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月诗派与新月派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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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月诗派与新月派的区别

新月诗派:新月社成立于1923年,是五四后的一个重要的文化团体,主要成员包括胡适、梁实秋。因为它拥有闻一多、徐志摩等一大批有才华、有成就的诗人,又以提倡格律诗而独树一帜,形成了现代诗史上一个重要的诗歌流派,人称“新月诗派”或“格律诗派”

起初,他们多在《晨报》副刊和《现代评论》上发表作品,19264月《晨报》副刊《诗镌》专栏的开辟,可以看作该诗派的正式形成,而1931年《新月诗选》(陈梦家编选)的出版,则可以看作该诗派的一个总结,也标志着该诗派的结束。为新月社诗歌理论作出了最重要贡献的是闻一多。他曾系统地提出了新格律诗的理论,认为诗是“做”出来的,主张戴着格律的脚镣跳舞,并提出了著名的“三美”主张,即“音乐的美”(音节)、“绘画的美”(词藻)、“建筑的美”(节的匀称和句的均齐)[1]

新月派:现代新诗史上一个重要的诗歌流派,该诗派大体上以1927年为界分为前后两个时期。前期自1926年春始,以北京的《晨报副刊·诗镌》为阵地,主要成员有闻一多、徐志摩、朱湘、饶孟侃、孙大雨、刘梦苇等。他们不满于"五四"以后"自由诗人"忽视诗艺的作风,提倡新格律诗,主张"理性节制情感",反对滥情主义和诗的散文化倾向,从理论到实践上对新诗的格律化进行了认真的探索。闻一多在《诗的格律》中提出了著名的"三美"主张,即"音乐美、绘画美、建筑美"。因此又被称为"新格律诗派"

新月派纠正了早期新诗创作过于散文化弱点,也使新诗进入了自觉创造的时期。1927年春,胡适、徐志摩、闻一多、梁实秋等人创办新月书店,次年又创办《新月》月刊,"新月派"的主要活动转移到上海,这是后期新月派。它以《新月》月刊和1930年创刊的《诗刊》季刊为主要阵地,新加入成员有陈梦家、方玮德、卞之琳等。后期新月派提出了"健康""尊严"的原则,坚持的仍是超功利的、自我表现的、贵族化的"纯诗"的立场,讲求"本质的醇正、技巧的周密和格律的谨严",但诗的艺术表现、抒情方式与现代派趋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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