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考核奖惩办法(试行)

2022-12-22 08:48:19   第一文档网     [ 字体: ] [ 阅读: ] [ 文档下载 ]
说明:文章内容仅供预览,部分内容可能不全。下载后的文档,内容与下面显示的完全一致。下载之前请确认下面内容是否您想要的,是否完整无缺。下载word有问题请添加QQ:admin处理,感谢您的支持与谅解。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第一文档网# 导语】以下是®第一文档网的小编为您整理的《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考核奖惩办法(试行)》,欢迎阅读!
村级,奖惩,试行,考核,经济发展



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考核奖惩办法(试行)



根据X区集体经济收益分配指导意见X农改【20*02号)文件精神,为调动集体经营管理人员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的积极性,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建立年度目标绩效考核制度

对本镇所有村居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理(监)事会的经营管理人员(不包括第一书记、驻村干部和下派干部)实行绩效目标管理,考核内容以每年由我镇与各联合社签订的《村级集体经济保值增值绩效目标考核责任书》为准(由主要领导、联村领导等联合确认绩效目标)。

二、建立风险保证金制度

各村居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每年331日前向我镇指定账户缴纳风险保证金。风险保证金标准为理事长、监事长每人各500元,其余理事、监事成员各300元。完成年度绩效目标任务的联合社,风险保证金作为下一年度风险保证金继续由我镇代管;未完成年度绩效目标任务的联合社,风险保证金纳入该联合社本年度其他收入。

三、具体奖惩办法

各村居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每年11日至1231间通过自身努力获得的新增经营性收入为奖励基数,即新增经营性收入减除经营支出、管理费、应交的增值税等剩余的






纯收益。我镇每年2月份前对各村居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发展收入情况进行分析研判,确定年度考核结果。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村居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将取消申报奖励资格:1.出现重大信访涉稳事件、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重大违法违纪等问题的;2.村集体经济收入未完成上级下达目标任务的,或因村集体财务管理混乱、入账不及时、账目无法界定等原因,未能及时准确统计年度村集体经济收入的;3.注册志愿者低于本村常住人口20%的、没有注册志愿服务小队的、每月开展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少于1次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营管理人员,取消个人奖励资格:1.非正常离任的、在党纪处分影响期内、年度考核结果不称职(不合格)的;2.在现职岗位上因违纪违法被纪检监察机关或司法机关立案查处的、所负责工作出现重大失误造成恶劣影响的;3.组织、参与越级上访,参与群体性事件的。

对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将扣除年度目标任务基数后剩下部分为新增经营性收入,奖励资金实行超额累进制,进行分段计算,各段位奖金之和为奖励总额。具体依照以下奖励标准执行:1.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基数部分,按绩效目标金额10%列支奖励资金;2.超出绩效目标任务基数不足10万的部分,按照15%比例计算奖励资金;3.超出绩效目标任务基10万元不足50万元的,按照20%比例计算奖励资金;超出绩效目标任务基数50万元以上的,按照25%比例计算奖




本文来源:https://www.dywdw.cn/81d41a966237ee06eff9aef8941ea76e59fa4a7a.html

相关推荐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