陋室铭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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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陋室

陋室铭原文



陋室铭



【唐代】刘禹锡

原文

山不在高,有仙则名。水不在深,有龙则灵。斯是陋室,惟吾德馨。苔痕上阶绿,草色入帘青。谈笑有鸿儒,往来无白丁。可以调素琴,阅金经。无丝竹之乱耳,无案牍之劳形。南阳诸葛庐,西蜀子云亭。孔子云:何陋之有?

译文

山不在于高低,有仙人(居住)就出名;水不在于深浅,有了蛟龙就有灵气。这是间简陋的屋子,只是我的品德高尚(就不感到简陋了)。苔藓的痕迹碧绿,长到台阶上,青葱的小草映入竹帘里。与我谈笑的都是博学的人,与我交往的没有知识浅薄的人。可以弹奏不加装饰的琴,阅读佛经。没有嘈杂的音乐扰乱双耳,没有官府公文使身体劳累。南阳有诸葛亮的草庐,西蜀有扬子云的亭子(它们都很简陋,但居住的人都很有名,所以就不感到简陋了)。孔子说:“(既然君子住在里面),又有什么简陋的呢?”

扩展阅读

《陋室铭》选自《全唐文》卷六百零八集,为唐代诗人刘禹锡(字梦得)所作。《陋室铭》聚描写、抒情、议论于一体。通过具体描写"陋室"恬静、雅致的环境和主人高雅的风度来表述自己两袖清风的情怀。文章运用了对比,白描,隐寓,用典等手法,而且压韵,韵律感极强,读来金石掷地又自然流畅,一曲既终,犹余音绕梁,让人回味无穷。文章表现了作者不与世俗同流合污,洁身自好、不慕名利的生活态度。表达了作者高洁傲岸的情操,流露出作者安贫乐道的隐逸情趣。

《陋室铭》一文,刘禹锡诸集均未见收录,近年有人疑为伪作。但此文前代屡见献文记载,内容又与作者行事相合,似仍以视为刘作为宜。本文作于和州任上(824826)《历阳典录》:“陋室,在州治内,唐和州刺史刘禹锡建,有铭,柳公权书碑。”铭是古代刻在器物上用来警戒自己或称述功德的文字,多用于歌颂功德与昭申鉴戒。

写作背景

刘禹锡因在任监察御史期间,曾经参加了王叔文的“永贞革新”,反对宦官和藩镇割据势力。革新失败后,被贬至安徽和州县当一名小小的通判。按规定,通判应在县衙里住三间三厢的房子。可和州知县看人下菜碟,见刘禹锡是从上面贬下来的软柿子,就故意刁难。先安排他在城南面江而居,刘禹锡不但无怨言,反而很高兴,还随意写下两


句话,贴在门上:“面对大江观白帆,身在和州思争辩。”和州知县知道后很生气,吩咐衙里差役把刘禹锡的住处从县城南门迁到县城北门,面积由原来的三间减少到一间半。新居位于德胜河边,附近垂柳依依,环境也还可心,刘禹锡仍不计较,并见景生情,又在门上写了两句话:“垂柳青青江水边,人在历阳心在京。”[3]

那位知县见其仍然悠闲自乐,满不在乎,又再次派人把他调到县城中部,而且只给一间只能容下一床、一桌、一椅的小屋。半年时间,知县强迫刘禹锡搬了三次家,面积一次比一次小,最后仅是斗室。想想这位势利眼的狗官,实在欺人太甚,遂愤然提笔写下这篇超凡脱俗、情趣高雅的《陋室铭》,并请人刻上石碑,立在门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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