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贫困残疾人生活救助、补助流程图

2022-05-25 00:40:12   第一文档网     [ 字体: ] [ 阅读: ] [ 文档下载 ]
说明:文章内容仅供预览,部分内容可能不全。下载后的文档,内容与下面显示的完全一致。下载之前请确认下面内容是否您想要的,是否完整无缺。下载word有问题请添加QQ:admin处理,感谢您的支持与谅解。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第一文档网# 导语】以下是®第一文档网的小编为您整理的《20、贫困残疾人生活救助、补助流程图》,欢迎阅读!
流程图,残疾人,补助,救助,贫困



20、贫困残疾人生活救助、补助流程图





申请材料不全一次性告知 补全

申请。由具有我县户籍的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建档立卡贫困户中,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残疾等级在四级以上(含四级)的残疾人本人或其法定监护人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填写《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审核表》,同时提供居民身份证或户口本、残疾人证及复印件,贫困残疾人同时提供困难证明及复印件,个人申请确有困难的,可委托他人或由所在的村(居)民委员会代为申请

初审。乡镇人民政府依托社会救助、社会服务“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受理申请并对身份、残疾等级、困难证明等进行初审,初审应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符合条件的,在《审核表》上签署意见。对初审不符合条件的,要书面通知申请人,并告知原因。初审结果在申请人所在的村(居)民委员会的公示栏和村民小组、社区醒目位置公示7天以上。无异议后报县残联审核

审核。县残联接到乡镇上报的初审合格申请材料后,应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申报对象材料的相关审核工作,重点对残疾人证和残疾等级予以审核。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在审核表上签署意见,并填写《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审核汇总表》送县民政部门审定。对不符合条件的,要书面通知申请人和乡镇人民政府,并告知原因

审批。县民政局采取书面核查、实地抽查等形式对申报对象进行审定

符合条件的,县财政局将资金打卡发放到户

不符合条件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和县残联

- 26 -




本文来源:https://www.dywdw.cn/8a3bf6c215791711cc7931b765ce0508763275ac.html

相关推荐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