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狱警”的真面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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狱警,真面目

“女狱警”的真面目

作者:暂无

来源:《检察风云》 2013年第5



文·图/雪耳

网遇“能人”

老李的家位于城乡接合部,近年由于拆迁改造,分了不少的拆迁款,日子过得挺富裕。老李也没有什么正经工作,有时觉得很无聊,只得通过上网聊天打发时间。

20119月的一天,老李照常上网聊天,聊天过程中,一个女人主动与老李搭讪。她自称叫张英,是北京市某女子监狱的狱警,有房有车,连父母和自己家的住址也说的一清二楚。老李发现,这个张英住的离自己家很近,让他感觉两人很有缘份。

老李忽然想起自己的一个同学的姐姐,因为杀人被判了刑,好像就关在张英工作的那所监狱。待老李提起这个犯人,张英马上接口说:“这个人就在我的监区,是我负责的犯人”,并且把这个女犯的体貌特征和犯罪过程说的一清二楚,十分准确。此外,张英还谈到不少监狱内部管理的程序、规则等,许多情形不为外人所知,张英显得十分内行。老李见张英说得头头是道,还认识自己的熟人,于是便对张英的身份深信不疑。

之后,两人就经常聊天,成为好友。张英经常在不经意间炫耀她办事的神通,比如能“捞人”了,能“挣钱”了等等,这一切都让老李艳羡不已。

老李是个老实人,内向普通,也没有什么像样的、拿得出手的朋友,虽然现在有了点钱,但是总觉得自己在社会上没有地位,原因就是没有人脉,不认识什么有权有势的朋友。这次机缘巧合认识了张英,实在是让他求之不得的事,因此,他一心想要和张英做长期的好朋友。

献错爱心

201110月的一天,张英和老李又在网上交流。老李发现张英情绪不高,连忙关切的询问。张英告诉老李,她的一个同事也是她的一个好朋友,前段时间挪用公款1.2万元的事情败露,上级正在调查,按理说应该赶快把窟窿堵上,但“屋漏偏逢连夜雨”,这个节骨眼上,同事偏偏又出了车祸来不了单位了,自己替朋友担心,想先替同事垫上,但是因为投资做生意,手头一时没有钱,正想着问谁借钱。老李一听,马上说自己手里就有钱,同意借给张英。怕张英不够用,老李还多给她汇了3000元,一共1.5万元。

为了感谢老李的鼎力相助,张英提出和老李见个面表示感谢。两人在一个餐馆相约见面。“真人版”的张英30岁左右,大方漂亮,又不失干练精明,说话一套一套的,办事有板有眼,和老李心目中的“女警察”形象十分符合,老李觉得和张英的朋友关系又近了一步。

过了两天,张英又找到老李,这次她一反平时的“女强人”形象,一见面就开始哭泣,老李一见很是心疼,连忙询问详情。张英抽泣着说:“我看管的犯人自杀了,家属一直追着我讨要赔偿费,否则就要大闹,如果那样的话,我的工作就保不住了。”老李一听,安慰张英说:“这有什么难办的,你要多少,尽管说话。”这次,老李又借给张英3万元。

几天后,张英给老李打电话,说自己的麻烦暂时过去了,她听说老李需要周转,暂时没有房子住,主动提出自己的哥哥有套房子,一直闲置着,为了感谢老李,想把房子借给老李一家住。




此举让老李很感动,他觉得自己交的朋友很实在很仗义,关键时刻能帮自己,就带着家人高高兴兴地搬了进去。

“祸事”缠身

两人的朋友关系就这样延续着。老李自从有了这个“狱警”朋友,感到有了靠山,自己也有了面子。心想以后自己要有什么事情,还真能用得上这位神通广大的朋友。张英呢,仿佛苦情电视剧里女主角,总是遇到一些倒霉事。她的解决方法就是向老李借钱。

1127日,张英说自己开车不小心撞伤了个小女孩,借了9000元;201213日,需要赔偿小女孩的家属,借了1万元;110日,张英说自己同学的女儿要换肾,借了3.5万元;119日,张英说自己的生意需要周转,借4.5万元;2012年春节前几天,说要赎回自己的车,借了5万;129日,说同学的母亲做手术,借了2万;211日,张英说自己儿子交学费,借了2万。

每次借款老李都是通过银行打钱或是当面给现金,张英从未打过借条。而此时,老李家里来了一个不速之客,自我介绍是房屋中介,让老李交这几个月的房租。仔细一打听,老李才得知自己所住的房子并不是张英哥哥的,而是张英租的,且一直没有支付房租。

出了这事,老李的妻子开始追问张英的事,并对张英起了疑心。可是老李并不以为然,他坚信凭张英的身份,她一定能把借的钱还上。不过,他还是答应妻子,让张英打了三张借条。

转眼到了20123月。一天,张英急慌慌地来找老李,说自己正在接受调查,因为自己的工作失误,犯人出狱后要告她,需要借10万摆平。虽然有了上次的“租房事件”,有了妻子的提醒,老李还是鬼使神差地汇给她8万;330日,张英说上次的事虽然赔偿了家属,但却不算完,需要给一个叫王某的领导送礼6万元,老李又乖乖地往王某的账号汇款6万元……

真相大白

因为借钱的事,妻子和老李不知吵了多少次。妻子逼急了,老李实在拗不过了,就让张英还钱,张英每次都答应的很痛快,却都以种种理由拖延。虽然在此过程中张英给老李打了三张借条,但钱却是一分也没有还上。20125月,张英又找老李借钱。而此时老李的妻子也终于知道,自己的丈夫借给张英几十万元的事实。夫妻二人找到张英,让她在510日还钱。期限到了,张英还是没有还钱的意思,在妻子的坚持下,老李终于到公安机关报了案。

直到张英被抓,老李才恍然大悟,张英根本不是“狱警”,她今年37岁,无业,初中文化。2007年因犯诈骗罪入狱服刑,20101220日被假释。假释后,张英没有经济来源,便重操旧业干起了诈骗的行当。

她之所以对监狱的事那么熟悉,是因为她曾经在监狱服刑六年。至于老李提到的那个犯了罪的熟人,正好和张英在一起服刑,因此,张英才对她的情况了如指掌。也正是这个细节,让老李深信张英的身份,一步步走入陷阱。

201110月至20125月的八个月的时间里,张英以看病、同学死亡、孩子换肾、母亲住院、请客送礼等名义,共计向老李借款70余万元,并将所有钱款挥霍一空。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检察院经审查认为:张英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6条之规定,涉嫌诈骗罪,依法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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