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三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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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毛

浅谈三毛

——从三毛散文中看三毛的个性

内容摘要:

三毛,一个台湾女作家,在文坛是很负盛名的。从三毛的作品中我们可以看出,她最大的个性就是自由。除此之外,她还很感性,在荷西在世的时候为人比较随和,文笔有点俏皮,且乐观,在别人看来很艰苦的环境,她却能活得诗意,自在,且能看出她有不少关心她的朋友(人缘很好很好);荷西过世之后,三毛变得消极,不愿见人,喜欢安静,喜欢睡觉(希望能永远在梦里,有荷西相伴)荷西的死对她后期创作起了决定性作用她后期作品多是飘渺,随意,细腻又忧伤的。

关键字:

个性、自由、善良、豁达、诗意、忧伤消极

正文:

三毛(19431991),原名陈平,祖籍浙江定海,1943221日出身于四川重庆的一个律师家庭,1949年随父母迁去香港,后又迁居台湾。肄业曾留学欧洲,婚后定居西属撒哈拉沙漠迦纳利岛,并以当地的生活为背景,写出一连串脍炙人口的作品。一九八一年回台后,曾在文化大学任教,一九八四年辞去教职,而以写作、演讲为重心。一九九一年一月四日去世,享年四十八岁。是家喻户晓的台湾女作家。她的文章回味无穷,脍炙人口,清纯、真诚,让我们每个人都怦然心动,是因为三毛的文学创作与她的个性文学道路、以及生活的理解,有着密切的联系。确切的说,三毛的作品与她的世界观人生观有很大的联系。

一:三毛和自由



三毛有一颗自由的心,这一点不仅可以从三毛的写作目的中看出来,更可以从三毛的作品中看出来。三毛自己曾明确宣称,她的写作是自由写作,把写作当作是一次游戏,用最白话的字来说就是玩。这里的含义并非狭隘意义上的人生玩耍,而是强调兴之所至,即成文章;一切率性而为,并非刻意追求。如同三毛的写作与人生密切相关一样,她的写作观更多地来自于她的人生观。①她说:“我一向没有耐性,尤其讨厌把自己钉在书桌前爬格子。”②她还说:“文章千古事,不是我这草芥一般的小人物所能挑得起来的,庸不庸俗,突不突破,说起来都太严重。写稿真正的起因,还是为了娱乐父母,也是自己兴趣所在,将个人的生活做了一个记录而已。“至于写作,我个人觉得自己并没有什么使命感,我在主观上往往认为,写作品只要背上一种使命感,那我就完了,就写不出来了。写作这回事,一定要自由自在地写。”这一点,我们就可以看出来,三毛写作不同于鲁迅、余秋雨等人的散文。文章对于她来说,不是经国之大业,也非扬名之手段。由此可见,三毛的自由写作就是由她的个性自由衍生的。

三毛一生游历了59个国家,最后嫁给了西班牙人荷西。她是一个天生的流浪者,在某杂志上看到了关于撒哈拉沙漠的资料,就毅然决定背上行囊前往。她在她的作品中是这样评价她的丈夫的,她说“荷西有一个很大的优点,任何三毛所做的事情,在别人看来也许是疯狂的行为,在他看 来却是理所当然的。所以跟他在一起也是很愉快的事。三毛要的是不能有


丝束缚她自由的婚姻,所以她说③“我不是妇女解放运动的支持者,但是我极不愿在婚后失去独立的人格和内心的自由自在化,所以我一再强调,婚后我还是‘我行我素’,要不然不结婚”。甚至连她的婚礼都是朴实又随心的,他们在撒哈拉沙漠的法院结婚,证婚的只有头发花白的秘书,和一群参观完婚礼就散了的朋友。荷西送给三毛的结婚礼物是他花了一番功夫在沙漠中找到的一付完整的骆驼头骨。三毛非常喜欢这份结婚礼物,以后一直保存著。至在结婚后,三毛也要求自己是自由的,在《达胡子与我》中她写道:我心灵的全部从来不对任何人开放,荷西可以进我的心房里看看坐坐,甚至占据一角,但是我有我自己的角落,那是我的,我个人的结婚也不应该改变这一角……自由是多么可贵的事,心灵的自由更是我们要牢牢把握住的,不然,有了爱情仍是不够的。她还说:不自由,毋宁死。可以说,三毛的一生就是为了追求自由而活。 二:豁达与善良

