镇区规模净增30公顷。划定扩展区面积9公顷,占宣化镇新增城镇工矿指标(30公顷)的30%

规划期末耕地保有量为1559.27公顷;规划期基本农田保护面积1470.09公顷;规划期末园地面积为72.17公顷;规划期末林地面积为819.76公顷;2010年建设用地总规模达到627.34公顷,2020年建设用地总规模达到610.05公顷;规划期内农村居民点整治面积


84.74公顷;规划期内新增建设占用耕地63.24公顷,规划期内补充耕地83.47公顷。

2.徐庄镇

徐庄镇是市域一般镇,以煤炭、铝钒土、石灰石资源为主和以商贸服务为辅的工矿商贸镇。规划期内主要向西南、向东发展。

2005年镇区人口0.86万人,镇区面积100.86公顷,人均建设用地117.3平方米;规划到2010年镇区人口1.03万人,镇区面积110.86公顷,人均建设用地107.6平方米;规划到2020年镇区人口1.29万人,镇区面积130.86公顷,人均建设用地101.4平方米。规划期内镇区规模净增30公顷。划定扩展区面积13公顷,占徐庄镇新增城镇工矿指标(45公顷,其中镇区30公顷,独立建设用地15公顷)29%

规划期末耕地保有量为1352.55公顷;规划期基本农田保护面积1225.54公顷;规划期末园地面积为161.49公顷;规划期末林地面积为4898.46公顷;2010年建设用地总规模达到681.67公顷,2020年建设用地总规模达到621.19公顷;规划期内农村居民点整治面203.81公顷;规划期内新增建设占用耕地53.81公顷,规划期内补充耕地118.62公顷。

3.东华镇

东华镇是市域一般镇,全镇政治、经济、文化、信息中心,以煤炭、建材、木材加工业为主的新兴城镇。规划期内镇区主要向南、向东发展。


2005年镇区人口1.02万人,镇区面积121.6公顷,人均建设用119.2平方米;规划到2010年镇区人口1.15万人,镇区面积125.6公顷,人均建设用地109.2平方米;规划到2020年镇区人口1.45万人,镇区面积141.6公顷,人均建设用地97.9平方米。规划期内镇区规模净增20公顷。不包含远离镇区的登封循环产业集聚区40顷的新增用地。划定扩展区面积18公顷,占东华镇新增城镇工矿指标(60公顷)的30%

规划期末耕地保有量为3283.60公顷;规划期基本农田保护面积3052.78公顷;规划期末园地面积为354.42公顷;规划期末林地面积为616.75公顷;2010年建设用地总规模达到1049.40公顷,2020年建设用地总规模达到1110.77公顷;规划期内农村居民点整治面积63公顷;规划期内新增建设占用耕地109.55公顷,规划期内补充耕地34.52公顷。

登封市一般建制镇镇区规模控制表

12















单位:公顷,万人,平方米 2020

规划期内

人均用地

净增规模 30

扩展规模 9

2005

名称

人口

宣化镇镇区 徐庄镇镇区 东华镇镇区

用地规

人均用地

人口

2010 用地规

人均用地

人口

用地规

1.36 170.00 125.0 1.55 178.00 114.8 1.96 200.00 102.0

0.86 100.86 117.3 1.03 110.86 107.6 1.29 1.02

121.6

119.2 1.15 125.60 109.2 1.45

130.86 101.4 141.6

97.7

30 20

13 18



4.其他乡


其他乡根据自身的发展,规划期内建设用地自求平衡,通过划定基本农田保护缓冲区,将其内的基本农田全部调出,预留发展空间。

全市各乡(镇、办)规划主要控制指标见表13

第三节 产业集聚区用地调控

登封市汽车零部件产业集聚区是登封市唯一的1个省级产业集聚区,该区位于登封市市区规划区和国家级重点镇---登封市卢店镇镇区规划区之间,郑少洛高速公路以南,焦河以东,四里河以北,S237以西。总建设规模968公顷,其中发展区500公顷,控制区468公顷。重点发展汽车零部件、电子机械、电气、工程塑料等汽配加工业。

按照节约集约用地基本原则,工业项目向产业集聚区集中。将产业集聚区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发展区用地纳入城镇工矿建设用地指标给予保障,统筹布局,整合优化现有建成区,保障发展区用地500公顷。将发展区和控制区内的基本农田全部调整出去,预留一定的发展空间。



登封市产业集聚区用地

14 名称













单位:公顷

指标保障情况

与中心城/镇区的关系

位置 主导产业 起步区 发展区 控制区 合计

登封市汽车零部件产业集聚



郑少洛高速公路以南,焦河以东,四里河以北,S237

西。

电子机械、电气、工程塑料等汽配加工业

0

500

468

968

500

中心城区附近




第四节 保障重点独立建设项目用地

登封市规划期内除重点保障产业集聚区用地外,还安排140公顷的新增城镇工矿用地指标用于保障全市的重点独立建设项目。其中徐庄镇安排15公顷,颍阳镇安排30公顷,送表矿区安排25公顷,唐庄乡安排30公顷,白坪乡安排20公顷,石道乡和君召乡各安排10公顷。

第五章 加强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

第一节 巩固粮食生产的耕地基础

一、严格控制非农建设占用耕地

从严控制非农建设用地占用耕地,强化对非农建设占用耕地的控制和引导,建设项目选址必须贯彻不占或少占耕地的原则,确需占用耕地的,应尽量占用等级较低的耕地。20062010年规划全市建设占用耕地控制在630.28公顷。

二、保质保量补充耕地

加大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力度,建设占用耕地严格实行占补平衡,适宜开发的其他土地、可复垦的工矿用地和农村居民点,优先整理为耕地。 郑州市下达登封市近期补充耕地任务为680.28公顷,远期补充耕地任务为1894.72公顷。

根据登封市土地开发整理规划及后备资源条件,确定近期全市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面积为680.28公顷,其中:完成土地整理1683.10公顷,新增耕地545.13公顷;完成工矿废弃地复垦142.45公顷,新增耕地135.15公顷。


