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文档网# 导语】以下是®第一文档网的小编为您整理的《《商鞅立木》原文、译文及注释》,欢迎阅读!
《商鞅立木》原文、译文及注释 原文: 商鞅立木 两汉-史记 令既具,未布,恐民之不信,已乃立三丈之木于国都市南门,募民有能徙置北门者予十金。民怪之,莫敢徙。复曰“能徙者予五十金”。有一人徙之,辄予五十金,以明不欺。卒下令。 于是太子犯法。卫鞅曰:“法之不行,自上犯之。”将法太子。太子,君嗣也,不可施刑,刑其傅公子虔,黥其师公孙贾。明日,秦人皆趋令。行之十年,秦民大说,道不拾遗,山无盗贼,家给人足。民勇于公战,怯于私斗,乡邑大治。 对照翻译: 令既具,未布,恐民之不信,已乃立三丈之木于国都市南门,募民有能徙置北门者予十金。 商鞅变法的条令已准备就绪,还没公布,(商鞅)担心百姓不相信自己,于是(命人)在都城市场南门前放置一根高三丈的木头,招募(能)搬到北门的人,给予十金。 民怪之,莫敢徙。 百姓看到后对此感到奇怪,没有人敢去搬木头。 复曰“能徙者予五十金”。 (商鞅)又说,“能搬木头的人赏五十金。” 有一人徙之,辄予五十金,以明不欺。 有一个人搬了木头,就给了他五十金,以此来表明没有欺骗(百姓)。 卒下令。 最终颁布了那法令。 于是太子犯法。 这时太子也触犯了法律。 卫鞅曰:“ 公孙鞅(商鞅)说:“ 法之不行,自上犯之。” 新法不能顺利施行,就在于上层人士带头违犯。 将法太子。 将惩罚太子。” 太子,君嗣也,不可施刑,刑其傅公子虔,黥其师公孙贾。 太子是国君的继承人,不能施以刑罚,便将他的老师公子虔处刑,将另一个老师公孙贾脸上刺字,以示惩戒。 明日,秦人皆趋令。 第二天,秦国人听说此事,都遵从了法令。 行之十年,秦民大说,道不拾遗,山无盗贼,家给人足。 新法施行十年,秦国的路上没有人拾别人丢的东西为己有,山林里也没了盗贼,家家富裕充足。 民勇于公战,怯于私斗,乡邑大治。 百姓勇于为国作战,不敢再行私斗,乡野城镇都得到了治理。 注释: 商鞅:战国中期政治家。 令既具:商鞅变法的条令已准备就绪。 怪:感到奇怪 金:古代货币单位。 布:公布,颁布。 具:准备就绪。 国都市南门:指城后边市场南门。 辄:就。 期年:一整年。 黥:即墨刑。用刀在面额上刻字,再涂以墨。 本文来源:https://www.dywdw.cn/c324ef4a6f175f0e7cd184254b35eefdc9d31555.html