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义“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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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义,文学



一、我的定义:

文学,是人在社会生产、生活中应用文字表述自我思维活动过程的文章。它反映了作者自我对客观事物的分析、理解、判断、想象以及情绪的综合思维活动过程,是作者出于赢得他人对自我主观能动的认同目的,争取群体占多数人的理解与支持,在语言逻辑和文字感性上力求首先达到与他人情绪共鸣的文章。文学,是作者个体意识形态的反映。

判断文章的文学性,首先要确定其是否是作者自我思维活动的表述。如一个单位的总结性文章、一切学科论文、一切史料记载、一切行为说明、一切法规文本以及一切抄袭他人文章内容罗列成文的文章等等,因为没有作者自我存在,都不能称其为文学;其次要确定文章是否有表述作者对客观事物的分析、理解、判断、想象以及情绪的综合思维完整性。作者可能寄于第二、第三人称,关键是有自我存在于文章的完整性。 二、《辞海》关于文学定义: 文学社会意识形态之一。中国先秦时期曾将哲学历史、文学等书面著作统称为文学现代专指用语言塑造形象以反应社会生活,表达作者思想感情的艺术,故又称“语言艺术文学是一定社会生活在人们头脑中的反映的产物。在有阶级的社会里,文学具有阶级性。中国魏晋南北朝时期,曾将文学分为韵文与散文两大类,现代通常分为诗歌、散文、小说、戏文学等四种体裁。在各种体裁中,又有多种多样的样式。参见“艺术 三、批评:

1.文学不是社会意识形态之一。文学应当是作者自我意识形态的表现。《辞海》之所以将文学定义为“社会意识形态之一”有其政治目的,期望达到与统治阶级意识形态的统一,而确定,“在有阶级的社会里,文学具有阶级性”。这一定义,是导致扼杀一切与统治阶级意识形态相抵触的个性文学存在的根本原因,是抑制一切个性文学张扬的罪魁祸首。中国历史上的“焚书坑儒”以及“文化大革命”,正是这种文学定义下的产物。

2.文学不一定有艺术性。而文学作品一定要有艺术性。因为,文学是作者自我思维活动的表述,它出于赢得他人对自我主观能动的认同目的,有自觉成为社会文化公共产品的倾向。文学转化为文学作品过程中,是一个社会公共艺术标准的判断过。在奴隶制、封建专制制度的社会里,社会公共艺术标准完全地表达了国家意志,社会公共艺术标准的判断权掌握在占少数的统治阶级手中,这种艺术判断过程完全地服从于国家意志。于是文学作者,只具有社会文化产品的属性。只有到资本主义社会,文学作品才具有商品属性。 不同的社会制度,决定着不同的社会公共艺术标准。

在以资本为社会发展最高哲学命题的资本主义社会里,文学作品是以文化商品的形式,通过市场需求运作的。资本主义制度下,文学发展,不受其制度本身的制约,因此,是空前的。在资本主义社会里,尽管文学个性化得到空前的张扬,但是,由于社会公共艺术标准必然受到资本利益最大化的制约,以至文学转化为文学作品,在资本主义社会公共艺术标准判断下,必然要服从于资本最大化的意志。于是,众多商业炒作性文学作品应运而生,它反过来,响着人们对文学艺术价值的判断。

在“以人为本”的社会发展最高哲学命题下的社会主义社会里,基于文学发展不受其制度本身的制约为前提,如何克服资本对文学转化为文学作品过程中的作用,在社会公共艺术标准判断上发挥政府这只“无形之手”,是摆在我们面前的重大社会学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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