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大学研究生课程选课及其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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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大学研究生课程选课及其管理办法





第一章

第一条 研究生课程及其教学组织实行校、院(系、所)二级管理,研究生院除负责课程总体安排以外,主要负责公共课教学组织与管理,专业课主要由开课的院(系、所)负责组织安排。



第二条 我校研究生课程分为博士研究生课程和硕士研究生课程,课程编号第一个字母分别以BS表示。



第三条 根据本学科、专业的培养方案,新生在导师的指导下制定培养计划,并在网上慎重提交经导师同意的培养计划。研究生每学期要进行网上选课(除按规定批准免修的课程),所选课程应在当年开课目录范围内且须与本人提交的培养计划一致。若所选课程不在培养计划内,即培养计划需要变更,必须到研究生院填写“研究生培养计划变更申请表”,经导师签字(盖章)同意,交研究生院备案后才能更改。



第四条 研究生所选课程经过学习并考试(考查)及格者,方能取得该课程的学分。对未在网上提交培养计划和进行网上选课的研究生,任课教师不得自行同意其参加考试,所取得的考试(考查)成绩也不予认可。



第二章 排课管理

第五条 每学期结束前两周,研究生院根据下一学年开课目录上网排下一学期公共课,各院(系、所)研究生教务员上网排专业课,所排课程必须确定任课教师、上课时间、上课地点。



第六条 每学期结束前一周,研究生院在网上公布《研究生课程开课目录》、《公共课课程表》、各院(系、所)专业课课程表以及任课教师课程表。



第七条 每学期研究生所选课程要达到一定的人数才能开课,硕士生选课人数在5人以下,博士生选课人数在3人以下的课程要经研究生院审核批准后方能开课。



第三章 选课管理

第八条 博士生原则上应在第一学年内完成课程学习计划修满学分。硕士研究生应在第一学年内完成学位课程学习计划,在一年半内完成全部课程学习计划(医学硕士研究生在两年内完成全部课程学习计划)



第九条 新生第一学期须在网上提交培养计划并打印一式三份,经导师签字同意后交导


师、院(系、所)研究生教务员各一份,另一份务必自留,待毕业时装入本人档案材料袋;每学期须在网上提交选课单并打印一式两份,交导师签字同意后,一份交院(系、所)研究生教务员备案,另一份务必自留(注:打印出的培养计划和每学期的选课单都须经导师签字后才能生效)



第十条 每学期研究生网上选课的具体时间安排,研究生院将在网页上及时公布。研究生网上选课步骤:①进入东南大学主页(www.seu.edu.cn) →②人才培养→③研究生院→④学生服务系统→⑤个人信息(网上注册)→⑥(新生)提交培养计划→⑦课程信息→⑧学生网上选课→⑨选课结果查询→⑩课表查询。



第十一条 研究生经导师同意后在网上选定的课程,原则上不得无故变动。个别因课程停开、上课时间变更等原因造成其选课冲突需要改选、退选或补选课程者,应在开学后二周内提出书面申请,并经导师签字同意后到研究生院办理,超过规定时间则不再办理。领取的课程用计算机机时票,退选时必须交回任课教师,不退回者不作退选论。所选课程如果放弃或不参加考试则按照《东南大学研究生成绩考核办法》有关规定按“零分”记入成绩档案。未网上选课而参加考试者所得成绩无效,不予登记。



第十二条 研究生原则上应在本校选修课程,少数课程必须到校外选修者,应经导师及(系、所)负责人同意,并报研究生院审批。考试合格后,根据开课院校主管部门出具的成绩单和原始试卷,本校可承认其学分,上述手续不完备者,不能取得相应的学分。经研究生院批准的校际互选课程为正常选课,不属于旁听课程。



第十三条 博士生经导师同意可选修硕士生课程(不超过两门)选修跨一级学科的硕士生课程计一半学分,选修本专业硕士生课程不计学分。



第十四条 硕士生需要选修本科生课程,书面申请经导师同意后报研究生院审核备案,经教务处批准后可以在网上选课。所选课程若为我校本专业本科生应学课程属补修则不计学分,否则计一半学分。



第十五条 本科生选修研究生课程和非学历研究生选修学历研究生课程参见《东南大学研究生课程旁听及其管理办法》。



第十六条 每学期任课教师凭网上选课名单登记考试成绩,并在考试结束后十天内将成绩单和考试(考查)卷交本院(系、)研究生教务员,由开课院(系、)研究生教务员将成绩单原件转交研究生院存档。



第十七条 各院(系、所)若制定研究生课程选课管理实施细则,需要报研究生院批准后执行。



第十八条 本办法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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