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专业大学排名】法学专业实习工作总结

2022-12-16 03:04:34   第一文档网     [ 字体: ] [ 阅读: ] [ 文档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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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专业大学排名】法学专业实习工作总结

首先我想向所有为我的实习提供帮助和指导的四平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工作人员和我的指导老师致谢感谢你们为我的顺利实习所作的帮助和努力我的实习是由南开大学法律系和四平市中院共同安排的通过实习我在我的第二专业法学领域获得了实际的工作经验巩固并检验了自己两年本科学习的知识水平

实习期间我了解并参与了大量民事诉讼的庭审过程在一些案件的审理中还担任了书记员的工作并且对部分参与案件提出了自己的想法在此期间我进一步学习了民法及民事诉讼法对程序问题有了更深的理解将理论与实践有机结合起来我的工作得到了实习单位充分的肯定和较好的评价

实习期间我主要对关于郭继魁与四平市中兴经贸有限公司平市中兴建筑公司四平市中兴房地产开发公司及尹杰买卖纠纷一案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参加了案件审理的全过程并被特许参加合议庭评议

案件具体情况如下

案件的由来和审理经过郭继魁与中兴经贸有限公司中兴建筑公司中兴房地产开发公司及尹杰买卖纠纷一案由四平市铁西区人民法院2021429日作出(2003)四西民二初字第349号民事判决宣判后郭继魁不服提出上诉四平市中院于202174日立案并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上诉人郭继魁委托代理人盖如涛被上诉人四平市中兴经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经贸公司)委托代理人胡振儒被上诉人四平市中兴建筑公司(以下简称建筑公司)委托代理人苏军被上诉人四平市中兴房地产开发公司(下简称开发公司)委托代理人付佳宾被上诉人尹杰委托代理人窦树法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情况上诉人(原审原告)郭继魁委


托代理人盖如涛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中兴经贸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刘连贵委托代理人胡振儒被上诉人(原审被告)中兴建筑公司法定代表人刘连贵委托代理人苏军被上诉人(原审被告)中兴房地产开发公司法定代表人吴孝贵委托代理人付佳宾被上诉人(原审第三人)尹杰委托代理人窦树法

原判要点和上诉的主要内容原告郭继魁诉称199967日原告与被告四平市中兴建筑公司签订商品房出售将中兴二期工-2/0A-B轴约86平方米商网出售给原告原告按合同约定交房款30万元后又于1999926930日分两笔交增面积款13万元但被告四平市中兴经贸有限公司至今未履行合同交付房屋此房于20215月被被告四平市中兴房地产开发公司卖给第三人尹杰是重复买卖这种行为是无效的

现原告诉至法院要求被告四平市中兴经贸有限公司履行合同交付房屋并承担诉讼费被告四平市中兴经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经贸公司)辩称原告所述无异议被告四平市中兴建筑公司与原告所签的合同是受经贸公司的委托是合法有效的原告是初始买受交付了全部房款应予以保护

第三人与四平市中兴房地产开发公司所签购房合同是重复买卖行为开发公司发现重复出售后已通知第三人解除合同且第三人的房款未全部支付现金是用一辆车折抵了20万元房款是无效合同经贸公司可以按照规定赔偿第三人损失被告四平市中兴建筑公司(以下简称建筑公司)辩称被告建筑公司与原告签订的购房合同合法有效原告已按合同约定交纳了全部房款第三人与四平市中兴房地产开发公司签订了购房合同属于重复买卖是无效合同不应支持

被告四平市中兴房地产开发公司(以下简称开发公司)在法定期限内未做答辩第三人尹杰诉称第三人于202146日与被告开发公司签订商品房销售合同是合法有效的且被告经贸公司已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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