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级法律实务人才培养实验班人才培养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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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法学专业本科法律实务人才培养实验班培养方案

(民商法学院)

一、培养目标

培养适应创新型国家和未来社会与经济发展需要,具备扎实的专业基础知识、理论和技能,富有集体意识、奉献精神、创新能力和实践技能,实干守信、德才兼备,能在国家机关和其他企事业单位从事法律实务等工作的务实创新人才。

二、培养基本要求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掌握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的基本原理;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人民服务,有为国家富强、民族昌盛而奋斗的志向和责任感;有敬业爱岗、艰苦奋斗、热爱劳动、遵纪守法、团结合作的品质;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具备健全的心理和健康的体魄,

2. 具有一定的人文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基础知识;掌握法学业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具有独立获取知识、提出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及开拓创新的精神,具备从事法律业务特别是民商法律实务工作能力和适应相近专业业务工作的能力与素质。

3.具备一定的体育和军事基本知识,掌握科学锻炼身体的基本技能,养成良好的体育锻炼和卫生习惯,受到必要的军事训练,达到国家规定的大学生体育锻炼和军事训练合格标准,具备健全的心理和健康的体魄,能够履行建设祖国和保卫祖国的神圣义务。




三、学制、学位 学制:四年;

学位:学习期满,准予毕业并符合西南政法大学授予学士学位实施细则》规定的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法学学士学位。



四、毕业应取得的学分

本专业的学生,在校期间必须修满本培养方案所规定的163学分方能毕业。

(一)必修课:必须修满131学分

包括公共必修课35学分,专业基础课14学分,专业主干课58学分,实践教学(必修)24学分(实务写作技能设2学分,未取得“实务写作技能”学分的学生,应在专业拓展课程中另修2个学分补足。

(二)选修课:至少修满32学分。

选修课包括专业选修课和公共选修课两部分。

专业选修课即专业拓展课(司法考试模块),共设置18门课程,34学分。在此专业拓展课(司法考试模块)中必须修满22学分,第一学期在法学专业的其他专业拓展课模块中已经选修课程的学分,可以冲抵此专业拓展课(司法考试模块)的相应分值的学分。

在公共选修课中选修的学分不得低于10学分。对于已经在必修课和专业选修课中学习的课程,不得在公共选修课中重复选修。

五、主干学科和主要课程 (一)主干学科 法学

(二)主要课程

1.专业基础课(必修课)

理学、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讲座、法律逻辑、宪法学、法制史,共五门,14学分。

2.专业主干课(必修课)

民法、商法、知识产权法、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合同法、婚姻家庭继承法、房地产法、环境资源法、国际法、刑法、刑事诉讼法、民


事诉讼法、经济法、国际经济法、国际私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共计16门,58学分

3.专业拓展课

司法考试模块课程组设置为:民法疑难案例分析、商法疑难案例分析、行政法疑难案例分析、刑法疑难案例分析、民事诉讼法与仲裁疑难案例分析、刑事诉讼法疑难案例分析、司法制度、担保法、侵权责任法、仲裁法、法律职业道德、司法文书、 WTO法、立法学、竞争法、证据学、保险法、申论与公文写作,共计18门,34学分。

4.实践教学

为了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实现人才培养目标,培养学生运用所学法学专业知识分析和处理问题的能力,必须加强实践教学,将实践教学环节贯穿于人才培养的全过程。实践教学包括以下环节:

1.实训环节

模拟审判和观摩审判。在学习“民事诉讼法与仲裁制度”“刑事诉讼法”和“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三门课程过程中,在教师的指导下,开展模拟审判和观摩审判,不低于9次,计34学时,2学分。

2.社会实践环节与科研训练环节 主要包括:

1“社会调查与学年论文”,开设于第6学期暑假至第7学期初,共4学分,旨在提高学生参与社会实践的能力和发现、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课程开始前由学院统一安排教师,对学生进行社会调查方法以及调查报告写作的统一辅导,学生调查结束后提交调查报告作为学年论文,教师评阅后安排课时进行点评。

2“专业实习”集中开设于第7学期,8学分,旨在训练学生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学生按学校和学院的安排在实习基地参加集中实习或分散实习,实习结束后提交实习日志(日记)实习总结(报告)和实习单位鉴定表等相关材料,实习成绩评定合格后获得学分。

3“法律文书习作”,开设于第7学期,是专业实习的延伸课程,2学分,旨在提高学生的实务写作技能。学生以专业实习的素材撰写自己参与处理的某一个典型案例的分析报告、法律文书、典型案


例资料、策划书等,提交学院验收合格后取得2学分。未取得“实务写作技能”学分的学生,应在专业拓展课程中另修2个学分补足。

4“毕业论文”开设于第7-8学期,设置6学分。按《西南政法大学本科毕业论文管理办法》规定的选题、开题、撰写、指导、评阅、答辩等程序进行。

5“科研创新”,设置2学分。根据专业性质及教学需要设置相应的社会实践教学项目,学院积极引导学生参与科研创新活动,展课题研究、学科竞赛等科研创新训练,符合条件的学生可申请创新创业学分。该学分可冲抵公共选修课就业创业能力与健康教育模块的学分。

3.第二课堂

开设“法律诊所实务教育“法律咨询”“法律宣传”等第二课堂实务教育项目,为学生提供职业技能训练,优秀学生可根据相关规定申请创新创业学分。学分设置为3学分。该学分可冲抵公共选修课就业创业能力与健康教育模块的学分。



六、课程结构、学分学时分配与教学安排(教学计划 七、课程考核

必修课为考试课程,须在学校规定时间内统一进行;选修课为考查课程,由任课教师于课程结束后两周内组织,专业拓展选修课原则上要求闭卷考试,公共选修课由任课教师自行决定考试方式。

八、教学计划表(Excel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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