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法学类和法学门类的区别

2023-02-12 17:28:11   第一文档网     [ 字体: ] [ 阅读: ] [ 文档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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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法学类和法学门类的区别

法学类与法学门类是指在公务员考试中考查的两种不同范畴,两者存在着明显的区别。公务员考试中,法学类指的是探究与掌握法律理论,法律概念、法律原理、法律依据及其相关知识的考试科目,而法学门类则指的是掌握法律实务及其相关知识的考试科目,是指对各类法律制度的实务性考查。

从考查的内容来看,法学类主要涉及法律哲学、法理论、法律文书和法律史等;而法学门类则涉及公务员实际工作中实际遇到的法律问题。从具体考查来看,法学类一般包括普通法、民法、刑法、行政法学、经济法学、国际法学等,而法学门类一般包括民事诉讼法学、遗嘱继承法、社会保险法、证券法学等。

公务员考试的定位来看,法学类主要考查考生的法学理论素养,即考查公务员对法律理论规范及其逻辑解释的精确把握;而法学门类则强调考生掌握法律实务,即审视某一具体诉讼案件时,如何运用法律,如何应用法律规定,如何解决法律难题等。 另外,从考查方式上看,法学类主要考查考生的理论知识,一般考查形式有辨析题、概括题、说明题、分析题等;而法学门类考查的是考生实际应用的能力,考查形式以案例分析、案情推理题、模拟应考题等为主。

总之,公务员法学类和法学门类在考查内容、考查方向、考查方式等方面存在着明显的差异,考生在复习备考时要有针对性,力求理解把握每一种考查的特点,以便取得较好的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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