三、加大耕地生态建设和灾毁防治力度

结合土地整理、水源涵养林建设和水土保持工程,积极开展耕地生态建设。以生态建设为重点,兼顾长短期利益,稳定农田抵御自然灾害能力,减少旱涝灾害的发生。增加和完善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强化耕地灾毁情况监测,对灾毁耕地复耕。

第二节 强化基本农田保护和建设

一、落实基本农田保护目标

严格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保护目标,规划期内登封市必须保34320.00公顷以上的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基本农田保护率达到90.26%。把此目标依据各乡镇经济发展建设用地占用情况及一般耕地数量,按照“保优不保劣”的原则分配到各乡镇,确保基本农田总量不减少,质量有提高。西部高效农业区的颍阳镇、君召乡、石道乡、东华镇等乡镇优质的耕地是基本农田保护的重点地区。

二、加强基本农田保护和建设

继续大力开展基本农田综合整治工作,加大中低产田改造力度,完善农田基础设施,提高耕地综合生产能力。积极实施“沃土工程”,开展测土配方施肥,提升基本农田地力等级和生产能力。建立基本农田建设集中投入制度,加大对基本农田保护区的扶持力度。

3.严格执行基本农田保护制度

加强对涉及占用基本农田的建设用地的审查,除单独选址的国家重点建设项目外,严禁城镇、村庄、工矿及其他非农业建设占用基本农田。因选址无法避让确实需要占用基本农田的,在用地预审和审查


报批前,对选址方案、基本农田规划调整方案等进行充分论证和听证。经国务院批准占用基本农田的,必须及时补划,征地补偿按法定的最高标准执行,耕地开垦费按当地最高标准缴纳。确保基本农田数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防止占优补劣。禁止占用基本农田进行绿色通道、绿化隔离带建设,禁止改变基本农田土壤性状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禁止对基本农田耕作层造成永久性破坏的临时工程用地和其他各种活动。对于已经占用的,进行等质补划。

第三节 土地整理复垦开发重点区域及项目安排

一、土地整理复垦开发重点区域

由于区域间自然及社会经济条件的差异性,决定了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区的非均衡性,即差异性。在不同的区域,土地整理复垦开发的主次和面积大小不同。为了突出重点,分类指导,分区实施,以乡(镇)为单位,对规划期内土地整理、复垦、开发的区域进行统筹安排与总体布局。

土地整理区是指以开展耕地整理、农村居民点整理以及其他农用地整理活动,安排土地整理项目为主的区域。土地复垦区是指以开展复垦活动、安排土地复垦项目为主的区域。土地开发区是指以开展土地开发活动、安排土地开发项目为主的区域。

1.土地整理重点区

该区土地后备资源相对较少,补充农用地数量总体上以整理为主,复垦开发为辅。整理的模式结合各乡镇的情况灵活掌握,限于经济实力,尽量做到高起点,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要推行以三个集中为


主的土地整理模式,即:耕地向规模集中,乡镇企业向园区集中,村庄向集镇集中。本区土地开发的潜力相对较小,但存量资源(指未利用土地中可开发的)一般分布在地势平坦,水热条件较好,易于灌溉的地方,开发成耕地的比例较大,对此也应引起高度重视,开发的模式要因地、因土制宜。

土地整理重点区域主要包括颍阳镇、君召乡、石道乡、东华镇、中岳办、送表矿区、大金店镇、大冶镇、白坪乡、唐庄乡、徐庄镇、告成镇等乡镇,总面积49834.86公顷,新增耕地潜力9054.03公顷。

2.土地复垦重点区

本区工矿废弃地和砖瓦窑等待复垦土地资源数量较多,通过复垦补充农用地的潜力较大。区内土地复垦必须贯彻谁破坏谁复垦的原则,依据《土地复垦规定》等法律法规,通过争取引入市场机制,深化企业用地制度改革,制定适合本区的优惠政策等措施,进一步推动土地复垦工作。

土地复垦重点区域主要包括大冶镇、宣化镇、徐庄镇、告成镇等乡镇,总面积1026.10公顷,新增耕地潜力939.53公顷。

3.土地开发重点区

本区土地后备资源较多,主要分布在唐庄乡、石道乡、颍阳镇、大金店镇、宣化镇、白坪乡等乡镇,总面积6166.45公顷,新增耕地潜力5737.36公顷。开发利用的方向以发展农、果地为主,开发要以不破坏生态环境为原则,坚持适度开发和水、田、林、路综合开发。

16 土地整理复垦开发重点区域




颍阳镇、君召乡、石道乡、东华镇、中岳办、送表矿区、大金店镇、大冶镇、白坪

乡、唐庄乡、徐庄镇、告成镇 大冶镇、宣化镇、徐庄镇、告成镇

土地整理重点区 土地复垦重点区

土地开发重点区

唐庄乡、石道乡、颍阳镇、大金店镇、宣化镇、白坪乡



二、重点项目实施安排

1.具体目标

根据全市土地整理复垦开发重点区域的分布情况,确定规划期内全市土地整理复垦开发重点项目,总规模9309.09公顷,新增耕地4836.72公顷。

安排农用地整理项目27个,规模5224.81公顷,预计可以整理出耕地1004.96公顷。项目主要分布在颍阳镇、君召乡、石道乡、送表矿区、大金店镇、中岳办、大冶镇、白坪乡、卢店镇等9个乡镇。通过耕地整理适度开发区内的后备土地资源,增加耕地面积,提高土地生产能力。以水利工程和农田生态防护林建设为重点,开展水利设施建设,完善并合理规划田间沟、渠、路、林等基础设施,有效利用水资源,保障农业生产灌溉、排涝和降渍,提高农田生态效益。

安排居民点整理项目17个,规模3150.00公顷,预计可以整理出耕地2992.50公顷。项目主要分布在告成镇、大冶镇、白坪乡、唐庄乡等17个乡镇(办)。通过对矿区附近和交通不便的山区的村庄


