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普惠介绍房产抵押贷款风险点

2022-07-15 09:42:21   第一文档网     [ 字体: ] [ 阅读: ] [ 文档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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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普惠介绍房产抵押贷款风险点

近年来银行发放的房产抵押贷款越来越多。房产抵押贷款具有抵押物易处置变现、升值潜力大、处置方式灵活等优势,综合分析风险相对较小。但是,由于房产抵押贷款涉及环节较多,专业性较强,内容较复杂,如果不注意办理中存在的风险点,也可能形成贷款风险,甚至造成贷款损失。今天,平安普惠小编就为大家总结一下房产抵押贷款时的风险点,希望对准备申请房产抵押贷款的各位有所帮助。

1、租赁权对抗的风险

按照“买卖不破租赁”的原则,如果“先租后抵”,由于租赁仍然有效,银行将无法处理抵押房产。借款人与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前,如果以明显低于市场价格的租金将房屋出租给关系人,并且要求承租人一次性付清租赁费,银行将无法获得租金收入用于还贷。

2、抵押登记权的风险

土地使用权的风险,银行办理房产抵押登记手续时,如果没有同时办理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抵押的房产将无法处置变现。登记期限的风险,银行办理房产抵押贷款时,如果将贷款的期限与抵押物登记的期限设为一致,一旦贷款到期无法收回,抵押登记也将因到期而自动失效。

3、土地性质引发的风险

我国目前的土地性质分为划拨土地和出让土地,出让土地具有使用年限,于住宅类土地的使用期限为70年,属于工业类土地的使用期限为50年。土地使用年限到期,银行将无法处置土地上的房产。

4、土地用途变更的风险

出让土地根据用途不同有很多种,其价值是完全不同的。借款人如果私自变更土地的用途,如将仓库用地变更为娱乐中心用地,根据《土地管理法》规定,国家可以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银行将无法处置抵押房产。

5、在建工程抵押的风险

建设工程价款优先权,根据《合同法》规定,在建工程承包人的优先受偿权优于抵押权的优先受偿权。税收优先权,根据《税收征收管理办法》规定,纳税人欠缴税款的行为发生在纳税人以其财产设定担保之前,税收优先于担保物权。

6、共有财产抵押的风险

根据《担保法解释》规定,共有财产进行抵押时,共有人以其共有财产设定抵押,未经其他共有人的同意,抵押无效。借款人用共有财产办理房产抵押贷款时,如果财产共有人没有签字,就会自动丧失抵押权。

在办理房产抵押贷款之前,最好先到平安普惠这样专业的公司或者找专业人




士了解一下房产抵押贷款的风险及其防范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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