无论是异国都市的生活情调,还是天涯海角的奇风异俗,都不能消解她深埋于心中的中国情结。《沙漠中的饭店》中,三毛曾描写到她和丈夫在沙漠中收到家里寄来的航空包裹,里面的大批紫菜、粉丝、冬菇、生力面、猪肉干等食物让她乐不释手。更有趣的是荷西吃了几次中国菜后,便开始对西菜食不知味了。而且引得荷西的一些同事也爱上了中国菜。她在《沙漠中的饭店》中有一段描写荷西吃猪肉干的话,原文是这样的“有一天他快下班了,我趁他忘了看猪肉干,赶快将藏好的猪肉干用剪刀剪成小小的方 块,放在瓶子里,然后藏在毯子里面。恰好那天他鼻子不通,睡觉时要用毛毯,我一时里忘 了我的宝贝,自在一旁看那第一千遍《水浒传》。他躺在床上,手里拿个瓶子,左看右看, 我一抬头,哗,不得了,“所罗门王宝藏”被他发现了,赶快去抢,口里叫着:“这不是你 吃的,是药,是中药。”我鼻子不通,正好吃中药。“他早塞了一大把放在口中,我气极 了,又不能叫他吐出来,只好不响了。”怪甜的,是什么?“我没好气的回答他:”喉片, 给咳嗽的人顺喉头的。“肉做的喉片?我是白痴?”“第二天醒来,发觉他偷了大半瓶去送 同事们吃,从那天起,只要是他同事,看见我都假装咳嗽,想再骗猪肉干吃。”在《沙漠中的饭店》里,三毛用黄瓜代替冬菇炒肉来宴请荷西的上司,这一顿饭吃得宾主尽欢。这些生活,在我们读者看来是诙谐而又有趣的。但这一切,又与三毛豁达的性格分不开,三毛不计得失,又善良真诚,所以与身边的人大都相处的很愉快。在撒哈拉沙漠中,三毛把药品送给那些贫困的居民,尽自己所了解的医术去帮助他们(悬壶济世)在观看姑卡婚礼的时候字里行间流露出对姑卡的同情,她尊重不同地区的风俗差异,但又为小姑卡感到愤愤不平(娃娃新娘)。沙漠里生活的艰辛和物质的缺乏是我们常人难以想象的,但三毛似乎每天都过得很快乐,她有一颗豁达和善良的心,无论在对事还是在对人方面。

三:诗意的三毛

三毛是一个有诗意美的女子,作品《撒哈拉的故事》中也是随处可见的诗意美,请荷西的朋友吃饭时她用“文火热着菜,布置了有蜡炬的桌子,桌上铺了白色的桌 布,又加了一块红的铺成斜角,十分美丽。不但菜是色香味俱全, 我这个女主人也打扮得十分干净,居然还穿了长裙子”。在和荷西领证结婚时“我有许多好看的衣服,但是平日很少穿。我伸头去看了一下荷西,他穿了一件深蓝的衬 衫,大胡子也修剪了一下。好,我也穿蓝色的。我找了一件淡蓝细麻布的长衣服。虽然不是 新的,但是它自有一种朴实优雅的风味。鞋子仍是一双凉鞋,头发放下来,戴了一顶草编的 阔边帽子,没有花,去厨房拿了一把香菜别在帽子上,没有用皮包,两手空空的”。三毛是一个懂得美的女子,不用淡妆浓抹,她就可以让自己让生活变得很诗意。但难能可贵的是,这种诗意并非三毛自己刻意去表达的,而是在生活中不知不觉体现出来的。三毛的本身就是美与诗意的化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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