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传媒的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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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众传媒的案例



20033月,孙志刚事件(27岁的中国公 民孙志刚在广州的大街上行走时,被当作 盲流收容,两天后蹊跷的死于收容所)发 生后,社会各界对此反应强烈。425 《南方都市报》首先克服了重重阻力将此 案曝光。顿时一石激起千层浪,报纸、电 视、广播、网络等所有的媒体都把自己的 注意力集中到这件事的处理上,在社会舆 论的强大压力下,事件得到了圆满的解 决,国家有关部门也迅速废除了实行了 十年的收容制度,这个事件可以说是我国 媒体参与公共政策的成功实例。

在不到两个月的时间内,正是由于媒体向政 府施加了强大的压力,争取到公众的舆论支 持,政府才会如此重视此案:全部18名涉案 者被抓获归案,其中1人被判处死刑,1人死 缓,1人无期,其他的15人也得到了应有的 惩罚。实施多年的收容制度也被中止,并出 台了新的法规:618日,中国各大媒体同 时发布温家宝主持国务院会议废除收容遣 送办法的消息;622日,发布《城市生活 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 )》,在81日启用新办法的同时废止旧 办法。

在新办法的18条中,政府尽量与国际通行 的救助原则接轨,以替代收容遣 被救助者自愿代替了强制收容 遣送府财政代替被收容者的自 我赎身,以民政部负责救助代替公安 局执行收容遣送,鼓励社会组织和个人的 自愿救助,为民间慈善事业的合法化开了 绿灯。本来,社会有关人士对废除收容遣 送制的估计,大都倾向于明年两会之前, 很少有人预测到会如此之快就做出了中止 旧法而出台新法的决定。然而政府却如此 果断的施行,不能不说大众媒体在参与公 共政策制定中所发挥的巨大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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