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文档网# 导语】以下是®第一文档网的小编为您整理的《职工走访慰问管理制度1》,欢迎阅读!
职工走访慰问管理制度1 *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 走访、慰问职工实施办法 一、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党和国家以人为本的宗旨,切实关爱职工、传递组织温暖,进一步规范公司走访、慰问工作,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及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走访、慰问工作由职工所在单位工会或分会牵头组织、实施。 二、慰问对象、范围及责任主体 第三条 走访、慰问的对象及事由。 1、因工伤住院治疗的职工,由所属厂矿工会(公司二级工会组织,下同)、分会共同走访、慰问; 2、因疾病、意外伤害等住院治疗的职工,由所属分会走访、慰问; 3、因生育(计划内)住院的女职工,由所属单位女工委员会组织走访、慰问; 4、职工逝世的,由所属厂矿工会、分会共同走访、慰问; 5、职工直系亲属逝世,由所属分会走访、慰问; 6、其他情形需走访、慰问的职工或职工直系亲属,由所属厂矿工会或分会走访、慰问。 第四条 本办法中“职工直系亲属”限指职工配偶、父母、子女。 四、慰问标准。 第五条 慰问因伤病、生育等住院的职工,标准为: 1、厂矿工会走访、慰问的,金额为200元以内; 2、分会走访、慰问的,金额为150元以内。 第六条 职工逝世,厂矿工会、分会可分别发放慰问金额200元,购买不超过60元的慰问品(花圈、鞭炮等),两级慰问总额控制为520元以内。 第七条 职工直系亲属逝世,分会可发放慰问金额200元,购买不超过60元的慰问品(花圈、鞭炮等),总额控制为260元以内。 第八条 因其他情形走访、慰问的,标准一般不超过200元。 第九条 以上走访、慰问工作,限指衡阳地区以内。慰问对象不在衡阳地区内的,除因工受伤外,一般不派人慰问,但可视情况发放同等标准的慰问金。 五、走访、慰问经费来源及使用 第十条 集团公司工会按公司统一标准,定期向各基层工会账户拨付专项慰问金,由各基层工会统筹使用、专款专用,专项慰问金不足部分由福利费补足。走访、慰问工作必要的旅差费等由各单位厂矿长基金承担,不得在专项费用中列支。 第十一条 厂矿工会、分会走访、慰问开支严格按申报、经办人开支、工会主席审核、工会财务列账等程序进行,各单位工会严格按照工会经费使用审核管理制度办理。 六、监督管理 第十二条 厂矿工会、基层分会应将走访、慰问职工及开支情况在本单位范围内定期公布,接受职工群众监督。 第十三条 集团公司工会每年组织对基层工会走访、慰问工作、经费使用及公开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七、附则。 第十四条 对同一职工因相同事由的走访、慰问,一年内(自然年度)不超过1次。 第十五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在册职工。公司离退休职工走访、慰问工作按离退部相关制度执行。 第十六条 本办法解释权归*有色金属集团公司工会。 第十七条 本办法自即日起执行,原水工发([2021])8号)文件相关条款废止。 感谢您的阅读,祝您生活愉快。 本文来源:https://www.dywdw.cn/b56084b5ab8271fe910ef12d2af90242a995ab1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