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盲”与“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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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盲”与“丑书”

“美盲”与“丑书”

作者:暂无

来源:《艺术品鉴》 2017年第11



@高非

生活中有些容貌姣好、妆容精致的佳丽,只一开口,其内心的浅薄暴露无遗,往往令人生厌。而对于像汪曾祺、季羡林、启功这样的“糟老头子”,你却想听听他们唠嗑,哪怕聊聊家常。我们都喜欢有美好外表的事物,但内涵的魅力更重要,看字也是如此。石开先生曾经说过,书法是人的心电图。一下笔,所有的真实都会暴露出来,无法遮掩,所谓书如其人。

纵观书法史,王羲之的字虎卧龙跳、英姿勃发;赵孟頰的字像翩翩美少年,风流洒落;董其昌的字婉转流动,如美人婵娟。毫无疑问,这些字都是既美又有内涵的。但还有很多书法大家,在当时并不被人理解,甚至讥为“丑书”。如颜真卿的字,米芾就很不喜欢,说他像个叉手叉脚的乡下老农。黄庭坚、苏东坡曾互相取笑对方的字如死蛇挂树、石压蛤蟆。可见即便是在古人那里,也没有绝对的美与丑。到了近代,康有为的字被骂为烂草绳、徐生翁的字被比作干柴堆、谢无量的字被视为孩儿书。究其原因,每个时代的艺术大家,总是分为传承经典和吐纳创造两种类型,前者因为承袭了大家的审美共识很容易获得承认,后者往往是上个时代传统审美精神的叛离者,难免会被时人误解。拿西方绘画来说,印象派是对古典主义的反叛,全新的面目被当时很多人认为足“丑画”,后来的野兽派、立体主义、达达主义、表现主义……更是不断翻新“丑画”的底线。在民国时就有很多反对黄宾虹、齐白石的声音,齐白石常常说画画是“寂寞之道”,黄宾虹身后数十年仍知音稀少,高处不胜寒。现代以来,由于书法实用性的大大弱化,印刷体的广泛应用和字体的标准化对全社会产生了深刻影响,导致大众审美的标准以光滑、工整、精致、流美为上。普通人对一幅书法的最高褒扬,莫过于说“这字和印出来的一样”。在这种语境下,一部分有想法的书法家开始表达张扬个性、强调笔墨趣味的书法理念,在创作时借鉴了西方的形式构成,格式塔心理学等美学成果。所谓的“审丑”,其实不过是对流美,媚俗的老干部书法、少年宫书法、地摊表演书法的艺术回应。 传统儒家的价值观里强调温柔敦厚,对应在书法审美中,套用《书谱》的话讲就是不激不厉风规自远。这样的审美,长期以来是和中国社会的现实相适应的。随着时间的推移,在理学思想的笼罩下,书法作为科考取士的必要技能,逐渐走向禁锢思想、千篇一律的馆阁体,这些都与艺术背道而驰,让一些有识之士提出了与之针锋相对的艺术主张。苏东坡所谓“璧美何妨椭”,黄庭坚说“凡书要拙多于巧”。陈师道《后山诗话》提到,“詩文宁拙毋巧,宁朴不华,宁粗不陋,宁僻毋俗”,后来被傅山引入书法美学观,有了“四宁四勿”。用黄宾虹的话讲,就是更强调内美。庄子的《德充符》更是将这种主张推向极致,“兀者”(断足)王骀、申屠嘉、叔山无趾、 “恶人”哀骀它,以及丑到极致的閨跛支离无脹(跛脚、佝偻、无唇)、瓮大瘿(脖子上长大瘤),无不是“才全而德不形”的异人。申屠嘉说: “今子与我游于形骸之内,而子索我于形骸之外,不亦过乎?”算是对那种虚伪的外在美的极致讽刺。丑的重要特质就是不和谐,这艺术由于自身局限而产生的,是对和谐的拯救,从而升华艺术哲学家阿多诺在《美学理论》中写道: “原始崇拜对象的面具与画脸所体现出来的古代丑,只对恐怖的实体性模仿,一般散布在忏悔的形式之中。随着神秘的恐怖性逐渐淡化与主观性相应增强,古代艺术中丑的特征变为禁忌的目标(尽管这些特征原本作为强化禁忌的载体)。继主体及其自由感形成之后和解放的思想随之诞生,丑也随之展露出自己。”丑,随着人类意识的成长和解放,已经被纳入了审美范畴,有人甚至说丑比美更深刻。

可为什么在当代,反丑书者甚众,甚嚣尘上?我想主要有两个原因,一是因为视野狭窄,缺乏审美基础。大众将所有偏离标准的书法都视之为丑。但恰恰相反,很多所谓的“丑书家”都比一般书法家更加深入传统,广泛借鉴了甲骨、金文、汉简、敦煌遗书、造像摩崖……这些并不一定被所有人熟知的风格,便视为惊世骇俗。而所谓正统的经典书风,其实也是民国以来


沈尹默任政体系在当代的流变,极少有人能真的直接晋唐。二是将丑书和俗书混淆。现代以来,很多书法爱好者以书法自娱自乐,由于文化的断层,他们普遍缺乏系统性的临摹,更多的是用毛笔写硬笔字,这是地地道道的俗书。这些人不少是体制内的权贵和社会名流,拥有一定的话语权。而书法自古以来,就有一条潜规则,叫趋时贵书,也是追逐吹捧当时在位的名人书法。米芾在《书史》中谈道: “本朝太宗挺出五代文物已尽人间,天纵好古之性,真造八法,草入三昧,行书无对,飞白入神,一时公卿以上之所好,遂悉钟王。至李宗谔主文既久,士子始皆学其书,肥扁朴拙,是时誊录以投其好,取用科第,自此惟趋时贵书矣。宋宣献公绶作参政,倾朝学之,号曰朝体。韩忠献公琦好颜书,士俗皆学颜书。及蔡襄贵,士庶又皆学之。王文公安石作相,士俗亦皆学其体,自此古法不讲。”今天很多书协官员、社会名流的字的售价甚至比晚清的名家还高,也是同样的道理。在这样的思想下,人们会以书协官阶的高下来判断书法的好坏,越来越多非书法人士的介入,产生了劣币驱逐良币的效应。俗书者为了巩固地位,便将丑书的帽子戴在了对立方的头上,这样的行为已然和书法无关。在古代,无论流行什么书风,书写者有着普遍的书法素养,书写还是一种日常的自然行为,传承有绪。到了当代,则大多成了游寿先生口中的买卖字、作家字(此非指作家的字,而是指以书法为职业的书匠字)。至此,书法的美丑之争已经完全与艺术无关了。

吴冠中说: “今天中国的文盲不多了,但美盲很多。”我们一直在说丑,但其实想要的是美。塞尚曾经说过,绘画并不只是要追求外表上的完美画面而已,而是透过不断的创作,来逼现隐含在完美之后的绝对与真实。对美好事物的追求正是人类最终极的目标,也是人类生生不息、代代延续的精神支柱。审美与审丑并未割裂,审美的对立面不是丑,而是审美的麻木和冷淡,只有真实地面对现实生活中的丑,面对生活剥露出最底层的一面,才能触及美的深度。

史蒂芬,贝利《审丑》中有一句话—一天堂,就是秩序井然、千千净净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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