搬迁合并,不仅可以整治出相当数量的耕地,还能改善农民的居住生活条件。

安排土地复垦项目13个,规模408.30公顷,预计可以整理出耕380.16公顷。项目主要分布在告成镇、大冶镇、徐庄镇和宣化镇4个乡镇。项目通过土壤改良措施,恢复地力,通过配套沟、渠、路和农田防护林,使复垦区变成标准良田。

安排土地开发项目6个,规模525.98公顷,预计可以整理出耕459.10公顷。项目主要分布在唐庄乡、石道乡、白坪乡和颍阳镇4个乡镇。项目以改善土壤,完善水利设施,提高耕地质量,增加有效耕地面积为主要目标。在生产条件改善方面,按照“排涝-改良-抗旱-培肥地力”的顺序进行;在区域生态环境改善方面,大力发展防护林,结合沟渠道路、村庄四旁绿化,形成点、带、网、片相结合的复合生态系统,以改善农田生态环境和生活条件。

2.时序安排

在充分考虑到生态环境要求的前提下,本着先易后难、循序渐进的原则,确定土地整理复垦开发的近、远期安排。

登封市土地整理复垦开发整理目标及时序安排

17

类型

规模

新增耕地

规模

农用地整理 居民点整理 土地复垦 土地开发 合计

5224.81 3150.00 408.30 525.98 9309.09

1004.96 2992.50 380.16 459.10 4836.72

1405.09 278.01 142.45

1825.55

新增耕地 281.02 264.11 135.15 680.28

规模 3819.72 2871.99 265.85 525.98 7483.54

新增耕地 723.94 2728.39 245.01 459.10 4156.44



近期

单位:公顷 远期


近期安排土地整理复垦开发1825.55公顷,新增耕地680.28顷;

其中农用地整理1405.09公顷,新增耕地281.02公顷;居民点整理278.01公顷,新增耕地264.11公顷;土地复垦142.45公顷,新增耕地135.07公顷。

远期安排土地整理复垦开发7483.54公顷,新增耕地4156.44顷;其中农用地整理3819.72公顷,新增耕地723.94公顷;居民点整理2871.99公顷,新增耕地2728.39公顷;土地复垦265.85公顷,新增耕地245.09公顷;土地开发525.98公顷,新增耕地459.10顷。

三、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实施措施

强化项目管理,对土地整理复垦开发项目的立项审核、规划设计和项目实施进行统一组织和管理,引导和规范土地整理复垦开发活动,做到按规划确定项目,按项目进行管理,按设计组织施工,按进度拨付资金,按规程检查验收。优先选择面积较大,集中连片的项目,重点扶持,变分散投入为集中投入,变零星开发为规模开发。

加大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资金投入。按照取之于土用之于土的原则,每年从土地收益中拿出一定数额的资金用于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同时积极建立多元投融资渠道,运用各种优惠政策,吸引单位和个人资金,鼓励通过合资、合作,吸引企业、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投入,广泛吸纳资金,逐步形成土地整理复垦开发投融资渠道。政府投资优


先用于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规划确定的重点区域和重点项目;优先用于基本农田保护区内的土地整理和复垦项目。





第六章 节约集约利用建设用地

第一节 严格控制建设用地规模

一、加强建设用地总量控制

按照“严控增量、盘活存量、管住总量、集约高效”的原则调整建设用地结构,保障重点建设项目必要用地,加大存量建设用地盘活力度,提高土地利用效率,继续推进土地利用向集约型利用方式转变。2020年全市建设用地总量控制在16574.19公顷以内,比2005净减少250公顷。

二、控制城乡建设用地扩展边界

按照城乡建设用地指标,严格划定城镇工矿和农村居民点用地的扩展边界,将城镇工矿和农村居民点建设用地严格限定在扩展边界内,明确管理责任、管制规则和监督措施,综合运用经济、行政和法律手段,控制城乡建设用地盲目无序扩张。

第二节 集约利用城镇工矿用地

一、积极盘活城镇存量建设用地

继续加大对城镇闲置地、空闲地、低效使用和批而未供土地的清查与整合力度,按照法律法规和规划的有关要求,充分利用市场经济的手段引导盘活城镇存量建设用地。建立激励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促进盘活挖潜工作,鼓励和引导工矿企业通过依法转让、出租、内部


调整等途径盘活存量土地,控制新建、扩建项目用地,充分发挥存量土地资产的效益。2005年底,登封市现有存量建设用地38.57公顷,其中空闲土地2.09公顷,批而未用土地35.77公顷。规划期内可全部盘活。

二、加大城镇工矿集约用地引导

严格执行国家建设项目用地控制指标,优先发展节地型的工业产业,有效控制工业用地规模。合理编制标准厂房建设规划,积极引导社会资金和各类开发企业投资建设标准厂房,保障多层标准厂房建设用地。对适合多层标准厂房生产的电子电器、生物工程、软件工程、服装加工、文化产品、科研、产品组()装、医药分装、仓储、物流配送等无污染型项目,必须进入标准厂房;其他各类制造业,除工艺要求不能使用多层标准厂房的项目外,都必须进入多层标准厂房。

加快城中村改造,稳步推进旧城有机更新,完善城镇功能,重点促进城镇建成区内的低密度、低效利用土地的商业区住宅区和商住混合区的更新和配套基础设施的完善,促进城镇和谐发展。

第三节 规范整合农村居民点用地

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以工哺农,以城带乡,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实现城乡同发展共繁荣。在尊重农民意愿的前提下,搞好新农村发展规划,因地制宜推进新农村建设。结合城镇体系规划、村镇规划,依据新农村发展规划适当调整农村居民点布局,搞好中心村建设,支持和完善基础设


施建设,引导农村居民适度集聚,促进农民生活环境的改善和土地节约集约利用。

一、保障新农村建设必要用地

按照新农村建设的战略部署,遵照节约集约用地、有利于生产生活、改善农村面貌的基本原则,考虑到现状农村居民点整理需要一定的周转指标,加之新农村建设过程中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以及中心村建设、小市场建设等也需要安排用地,规划期内预计需要用地495.28公顷,这部分用地通过农村居民点内部自求平衡解决,调出基本农田,预留发展空间。

