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市物价局、北海市财政局、北海市教育局关于调整我市公办幼儿园收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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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市物价局、北海市财政局、北海市教育局关于调

整我市公办幼儿园收费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北海市物价局,北海市教育 【公布日期】2002.08.20 【字 号】

【施行日期】2002.09.0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财政综合规定 正文

北海市物价局、北海市财政局、北海市教育局关于调整我市

公办幼儿园收费的通知

为了促进我市幼教工作的发展,维持公办幼儿园正常教学秩序,根据自治区有关规定,平衡衔接区内同类收费标准,经研究,决定适当调整我市公办幼儿园收费,现将调整后的收费及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幼儿园的收费项目统一规定为保育费、教育费、补偿费和代收费。具体各项收费详见《北海市市直公办幼儿园收费项目标准表》。

二、幼儿园的收费属事业性收费。收费标准调整后各幼儿园必须到市物价局申请办理《收费许可证》变更手续,并发市物价局规定做好收费公示工作。收费时使用自治区财政厅负责制的事业性收费专用票据,收费收入按预算外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上缴同级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三、除本通知规定的收费项目、标准外,各幼儿园不得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

四、本通知从2002年秋季学期起执行,以前文件心与本通知规定不符的,一


律以本通知为准。

附件:《北海市市直公办幼儿园收费项目标准表》

OO二年八月二十日

附件:

北海市市直公办幼儿园收费项目标准表 单位:元/生·期

(收费项目 收费标准 收费单位) 保育费教育费代收费补偿费

北海市机关幼儿园 70 40 25 100 新生加收一次性用品费

100/

北海市第一幼儿园 60 40 25 90 同上

北海市第二幼儿园 60 40 25 70 同上


本文来源:https://www.dywdw.cn/be75205f986648d7c1c708a1284ac850ad0204b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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