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笛卡尔思想的浅析与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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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笛卡尔思想的浅析与思考

作者:刘天宇

来源:《现代营销·理论》2017年第12

要:笛卡尔是17世纪欧洲哲学界和科学界最有影响力的巨匠之一,他开启了近代西方哲学的认识论,并且提出了典型的身心二元论,开拓了欧洲理性主义哲学。不仅是在哲学上,他在数学物理以及宗教研究中也取得了很大的成就,被誉为近代科学的始祖。而他所取得的荣誉,并不仅仅流于表面。他的思想内涵丰富,体现了他对真理与知识的不断追求,对物质世界与精神世界的无限探索以及孜孜不倦的精神。 关键词:笛卡尔 哲学 逻辑 法律

首先,笛卡尔最为人所知的,莫过于我思故我在这句话。从字面上看,这句话可以理解为我思考,所以我存在,即自己的思考是自己存在的基础。单单看字面意思,不免简单把笛卡尔的哲学思想归类于主观唯心主义。但经过深层次的学习后,我们可以了解到,这句话是笛卡尔在他的著作《谈谈方法》第四部分提到的,其旧译为我想,所以我是。结合笛卡尔的研究方法,这句话更为权威的解释是我无法否认自己的存在,因为当我在否定和怀疑时,我就已经存在,而这个,只是一个思考者,即非肉体上的我,而是精神上的我。可以说,这句名言贯穿了笛卡尔整个哲学理论体系。为方法,体现了笛卡尔怀疑的方法论原理,为结果,体现了笛卡尔认识论成果。而这些哲学理论成果与思维方法对我们研究法学问题也有极大的帮助。

笛卡尔认为,应用是哲学的主要功能。而应用的前提,则是依靠确实可靠的知识。如何取得确实可靠的知识则又依赖于明晰可靠、具有普遍性的方法。因此,我们分析笛卡尔思想的第二点,便是他的方法论原则。据此,他提出了四项基本原则,一是小心避免轻率的判断和先入之见,不放任何一点别的使我怀疑的东西在我的判断里;二是把审查的每一个难题按照可能及必要的程度分为若干部分,以便妥善解决;三是设定一个次序,从最简单的对象开始一点一点逐步上升,直到认识到最复杂的对象;四是尽量全面的考察和普遍的复查,做到确信无疑。这四个原则无一不体现笛卡尔的严谨的学术研究方法,而这四个原则也对我们从事法律研究工作有着重要的指导意义。法律是维护一個国家公正与平等的制度基础,不仅对国家的稳定与统治起着重要的作用,更是限制了国家的权力而保护了公民的权利。法律工作者则在法律应用的过程中发挥着重要的、不可或缺的作用。由于学科专业性质,能否实现法律应用的公平,其中占有极大比例的原因就是法律工作者能否用带有法律思想及人情思想相结合的方法处理问题。这四个原则就为法律工作者从事工作提出了一定的底线。要想妥当的处理法律案件,就要从事实出发,避免主观臆断,做到全面和普遍,避免片面和狭隘。而做到这四点,就能尽量接近案件事实,为解决法律难题提供必要的保障和基础了。

笛卡尔另一重要的哲学理论就是二元论的世界观。如何理解这个二元论呢?简而言之,二元就是指心灵和物质。这一点我们可以从我思故我在中得到一些启发。前文也提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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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不是指人的身体,而是指精神,即是指心灵。而他对思想的认定也很宽泛,包括怀疑、领会、肯定、愿意、感觉等,甚至还包括判断和信仰。由我思故我在笛卡尔又推断出了上帝的存在,因为每个人需要进行思考,就说明每个人都是不完美的精神实体,而这个上帝,就是放在我的心灵之外的完满观念。在一定程度上,我认为这其实就代表着真理。笛卡尔又从上帝的存在推论出了第三条结论,物质存在。这也说明,笛卡尔是从本体向外扩展进行对世界的认识,而这三点也有着其特定的不同的联系,这也是笛卡尔将这三个实体联系起来的基础和桥梁。据此,就完成了笛卡尔对于身心二元论的三个主体的推断和论述。但为何不是三元而为二元呢?因为他认为上帝的圆满性保证了物质世界的真实性,所以究其根本,心灵、上帝、物质这三点中,上帝既是弥补心灵不圆满的实体,也是保证物质实在的主体,是连接精神世界与物质世界的桥梁和纽带。因此这二元,其实只包括心灵和物质,上帝是赋于这两点之中的。这一点对法律工作也有一点小小的启发。在面对一个案件时,需要法律工作者进行思考,而这种思考是无法做到百分之百完满的,但我们应该尽量的去完善我们的思考,使之尽可能的接近于真理,从而促进物质世界也就是我们现实社会的发展。

唯理主义的认识论也是笛卡尔提出并发展的一个哲学理论。在这个理论体系中,笛卡尔重点强调了两种人的观念的来源,一是与生俱来的天赋观念,二是外物刺激人的感官而成的感觉观念。在此,他贬低和否认感性认识在认识中的作用,片面强调理性。这一点在我们现在看来或许有些偏激,但是这一点对于确立是思考的主体,强调人的智慧有着重要的作用。但我认为,在法律工作者从事法律工作时,不应该仅仅用自己的理性来看待整件事,更应该结合自己的感性。只有这样才能更好的创建出一个更有人情味的法律秩序,每个人才能在一个既充满公正法治又拥有人情冷暖的社会中,实现自己的价值,享受自己的生命。

基于这些理论,我们不难得出结论,每一个学科的存在都不是孤立的,其必然与其他学科发生联系。就像笛卡尔受哲学思想的启发,在物理学数学方面都取得了巨大的成就。哲学为研究世界的基础学科之一,对很多学科都发挥着重要的指导作用。尤其是同属于社科人文类学科,哲学的世界观、方法论等对于政治制度及法律制度的建设更发挥着不可或缺的作用。但前提是,需要适当的世界观、方法论的指导,若哲学理论与社会现实发生冲突,可能会导致社会建设的退步。

综上所述,笛卡尔的思想即使历经几百年,仍在今天煜煜生辉。而我们也应在前人的智慧中寻找闪光点,真正促进制度的完善、社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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