全市各乡镇中心村建设用地情况

18

单位 嵩阳办 中岳办 少林办 大冶镇 宣化镇 告成镇 卢店镇 大金店镇 颍阳镇 徐庄镇 东华镇 送表矿区 唐庄乡 君召乡 石道乡 白坪乡

合计



单位:公顷

中心村位置 北旨村 东十里铺 王庄、郭庄 西街、南街

镇北 镇北、范店

镇北 镇南 王家堂、西竹园

镇北 镇北 乡南、西 唐西 乡南、西 赵庄 乡北、三元

建设用地面积

14.5 17.4 16.3 37.9 17.3 88.3 22.1 23.8 65.66 30.7 15.2 29.2 16.56 35.63 10.54 54.19 495.28



二、整合规范农村建设用地


合理控制农村宅基地规模。以城镇、产业集聚区的建设为契机,以产业发展为基础,逐步吸纳农村人口向城镇和产业集聚区转移,合新农村建设规划,实施迁村并点,大力推进农村居民点整理,改善农村基础设施。规划期间农村居民点用地面积减少3150公顷,至2020年农村居民点用地控制在6156.49公顷以内。



三、积极推进农村居民点整治

加快村庄空闲地整理和复垦,恢复农业生产或发展畜牧养殖业。对距离市区和镇区较远的农村地区,依据每个村庄的特点,推动农村宅基地流转、置换,通过适当兼并自然村、改造旧村庄、拆除空心村等措施,促进农村居民点向城镇和中心村迁移。按照郑州市规划下达3150公顷的农村居民点整治任务,根据登封市村庄整理潜力,规划期内重点对大冶、白坪、徐庄、告成、宣化等由矿区开发建设、唐庄、石道等偏远交通不便的山区等搬迁型农村居民点进行整理,充分结合中心城区、乡镇规划建设区以及合村并点实施。规划期内各乡镇通过纳入城镇、迁村并点、整理复垦等各种整治措施完成的整治目标。

规划期内全市农村居民点整治面积表





19 单位:公顷

2006-2020

2020

2005

行政辖区

村居民点用





嵩阳办事处 中岳办事处 少林办事处 阳城区

140.97 289.79 267.97 124.81

整治农村居民点用地 面积

63.24 69.05 88.00 20.00



村居民点用地 规模

77.74 220.75 179.97 104.81


大冶镇 宣化镇 告成镇 卢店镇 徐庄镇 唐庄乡 大金店镇 颍阳镇 君召乡 送表矿区 东华镇 石道乡 白坪乡 合计

1655.15 283.02 650.30 286.17 345.22 624.14 693.70 1251.48 657.59 221.42 767.15 704.66 342.94 9306.49

1303.00 84.74 231.36 130.00 203.81 110.00 128.49 180.00 75.00 100.00 63.00 42.00 258.32 3150.00

352.15 198.28 418.94 156.17 141.41 514.14 565.21 1071.48 582.59 121.42 704.15 662.66 84.62 6156.49

第七章 重点工程建设安排

按照立足当前、着眼长远、适度超前、加快发展的原则,加快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完善水利工程和防洪减灾体系,进一步增强经济的支撑能力。

一、旅游及文物保护

登封是省级历史文化名城,全国著名的“文物之乡”,文物保护单位众多,又拥有丰富的旅游资源,历史悠久,风光秀丽。规划期内要加强旅游用地规划及各级文物保护工作。2005年登封市有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6处,省级16处。其中嵩山风景名胜区范围内有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4处,省级7处。

规划期内要加大嵩山旅游景点及基础设施建设;加大以嵩山门、峻极阁、登封坛等26个景点为重点的太室山景区建设;以武林园、双塔禅院、甘露禅院等为主的少林景区建设;以三皇禅院为主的少室山景区建设;禅宗少林音乐大典、天文博物院、观星台、卢崖瀑布、


中岳庙、嵩阳书院、法王寺、白沙湖景区建设。规划期内景点建设加上基础设施用地共计501.21公顷。王城岗遗址、清凉寺、龙泉寺等各类文物保护用地122.51公顷。

二、能源

促进能源工业持续稳定发展。按照有序发展煤炭、积极发展电力,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的能源发展战略,稳定增加用地供应,优化能源用地布局。支持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优先保障矿产资源勘查用地。保障城乡电网用地需求。规划期内建设220千伏登封变一座,焦河变、颍阳变、刘碑变等110千伏变3座,新建大电二期。规划期内共需用42.12公顷。

三、交通

规划期内大力发展高速公路、逐步完善干线公路,全面提高县乡村道路的通达能力,进一步优化公路网布局。完成大冶、徐庄、宣化、耿庄、少林寺、何门、白坪等地的城乡客运车站建设。新建巩登高速、登汝高速、新郑至登封高速、郑州至登封快速通道(S316)、G207线登封段改线、S237线巩义站街至登封界改建、G207佛光至送表等线路建设。规划期内共需用地284.42公顷。

四、水利

规划期内完成颍河、书院河下段、书院河支流双溪河、少阳河、焦河支流等部分河段的治理,提高河段的防洪抗灾能力。完成券门水库、颍阳庞爻水库、大冶镇王家庄水库、君召乡陈爻水库、中岳区高庄水库、颍阳宋爻水库、李爻水库等各类型水库的除险加固工程。


规划期内水利设施用地49.74公顷。 各类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用地详见附表8





第八章 土地用途管制分区与管制规

第一节 土地用途分区

土地用途分区是将区域土地资源根据土地用途管制的需要,按社会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和管理目标,划分不同的空间区域,并制定各区域的土地用途管制规则,通过用途变更许可制度,实现对土地用途的管制。

根据土地用途和管制目标的差异将全市土地利用划分为基本农田保护区、一般农地区、林业用地区、城镇村建设用地区、独立工矿用地区、自然与人文景观保护区和风景旅游用地区共7个土地用途区。

