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支付、报销及现金管理制度

2023-01-23 01:40:12   第一文档网     [ 字体: ] [ 阅读: ] [ 文档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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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及现金管理制度

为加强财务管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财务制度,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财务管理工作必须在加强宏观控制和微观搞活的基础上,严格执行财经纪律,以提高经济效益,壮大企业经济实力为宗旨。财务管理工作要贯彻“勤俭办企业”的方针,勤俭节约,精打细算,在企业经营中制止铺张浪费和一切不必要的开支,降低消耗,增加积累。公司及全资下属公司、企业(含51%股权的全资、内联企业)的财务工作,都必须执行本制度。其他中外合资合作及内联企业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一条 财务部要加强对资产、资金、现金及费用开支的管理,防止损失,杜绝浪费,良好运用,提高效益。

第二条 银行帐户必须遵守银行的规定开设和使用。银行帐户只供本单位经营业务收支结算使用,严禁出借帐户供外单位或个人使用,严禁为外单位或个人代收代支、转帐套现。 第三条 银行帐户的帐号必须保密,非因业务需要不准外泄

第四条 银行帐户印鉴的使用实行3章分管并用制。即:财务章由出纳保管,财务经理私章由本人各自保管,企业公章由总经理保管,不准由1人统一保管使用。印鉴保管人临时出差时由其委托他人代管。

第五条 银行帐户往来应逐笔登记入帐,不准多笔汇总记帐,也不准以收顶支记帐。单位应按月与银行对帐单核对,编制银行存款调节表,未达收支,应作出调节表逐笔调节平衡。

第六条 财会人员办理信汇、电汇、票汇(含自带票汇)、转帐支付等付出款项,一律凭付款审批单办理。付款审批单应附入付款凭证记帐备查。

付款审批单由项目经办人负责办理报批。会款审批权限如下: 事项

部门正\副经理+财务部经理

总会计师 10-30 (含30万)

总会+主管副总或总助

总经理

董事长

预付款、定金 10万以下

(含10万) 贸易货款 自带汇票 购置、维修固定资产

100万以下(含100万) 10万以下 (含10万) 3万元以下 (含3万) 5万美元以下 (含5万)

30-50 50-100 100万以上 (含50万) (含100万)

100-200200-300300-500500万以上

(含200万) (含300万) (含500万) 10-50 (含50万) 3-10

(含10万) 5-10万美元 (含10万)

50-100(含100万)

100-200200万以上 (含200万)

10-50 50-100 100万以上

(含50万) (含100万) 10-20万美元 20-50 50万以上 (20) (含100万)

同一项目(含同一笔贸易)应按合计总额报批,不准为逃避审批而分列报批、支付。

报上级审批的项目,上报单位应先提出初审意见;由总经理、董事长审批的,先报总会计师审查。

对违反上述规定的付款,财务人员有权且必须拒绝支付,并及时向上级请求处理。 第七条 根据已获批准签订的合同付款的,应严格按合同规定的期限付出,不得早付或迟付,也不准改变支付方式和用途,非经收款单位书面正式委托,也不准改变收款单位(人)


凡委托其他单位(人)代付款的,一律上报总经理批准。

第八条 各单位应建立资金回笼情况的跟踪制度。凡付出款(物)5万元以上的,各单位财务必须逐项跟踪资金回笼情况,并按月汇总后上报财务部、总会计师和总经理。对到期的应收资金,各单位应督促经办人员及时催收;发现问题的,应及时上报请示处理。

第九条 各单位库存现金不得超过5000元,超过部分当天下午存入银行。禁止坐支营来收入现金。

第十条 一切现金往来,必须收付有凭据,严禁口说为凭。

第十一条 严禁代外单位或私人转帐套现和大额度(5000元以上)支付往来或贸易现金。严禁各单位私设小金库。

第十二条 严禁将公款存入私人帐户,违者按贪污论处。

第十三条 现金日记帐必须用固定一本帐,严禁使用两本帐或帐外有帐。 第十四条 各单位会计每月终要会同出纳员盘点现金库存一次,保证钞帐相符。盘点表应随同会计报表一起上报。

第十五条 领用空白支票,必须注明限额、日期、用途及使用期限,并视金额大小按第规定报批。所有空白支票及作废支票均必须存放保险柜内。严禁空白支票在使用前先盖上印章。

第十六条 正常的办公费用开支,必须有正式发票,印章齐全,经手人验收人签字,经部门经理或其授权人批准后方能报销付款。

第十七条 商品运杂费、保管费、包装费、介绍费、手续费等,必须注明商品批次及购销发票号码,经经理批准后才能报销。其中对介绍费和手续费,经办人还须另附合同书和说明报批:2000元以下的由下属公司、企业经理审批,2000元至1万元的由总会计师审批,1万元以上的由总经理审批。

第十八条 业务费实行包干制,按实现利润的比例提取,由经理掌握使用。提取的比例由总经理确定。提取后应专款专用,不得私分、贪污。

公司本部门业务费,由各部门经理审核,1000元以下报总会计师审批报销,1000元以上的由总会计师签署后报总经理审批报销。 公司本部员工的差旅费,由各部门经理审核,2000元以下的由总会计师审批报销,2000元以上的由总会计师签署后报总经理审批报销。

第十九条 探亲旅费、医疗费等按国家的规定报销。

第二十条 非生产性的特殊开支,如赞助金、会费等在福利基金列支,2000元以下由下属公司、企业经理审批,2000元以上至5000元的由总会计师审批,5000元以上由总经理审批。

第二十一条 各单位购置固定资产(包括维修、租用),必须先立项、作出预算,报经批准后才能购置。其中,属专控商品的,还必须报经专控部门批准后才能购置;非专控商品,按规定的审批权限经批准后才能购置。 第二十二条 各单位对中、长期投资要选好投资项目,节约投资费用,缩短投资回收期,提高投资效益。各单位财务必须对投资的可行性报告提出评估意见,并加强对投入产出资金的管理。任何投资,均须按规定审批权限规定经批准后才能投入。 第二十三条 各单位所创的外汇限于进出中贸易使用。其他外汇买卖的价格由总会计师根据市场情况审定一个最低、最高价,所进行的外汇买卖均不得低于审定的最低价、最高价。 第二十四条 下属公司、企业生产经营所需资金原则上自行解决。其贷款需公司担保的可报财务部审查。金额100万元以下的(含100万元)由总会计师审批,100万元以上至500万元的由总经理审批,500万元以上的由董事长审批。

下属公司、企业如资金周转困难需向公司临时借调的,应先报财务部签署意见后,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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