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权之门》书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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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权,书评

姓名:许婉君 学号:2014011136 学院:民商法学

为“人权”概念脱敏

——《人权之门》书评

正如本书主编张永和教授在后记中所说:“人权教育是全民的事业。”人权涉及每个人的切身利益,人权的教育和培训是为国争光、为民谋利的一件大事。因此,西南政法大学在2014年开设了面向本科各专业一年级新生的人权通识课程,并将众多名师合力撰写的《人权之门》一书作为本门课程的教材,意在希望通过本书,读者可以由此了解人权是什么,逐步接近人权理念和理论并激发对人权理论的兴趣,以促进中国人权教育“全民化”迈进。而听过十几课时的人权课程后,我确实对“人权”有了一定的了解。 什么是人权?人权就是人之所以为人所享受的权利。李步云先生主持编写的全国第一本《人权法》教材,对“人权”下了如下定义:“所谓人权,就是再起所生活的社会,特别是国家中所应当享受并得到充分保障与实现的各种权益。人权包括个人人权,也包括集体人权,即民族自决权和发展权等。人权所讲的人是指在现实社会中生活着、在历史中行动着的人。本文所讲的人权主要为个人人权。从人权演变史来看,中国从西周时开始,神权法思想就开始受到冲击,在老子的《道德经》里出现了最早的有关人的地位的阐述:“故道大,天大,地大,人亦大。域中有四大,百人居其一焉。”从而形成了中国古代社会“远神近人”、“以人为本”的传统基调。由此可见,虽然我国古代传统文化中的“民本思想”与现代意义上的人权思想有着本质的区别,但是,很显然我国的人权意识确实源远流长。 然而,当代中国社会里,“人权”却是一个敏感词。在“人权”早已入宪的中国,“人权”一词却是敏感的,人们常常讲人权问题看作是政治问题,容易把“人权意识”当做“政治形态意识”人们一方面在大谈人权,研究人权和保障人权,而另一方面却又认为“人权”问题太过敏感,尽量回避“人权”概念的使用,甚至惧怕人权方面的交流。比如说,1210日是“世界人权日”,但中国人对于这样的日子还不习惯看重;党和国家重视和尊重人权,官员接受人权知识教育其中不乏高官,但一些官员面对人权问题的反应却是“这个问题太敏感”“不谈人权”“政治性太强”,此类现象不胜枚举。张永和教授说:“人权,不是一个坏词儿,其实它就是对人的尊严的保障,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但有些人提到这个词就‘过敏’。这是因为我们一些人对人权的概念有误解。”人权,该回归到人的本身,就是保障人的尊严。这是天经地义的事情。然而,目前在国内,社会大众在这样的意识方面极其缺乏。为“人权”脱敏十分必要,为什么说重要呢?因为人之为人,并不在于吃饱,穿暖,直立行走,因为这仅仅是生物学意义上的人。人作为社会的人,特别是作为国家公民的存在,必然还意味着他能够在其中自由、平等、并且有尊严的生活。只有这样,人才配得上已经作为人的存在。在定义人类所能保证达到这样境界的任何前提条件的概念中,“人权”应该是最贴切的一个。所以说,只有为“人权”这一概念脱敏,我们才能够更好的保护我们的人权。

今天,中国显然已经进入了了人权建设的高速发展时期,我们能够正视比如“文革”等对人权的践踏,我们也承认过去一段时间存在的侵犯人权的现象,但我们可以自信的是,中国的人权建设不断进步,中国人权事业无论是在制度建设上还是在民生促进上对人权保障所做出的贡献是举世瞩目的。长期以来,在我国的司法实践中,“坏人”从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开始就打上了标签。犯罪嫌疑人在出庭应诉时,大多穿着黄马甲、剃着光头,一些没有逃跑或暴力倾向的犯罪嫌疑人也戴上了戒具。剃囚头、穿囚服等做法是一种“有罪化”的标签,它传达的是一种有罪推定的信号。除了给被告和辩护人以微妙的心理暗示之外,它还给整个司法程序带来了不可忽视的影响。一旦嫌疑人被剃了光头、穿上囚服,他就成了被“专政”的对象。他本该拥有的合法权利有可能被剥夺,他的尊严和名誉更是无从谈起。更让人感到奇怪的是,这样的现象明明违背了无罪推定的现代法治原则,以及我国《刑事诉讼法》


“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的规定,却始终都未能得到纠正。然而今年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联合制定下发《关于刑事被告人或上诉人出庭受审时着装问题的通知》法院开庭时刑事被告人或上诉人不再穿着看守所的识别服出庭受审,穿着正装或便装出庭受审既不需要主动申请,也不需要任何机构或个人批准。该规定已经公布,便受到了舆论的普遍关注,被视为加强人权事发保障的信号。对于大多数人来说,“民生”实质上是首要的人权。在当代,民生不能单纯的理解为生存,民生同时还意味着有尊严的生活。“民生”是密切联系着多项人权的中国梦。2002年至今。我国民生工程轰轰烈烈的持续开展,新农合、新农保、社保、提高个税门槛、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等等各项制度与得到了实施和完善,广大民众从国家的民生工程中获益,共享了发展的成果,相关人权的保障„„等等一系列的现象说明了中国的人权事业正在不断地进步。但我们也必须直面的事实是,由于我们不同的意识形态、由于我国经济发展的迅猛,国际上总会有人不舒服,总会对中国指手画脚们总会有人拿中国的人权说事。我们应当把它看成是正常的事情,不必之王每一个人都说我们的好话。我们真正该关心的是,怎样为“人权”脱敏,怎样更深入的理解人权,以及如何更好的保障人权。如何去做?我认为最好的办法就是普及人权教育国民进行大面积人权意识教育相当有必要,同时人权知识教育还应撇开政治偏见,人权的发展并不是什么洪水猛兽,而是全人类共同的追求。一个负责任的政府应该是一个开明的,于负责任的政府,敢于承认、尊重和保护人权的政府。人权的发展同时也是国家迈向富强、民主、自由的必经之路。“人权”脱敏是长期任务,任重道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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