一、基本农田保护区

1.用地范围

基本农田保护区是指为对耕地进行特殊保护和管理划定的土地区域。该区是满足全市人民物质生活和国民经济发展所需要的农副产品基地。除一般农地区、城镇、村镇、独立建设用地规划范围内的耕地以外,其余耕地原则上均应划入基本农田保护区,田间沟渠、生产道路等为农业生产服务的设施用地和农田之间其他类型的零星土地一并划入基本农田保护区。本区土地面积45764.76公顷,占登封市


土地面积的37.79%。登封市各乡镇均有分布,其中以颍阳镇、石道乡、君召乡和东华镇分布面积较大。

2.管制规则

⑴禁止在基本农田保护区内建房、建窑、建坟、挖沙、取土、堆放固体废弃物或者进行其他破坏基本农田的活动,禁止占用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

⑵区内土地主要用作基本农田和直接为基本农田服务的农田道路、水利、农田防护林及其他农业设施,区内的一般耕地,应按照基本农田管制政策进行管护;

⑶区内现有非农建设用地和其他零星农用地应当整理、复垦或调整为基本农田,规划期间确实不能复垦或调整的,可保留现状,但不得扩大面积;

⑷禁止占用区内土地进行非农建设,但高压线塔基、地下管线、通讯基站等配套设施的零星用地确实无法避开基本农田的除外;

⑸根据规划安排,占用基本农田保护区内预留的耕地面积但不突破预留规模的独立建设项目,以及在规划布局范围内的交通、水利等线型工程,按一般耕地报批,按基本农田补偿。

二、一般农地区

1.用地范围

一般农地区是指为农业生产发展需要划定的土地用途区。本区土地面积15364.58公顷,占登封市土地总面积的12.69%

2.管制规则


⑴区内土地主要为耕地、园地、畜禽水产养殖地和直接为农业生产服务的农村道路、农田水利、农田防护林及其他农业设施;

⑵区内现有非农建设用地和其他零星农用地应当优先整理、复垦或调整为耕地、园地,规划期内确实不能整理、复垦或调整的,可保留现状用途,但不能扩大面积;

⑶不得破坏、污染和闲置荒芜区内土地;

⑷禁止占用区内土地进行非农建设(高压线塔基、地下管线、通讯基站以及不宜在居民点、工矿区内配置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除外)

三、林业用地区

1.用地范围

林业用地区是指为林业发展需要划定的土地用途区。本区土地面22137.27公顷,占登封市土地面积的18.28%。该区主要是维护生态平衡、涵养水源、调节区域气候状况。

2.管制规则

⑴区内的土地主要用于林业生产以及直接为林业生产和生态建设服务的营林设施;

⑵区内现有非农建设用地应当按其适宜性调整为林地或其他类型的营林设施用地,规划期内确实不能调整的,可保留现状,但不得扩大面积;

⑶区内耕地因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需要可转为林地;

⑷不得占用区内土地进行毁林开垦、采石、挖沙、取土等活动;


⑸禁止占用区内有林地、耕地土地进行非农建设(高压线塔基、地下管线、通讯基站以及不宜在居民点、工矿区内配置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除外)。

四、城镇村建设用地区

1.用地范围

城镇村建设用地区指为城镇(城市和建制镇,含各类产业集聚区)和农村居民点(村庄和集镇)建设需要划定的土地用途区。本区土地面积11028.23公顷,占登封市土地面积的9.11%。本区进一步强调登封市中心城区的建设,发挥产业集聚区的集聚和辐射作用,引导人口集中和产业集中,促进城镇化和工业化的发展。

2.管制规则

⑴区内土地主要用于城镇村建设,须符合经批准的城市、建制镇、村庄和集镇建设规划;

⑵区内城镇建设应优先利用现有低效建设用地、闲置地和废弃地;

⑶区内农用地在批准改变用途之前,应当按原用途使用,不得荒

⑷区内建设用地应当整理复垦为耕地或其他农用地,规划期内确实不能整理、复垦的,可保留现状用途,但不得扩大面积。

五、独立工矿用地区

1.用地范围


指为独立于城镇村之外的采矿地以及独立建设用地,其中已划入其他土地用途区的除外。本区土地面积2009.54公顷,占登封市土地面积的1.66%

2.管制规则

⑴区内土地主要用于采矿业以及不宜在居民点内配置的工业用地;

⑵区内土地使用应符合经批准的工矿建设规划;

⑶区内因生产建设挖损、塌陷、压占的土地应及时复垦; ⑷区内建设应优先利用现有低效建设用地、闲置地和废弃地; ⑸区内农用地在批准改变用途之前,应当按原用途使用,不得荒废。

六、自然和人文景观保护区

1.用地范围

自然和人文景观保护区是指为对自然、人文景观进行特殊保护和管理划定的土地用途区。本区域面积9857.61公顷,占登封市土地总面积的8.14%。登封市自然景观及人文景观十分丰富。市域景观分为三大系统,分别以自然景观水源保护地和人文景观为客体,其一是森林公园和地质公园组成的自然风光旅游系统(见表20),其二是市域内的水源保护地(见表21),其三是市域内文物古迹组成的文物保护用地(见表22)。为了更好地发挥登封市旅游资源优势,旅游用地应进一步扩大,以配套较完善的基础设施、服务设施,同时,


加强连接各旅游景点道路建设,对于旅游景点周围的非旅游建筑,建设时要注意与景观的协调性。

20 登封市风景名胜区基本情况表

序号 1 2 3 4 5 6

名称 世界地质公园 嵩山风景名胜区 嵩山国家森林公园 大冶香山森林公园 大熊山森林公园 朝阳沟森林公园

位置 市区西北 市区西北 市区西北 周山 徐庄乡 朝阳沟

规划面积(平方公里)

450 149.4 115.82 17.6 16 20.6

建成面积 (平方公里)

2

级别 国家级 国家级 国家级 省级 省级 市级



21

登封市水源保护地情况表

名称 少林水库 券门水库 纸坊水库 马庄水库

面积(公顷)

