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总会计师协会关于印发《中国总会计师协会分会财务管理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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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总会计师协会关于印发《中国总会计师协会分会财务管

理办法》的通知

【法规类别】财务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中总协[2016]28 【发布部门】中国总会计师协会 【发布日期】2016.11.14 【实施日期】2016.11.14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行业规定

中国总会计师协会关于印发《中国总会计师协会分会财务管理办法》的通知

(中总协〔201628号)



各分会、南京代表处:

《中国总会计师协会分会财务管理办法》已经中总协2016年度第二次常务理事会议审议通过。根据常务理事会提出的意见、建议,针对个别处又进行了认真修改。 现将分会财务管理办法印发给各分会、代表处,请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中国总会计师协会分会财务管理办法》

O一六年十一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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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中国总会计师协会分会财务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中国总会计师协会(以下称中总协)各分会的财务管理,规范其经济行为,保证分会各项工作正常开展和可持续发展,根据《民政部 财政部 人民银行关于加强社会团体分支(代表)机构财务管理的通知》(民发[2014]259号,下称《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及中总协内部规章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分会是指中总协所属各分会及代表处。分会及代表处不具有法人资格,应遵守中总协《章程》,在中总协授权范围内发展会员和开展相关活动。分会对外签订经济合同,须由中总协统一签署或书面授权,财务由中总协统一管理。

第三条 分会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认真执行有关财务、会计制度,遵守财经纪律,自觉接受审计、税务等机关的监督检查。

第四条 中总协对分会的财务管理任务是:

(一)指导分会依法、合理地筹集、管理和使用资金,勤俭办会,厉行节约。 (二)建立和完善财务管理程序,加强会计监督,对违法违规行为及时予以制止和纠正。 2 / 3










(三)为分会进行内部独立核算,及时、准确、完善地记账、报账、结账,每年财务决

算后及时向分会通报财务收支执行情况。

(四)维护分会财产物资的完善和安全,充分发挥财产物资的使用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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