649 903 788 300

范围 少林办 东华镇 唐庄乡 少林办

序号 1 2 3 4



22 登封市文物保护单位基本情况表

序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名称 启母阙 太室阙 少室阙 观星台 会善寺 法王寺塔 永泰寺 嵩阳书院 王城岗遗址 阳城遗址 刘碑寺 崇唐观 崇福宫 清凉寺

年代 汉代 汉代 汉代 新石器 东周 北齐

面积(公顷)

10 3.3 10 20 20 23.3 23.3 20 20 13.3 2 6 27 0.33

地址 市区 中岳庙 西十里铺 告成镇 市区西北 市区北 市区西北 市区 告成八方 告成北沟 大冶西刘碑 逍遥谷 市区北部 少室山

级别 国家级 国家级 国家级 国家级 国家级 国家级 国家级 国家级 国家级 国家级 国家级 国家级 省级 省级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石综河摩崖题记

安阳宫 龙泉寺 南岳庙 三祖庵 玉溪宫 耿介故居 龙潭寺 清微宫 景日眕墓 大周封祀坛遗址

广惠庵 莲花寺 许由庙



16.67 3 3 2 2 2 1 3 2 3 40 1.33 2 13.3

大冶西刘碑 大仙沟 大仙沟 大金店 市区北 唐庄 市区 中岳办 少室山 唐庄 市区 少林办 少室山 东华镇

省级 省级 省级 省级 省级 省级 省级 省级 省级 市级 市级 市级 市级 市级



2.管制规则

⑴区内土地主要用于保护具有特殊价值的自然和人文景观,允许进行不破坏景观资源的旅游活动;

⑵区内土地使用应符合批准的保护区规划,进行观赏、娱乐、文化活动包括基础设施建设的须符合风景旅游区规划;

⑶区内影响景观保护的土地用途,应在规划期间调整为适宜的用途;

⑷不得占用保护区核心区的土地进行新的生产建设活动,原有的各种生产、开发活动应逐步退出;

⑸严禁占用区内土地进行破坏景观、污染环境的开发建设活动。

七、风景旅游用地区

1.用地范围


风景旅游用地区是指具有一定游览条件和旅游设施,为人们进行风景观赏、休憩、娱乐、文化等活动需要划定的土地用途区。土地面14940公顷,占登封市土地总面积的12.34% 2.管制规则

⑴区内土地主要用于旅游、休憩及相关文化活动; ⑵区内土地使用应符合风景旅游区规划;

⑶区内影响景观保护和游览的土地用途,应在规划期间调整为适宜的用途;

⑷允许使用区内土地进行不破坏景观资源的农业生产活动和适度的旅游设施建设;

⑸严禁占用区内土地进行破坏景观、污染环境的生产建设活动。

第二节 建设用地空间管制分区

为加强对城乡建设用地空间管制,促进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规划因地制宜的划定了建设用地规模边界、扩展边界和禁止建设边界,而在区域范围内形成了允许建设区、有条件建设区、限制建设区和禁止建设区。

一、允许建设区

允许建设区是指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边界所包含的范围,是现状和规划期内新增城镇、工矿、村庄建设用地规划选址的区域,也是规划确定的城乡建设用地指标落实到空间上的预期用地区,规划期末面积12542.49公顷,其中中心城区2038.84公顷,建制镇用地1557.62公顷,采矿用地1031.54公顷,独立建设用地1758.00公顷。


该区土地利用的主要目标:保障登封市工业和城镇建设发展的用地需求,推动登封市经济快速发展,提高登封市整体竞争实力。

该区管制规则包括:区内土地主导用途为城、镇、村或工矿建设发展空间;区内新增城乡建设用地受规划指标和年度计划指标约束,应统筹增量与存量用地,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规划实施过程中,在允许建设区面积不改变的情况下,其空间布局形态可依程序进行调整,但不得突破建设用地扩展边界;允许建设区边界(规模边界)的调整,须报规划审批机关同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审查批准。

二、有条件建设区

有条件建设区是指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边界之外、扩展边界以内及基本农田保护缓冲区范围。规划期末面积1655.76公顷,其中中心城区扩展区240公顷,各镇区扩展区134公顷,省级产业集聚区控制区468公顷,基本农田保护缓冲区813.76公顷。在不突破规划建设用地规模控制指标的前提下,区内土地可以用于规划建设用地区的布局调整。

该区土地利用的主要目标:协调规划指标和城乡建设空间布局的矛盾,在控制建设用地规模增长的同时,增强建设用地空间布局的弹性。

该区管制规则包括:区内土地符合规定的,可依程序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同时相应核减允许建设区用地规模;规划期内建设用地扩展边界原则上不得调整,如需调整按规划修改处理,严格论证,报规划审批机关批准。


三、限制建设区

限制建设区是指辖区范围内除允许建设区、有条件建设区、禁止建设区外的其他区域,总面积97046.13公顷。

该区土地利用的主要目标:落实耕地保护责任,促进农业现代化建设。

该区管制规则包括:区内土地主导用途为农业生产空间,是开展基本农田建设和农业发展,也是土地整理复垦开发的主要区域;区内限制城、镇、村建设,严格控制线型基础设施和独立建设项目用地。

四、禁止建设区

禁止建设区所包含的空间范围是具有重要资源、生态、环境和历史文化价值,必须禁止各类建设开发的区域。总面积为9857.61公顷。包括风景旅游用地区的核心景区保护区、人文景观保护区及水源地保护区。具体范围见“自然和人文景观保护区”。其中保护面积较大的中岳庙保护范围东自东围墙外皮向东330米,西自西围墙外皮向西330米,南自翁仲亭南台明向南350米接太室阙保护范围,北自北围墙外皮向北至黄盖峰亭北至青岗坪;保护面积397.0公顷。启母阙保护范围自保护房东壁向东300米,西壁向西至崇福宫东围墙,南壁向250米,北壁向北至启母石以北200米处;保护面积108.9公顷。东华镇的券门水库保护区北至券门,东至沙窑锅,南至东白坪,西至二岚沟;保护面积903公顷。

核心景区保护面积7280公顷,由三部分组成:其一是少林寺景区与少室山景区的核心部分,包括少林寺与塔林区域,以及少室山主


峰连天峰等区域;其二是以太室山为主体的区域,包括太室山主峰峻极峰、中岳庙、嵩阳书院、嵩岳寺塔等;其三是观星台区域。

少室山核心景区边界北起登偃边界五乳峰、经山岭脊、李家村、G207、少林三岔口、少林水库西南沿、河西、犁面沟、旅游专用路、三皇寨停车场、八里坡、五花坪至登偃边界五乳峰形成封闭区域;

太室山核心景区边界经嵩山岭、龙潭寺西、杨树沟村西、保粮窑村西、徐家沟村西、下卢崖寺北侧、高庄村西、少林干渠、中岳庙东围墙东330米、太室阙原有保护房南壁向南200米、中岳庙西围墙向西330米、少林干渠、杨家门、旅游专用路、苏沟东坡向西北至木场沟口,向东北方向沿山脊至嵩山岭形成封闭区域。

观星台核心景区边界南起照壁向南200米(至马路北侧),西至职业中专东围墙,向北至量天尺北端向北265(至马路北侧80米)向东至大门东山墙向东260(至马路东侧70米),形成封闭区域。

该区土地利用的主要目标:改善县域土地生态环境,促进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

该区管制规则包括:区内土地的主导用途为生态与环境保护空间,严格禁止与主导功能不相符的各项建设。






第九章 协调土地利用与生态环境建

按照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要求,保护与建设并重,协调土地利用与生态建设,构筑生态良好的土地利用空间格局,提高生态环境质量,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第一节 构建良好的土地生态环境基础

严格保护基础性生态用地。严格控制对基础性生态用地的开发利用,对沼泽地、滩涂等土地的开发,必须在保护和改善生态功能的前提下,严格依据规划统筹安排,保障合理的生态用地规模。规划期内,具有改善生态环境作用的耕地、园地、林地、水域等占市域土地总面积的比重在74%以上。禁止在各类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水源保护区等区域从事不符合规定的开发建设活动。

构建良好的土地利用格局。加快建设以大面积、集中连片的森林、草地和基本农田等为主体的国土生态安全屏障。在城乡用地布局中将大面积、连片基本农田、优质耕地作为绿心、绿带的重要组成部分,构建城乡统筹、景观优美、人与自然和谐的宜居环境。

第二节 构建环境友好型土地利用模式


依据登封市自然环境区域分异特征和土地生态适宜性,构建环境友好型土地利用模式,实现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土地开发与生态建设相协调。

1.北部山区生态旅游土地利用模式

本区包括唐庄乡、嵩阳办、中岳办和少林办,土地面积为180方公里,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14.86%

加强生态建设,防止水土流失,实施陡坡田退耕。兴建淮河上游防护林工程,提高森林覆盖率。对景区加强环境管理,有效控制污染物排放总量。对区域内的自然与人文景观加以特殊保护,严禁破坏。确保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受旅游等人为经济活动的影响在生态阈值内,保护良好的生态环境,维持生态良好区内的物质、能量系统的平衡。

2.西部生态农业型土地利用模式

本区包括颍阳镇、君召乡、石道乡、大金店镇和送表矿区,土地面积为516平方公里,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42.6%

生态农业型土地利用模式是在农用地区域内,对主要的高产农业区加强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严格控制各项建设占用耕地,特别是农村居民点和乡镇企业占用耕地,同时加强农地整理,实现田、水、路、林配套,有效改善农田生态系统的生态环境。

这种土地利用模式是以生态环境的良性循环为前提,以经济快速发展为目标,农林牧和谐发展的可持续型土地利用模式。

3.中部城镇集约型土地利用模式


本区包括嵩阳办、中岳办、少林办、东华镇、大金店镇、告成镇、卢店镇、大冶镇,土地面积为240平方公里,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19.81%

该区交通便利城市和工业建设基础好,城市化程度和土地利用效益较高,城镇村及独立工矿用地所占比例高,其他土地所占比例低,但城市还存在着部分单位多占地现象,造成土地资源的浪费。因此在中心城区根据风向、地质、水等,对工业结构、布局进行改造,淘汰高消耗、高污染的企业,限制工业区规模,积极发展第三产业。在城镇区加强建设用地管制,退二进三,提升土地使用成本,实现土地集约利用;改革土地产权制度,培育完善的土地市场,提高土地利用效益。城市郊区还存在部分农用地,要严格保护基本农田,菜地和永久性绿地,同时避免城市三废污染,实施生态农业,保证生产供应和生态环境改善。

4.东南部矿山生态恢复型土地利用模式

本区包括大冶镇、宣化镇、告成镇、徐庄镇和白坪乡,土地面积275平方公里,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22.71%

结合矿山生态环境的恢复治理,通过采取工程、生物等措施,对采矿塌陷、挖损和矸石、粉煤灰等压占土地进行恢复,实现生态环境改善。申请采矿塌陷地治理专项资金,对由于地表塌陷造成的村庄搬迁旧址进行整理,加强矿山环境治理和土地复垦。矿产资源开发区域,坚持集中开发,开发与保护并重原则。

第三节 合理规划生态用地


1.生态防护林工程用地

在淮河流域的石道乡、大金店、送表、白坪乡、告成镇、阳城区、徐庄镇、大冶镇、宣化镇、卢店镇、唐庄乡、中岳、少林、嵩阳等15个乡镇(办事处),黄河中游的颍阳镇、君召乡及北部的国有林场区开展生态工程建设,在颍河、黄河营造水土保持林667公顷。

2.水土保持生物治理工程用地

以北部石质山区和南部黄土丘陵及黄沙岭区为重点,大面积营造水土保持林和水源涵养林,完成小流域综合治理2000公顷。

3.森林公园和自然保护区建设用地

除继抓好嵩山国家级森林公园的基础设施建设及配套服务建设外,重点抓好徐庄镇水峪寺林场省级森林公园和大冶镇香山、唐庄龙池、大金店陈楼南山及拟建省级森林公园开发建设。



第十章 近期规划

一、近期土地利用目标安排


根据郑州市下达指标和本地的土地利用特点,确定近期20062010年)登封市土地利用实现以下目标:

1.确保耕地总量不低于38023.86公顷; 2.确保基本农田保有量34320公顷;

3.园地面积稳定在3183.82公顷,2005年相比增加200公顷; 4.林地面积稳定在18137.27公顷,与2005年相比增加2000顷;

5.在严格控制建设用地规模的同时,保障必须的经济建设用地,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的发展。近期安排建设占用耕地630.28公顷,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680.28公顷,其中农用地整理补充耕地281.02公顷,农村居民点整理补充耕地264.11公顷,土地复垦补充耕地135.15公顷。

二、近期重点工程建设安排

近期重点建设郑州至登封快速通道(S316)新建工程及G207光至送表改建工程。

规划期内新增交通运输用地113.84公顷。

24

登封市近期重点建设项目用地







单位:公顷

预计新增用地

90.00 23.84 113.84

预计占用耕地

31.50 8.34 39.84

序号 项目名称

交通项目

建设性质

新建 改建

建设期限

2006-2010 2008-2010



1 2 合计

郑州至登封快速通道(S316 G207佛光至送表





三、近期土地整理复垦开发重点项目


根据登封市土地整理复垦开发重点区域的分布情况,确定近期登封市土地整理复垦开发重点项目,总规模2139.15公顷,新增耕地680.28公顷。

近期安排农用地整理项目8个,项目主要分布在颍阳镇、君召乡、石道乡、大金店镇和中岳办等5个乡镇(办事处)。项目以耕地整理为主,适度开发区内的后备土地资源,增加耕地面积,提高土地生产能力。以水利工程和农田生态防护林建设为重点,开展水利设施建设,完善并合理规划田间沟、渠、路、林等基础设施,有效利用水资源,保障农业生产灌溉、排涝和降渍,提高农田生态效益。

近期安排居民点整理项目2个,项目主要以白坪乡和唐庄乡的居民点搬迁合并为主。通过迁村并点,对搬迁后的村庄进行土地平整,土壤改良,配套水利设施等措施,达到耕作条件。

近期安排土地复垦项目5个,项目主要分布在大冶镇、告成镇、徐庄镇和宣化镇。项目以煤矿开采压占地复垦为主,通过土壤改良措施,恢复地力,通过配套沟、渠、路和农田防护林,使复垦区变成标准良田。












第十一章 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坚持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完善体制、创新机制,切实采取措施,把严格保护耕地、节约集约用地的指导方针转化为全民的共识,落实地方政府的责任。综合采取经济、法律、行政和技术等手段,确保规划目标的实现。

第一节 行政措施

1.深入开展土地规划法律法规的学习教育通过教育进一步提高依法用地、按规划用地的意识,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按照规划合理利用土地。严格依法管理土地,积极推行土地利用方式转变,对违反规划占地的,应依法追究责任。

.严格控制非农建设占用耕地,严格执行非农建设占用耕地占补平衡制度。本规划是编制用地计划和审批用地的依据,对非农建设使用耕地实行规划许可并建立预报审批制度。

3.完善专项规划编制。发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宏观调控作用,完善专项规划编制工作,严格审定各专项规划的用地布局和规模。部门规划、专项规划的土地利用必须服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地指标和总体布局。

4.严格执行基本农田保护制度。要强化基本农田保护工作检查和监管制度,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各乡镇要将基本农田落实到实处,通过层层签订保护责任书,落实基本农田保护责任。

5.严格实行占用耕地补偿制度。对经批准建设占用耕地的,要全面落实建设占用耕地补偿制度,严格执行建设项目考核耕地占补平衡


制度,必须按照“占一补一”的规定开垦同等数量和质量的耕地或按规定的缴纳耕地开垦费。

第二节 经济措施

1.加大对耕地保护的资金支持力度。建立耕地开垦专项基金和基本农田保护与建设专项基金,加大土地复垦整理力度,提高耕地生产效益。 2.完善耕地保护的经济激励机制。建立与耕地保护权益相关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给予农民有关农业生产资料、技术服务、生产性贷款等方面的优惠条件,提高农民保护和改良耕地的积极性。

3.建立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税费调节机制。进一步扩大土地有偿使用范围,收紧划拨用地范围。适度提高耕地占用税率、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等标准,抑制多占、滥占和浪费土地。落实闲置土地收费和收回制度,增加土地保有成本。

第三节 技术措施

1.建立土地规划管理信息系统,建立完善土地利用档案管理制度。善土地调查和土地统计制度,利用“3S”技术及时掌握土地利用现状变化情况,为规划实施和监督提供有力依据和保障。

2.建立一套符合登封市实际的实施评价指标体系。通过参照原定规划进行科学系统地分析,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状况做出准确的判断,以便采取相应而有效的措施,确保土地资源利用的科学合理性和市域经济社会发展的持续性。


3.加强规划实施管理队伍建设。要加大市乡规划管理队伍学习的培训制度,不断提高干部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有计划地开展规划管理岗位培训的持证上岗制度。

第四节 公众参与

1.广泛宣传。让社会各阶层了解规划严峻的用地形势,全社会形成集约用地意识,各行各业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框架内,高效集约利用土地。

2.建立专家咨询评议制度。建立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专家库,利用专家资源对土地利用状况进行分析评价,请专家参与编制规划并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并就土地利用规划和土地资源合理利用的理论和实践问题进行专题研究,增强规划工作的科学性和客观性。

3.建立规划编制与实施公众参与和公示制度。公开规划内容、实施规划的政策和有关要求,公开土地管理工作制度和办事程序,公开按规划审批和审查用地的结果。让社会各界了解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权威性和重要性,自觉遵守、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完善规划编制与调整的听证制度,广泛听取社会各阶层群众的心声;对大规模土地开发项目和影响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权益的项目实行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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